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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夜,他翻了个身,虽然合着眼但是还是无法入睡,满脑子都是中午李娟说的那段话。
    快乐。为了她的快乐就能抛弃做母亲的责任吗,自私的人永远都是自私的。
    盛蒲夏从背后抱住了他,她也没睡着,轻声问道:“在想她?”她不知道该怎么称呼那个女人,称为母亲未免太抬举她了,称为那个女人,好像又太不尊敬人了。
    席灏缓缓睁开眼,是无尽的黑夜,还有角落里散发着幽暗光芒的小夜灯,他覆上她的手,轻轻拍了两下示意没事。
    “我只是不喜欢她像今天这样突然出现。”他顿了顿说道:“我大一的时候见过她。”
    “大一?怎么没听你提起过。”
    “只是很刻意的一次碰面,她和今天一样,就是想塞给我一些钱。”
    “她有说过要认你吗?”
    “蒲夏,她不是那种活久了会幡然醒悟的女人,就像她今天说的,她不后悔从前的选择。”
    盛蒲夏没吱声,静静的抱着他。他的背宽阔温暖,十分有安全感。
    她终于明白席灏骨子里的冷静说一不二遗传了谁了,那个女人赋予他的就是这样的品性,而他又遗传了席忠的痴情沉稳。
    残缺的家庭和爱情塑造了一个最完美的男人。
    他就躺在她身侧,伸手可触。
    ☆、第六十三章 (正文完)
    婚礼如期而至,宴请的宾客一共就十桌人,不算多也不算少,盛家那边还有不请自来的,又临时加了两桌。有些想和盛子傅套近乎,谁知他根本就不把他们放眼里,叼根烟笑了两声就走了,想捞点好处的那些亲戚只能暗恨当初怎么没盛家搞好关系。
    按照习俗传统,晚饭前要把新娘从娘家接过来,两家挨得近,再加上那房子红砖都没砌几块,后来安排在了市中心的四星级酒店里,最高级的酒店。
    虽说已婚的不能做伴娘,但是她还是让白曦做了伴娘,她没有姐妹也没有什么其他特别推心置腹的好友,只有她了。
    光是化妆做头发就弄了一上午,白曦还设计了很多游戏,用来刁难新郎和伴郎。她说一辈子就这么一次,该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
    伴郎团也就两个人,盛子傅和季寒。白曦想想还是亏的,她一个人应付两个老狐狸。
    安排在酒店就难免会招惹来记者,本来是完全封闭的,但是总要出酒店,别人想拍也阻止不了。
    简单干净的酒店套间内,白曦也是寻寻觅觅,终于寻得了两处好地方藏鞋子。
    盛蒲夏笑着说:“会不会太难找了些。”
    “要的就是难找,怎么能让你这么轻易就被他抱走了。”
    “曦曦,你和我哥什么时候办婚礼?”
    白曦戴上伴娘手花,轻松道:“我们不办婚礼,旅行结婚。”
    “这个也不错,旅行,多浪漫。”
    “传统的婚礼也很浪漫,你和席灏就适合这样的。从小就认识,这份感情一直都在,你们适合一切从始至终的东西,比如传统的婚礼,怎么说呢,就像一段故事有了一个最完美的结局,平淡却真实。”
    是啊,平淡却真实。
    她在复杂的圈子工作,犹如上海这个城市,使人迷乱纸醉金迷,飘得多高就有多迷茫,而他也不例外,在国外读书,回国做着高新的工作,写得被无数人期待的故事。他们都活在云端。
    而这里,一切故事开始的地方。
    没有灯红酒绿,没有繁华璀璨。
    回忆起来,只有春天一望无际的金灿灿的油菜花,夏天翠绿的杨柳树和清澈的碧波,秋天泛黄的落叶和院子里熟透的果实,冬天小河的薄冰和偶然的一场雪。他们在这样的宁静的地方渡过了一年又一年,在这里成长,在这里埋下情根。
    老来回忆,大概就是这样的感觉。
    年少时的悸动,青春的冲动,成人后的撩动,从安宁到炙热,不变的是对感情的执着,变化的是情感的温度,越发炽烈动人。
    盛蒲夏低头看着手上流光溢彩的戒指,唇畔弯如月,脸颊上粉薄的腮红显得她气色更好了,一笑,姿色倾城。
    她忽然想起初三毕业暑假的那个吻,那种真正心跳加快的感觉仿佛现在也能感受得到。
    外头传来吵闹声,紧接着房门就被啪啪啪的拍响了,是季寒的呐喊声:“迎亲队伍来了啊!准备接红包!”
    白曦留了一条门缝,保险栓牢牢锁着,拦住了外头一群想要涌入的狼,除了伴郎还有一群男女,都是些亲戚,吵闹着要新娘子快点出来。
    盛子傅穿着淡蓝色的衬衫,袖口微微挽起,皮鞋西裤,今天看起来格外帅气,白曦趴在门缝边上多看了两眼。
    盛子傅倚在门边上,清冽修长的眸子微微一敛,闪过一丝戏虐,“怎么,你这做伴娘的看上我了?”
    白曦翻了个白眼,“谁看上谁啊。”
    “快开门,让我看看我妹妹。”
    “红包呢!不是叫着有红包吗?没有啊,那我关门了。”
    “有有有!我们席灏多的就是钱!”季寒大方的塞进去十个。
    白曦把红包分给那两个化妆师,拿出事先写好的一张纸从门缝里塞了过去,“新郎大声念啊。”
    席灏接过一看,笑了,大声照念,磁性的声音下的一字一句都传入她的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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