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篮子在她手里拎着,看起来沉甸甸的,颇有重量。
“叫什么孙同志,叫我红英姐就行了。你旁边这位……”
白玲,“忘了介绍了,这位是我暂住的房东,林场的职工燕苍梧。”
孙红英从篮子里抓了几颗糖递给两个人,“燕同志,你好你好。幸会啊。今天既然遇上了也是巧,来,吃喜糖吃喜糖。”
白玲推辞,“这多不好意思。
孙红英一把拉住她的手,“咱们之间还客气什么。我这不是要结婚了吗,去赶集攒点东西。婚礼的日子都定下来了,就下周,你可要来吃席啊。”
其实见着白玲,孙红英也吃了一惊。
她听说下面的农场可比团部辛苦多了,本以为白玲这一次回团部多半是受不了那个苦,哭哭啼啼的跑回来想要重新想个出路。
这样的事情一点都不少见,光是这一批接收,放到底下农场的男知青就有好几个跑回团部哭哭啼啼了。
没想到白玲看起来跟刚走的时候没什么差别,既没有哭天抹泪,也没有灰头土脸的狼狈样子。
小姑娘站在那里,漂漂亮亮,干干净净,让她拉着的这只手上也是仍旧细嫩白皙,手背上没有伤痕,指甲缝里也没有泥。
可只要下地干活,手上要不了半天就会刮出道道细痕伤痕累累,她们知青点那些城市里来的女知青才几天的功夫手就不成样子了,怎么白玲这双手倒是还好好的。
孙红英不由得好奇起来,“白玲,你在底下林场过的怎么样?”
这话对知青是百试百灵的好用,大多数人不敢明面上抱怨,怕被开小会说思想有问题,但私下只要一拿出来一问,十个知青九个大吐苦水,剩下一个一准破口大骂。
白玲,“还算过得去。红英姐,吴雪梅现在怎么样了?你们都住在团部吗?”
“我这结婚还有几天,暂时仍住在知青点里。吴雪梅和我一起,结了婚就有房子住了。你要不也去我们知青点坐坐?”
白玲答应了下来,“我先去邮局一趟,给家里寄两封信,寄完就去坐坐。”
正好,她也想从知青这里旁敲侧击一下,再去知青办套套消息。
白玲从团部一回来没两天,果然直觉就成真了。
嘈杂的马蹄声出现在帐篷外,还有难听的男人叫骂声,不绝于耳的脏话。
“有娘生没娘养的狗杂种,你他娘的敢偷我家的花生。”
“他妈的姓燕,这小狗崽子是不是你弟弟?他偷东西你管不管?“
白玲起身要帐篷外钻,燕苍梧却拉住她,将她推回去,神色难看极了,“老实在帐篷里待着。”
他自己掀开帘子走了出去。
第二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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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苍梧一出帐篷, 外面便传来扑通一声,像是什么东西被扔在了地上,“姓燕的, 你看看, 这小杂种是不是你弟弟。”
燕苍梧不让白玲出去,她就掀了一条帘子缝往外看。
白玲一眼就看见地上躺着个被捆得结结实实的小孩,他被人从马背上扔下来,咕噜咕噜的滚了老远,灰头土脸的, 脏得连个人样都快没有了。
光看他那身脏衣服就肯定是燕桑榆,除了燕桑榆,白玲都没见过第二个这么脏的小孩。
她双眼盯着燕桑榆,心都悬起来了, 手揪紧帘子。
小孩子骨头脆, 燕桑榆又那么瘦小,这么一摔不会出什么事吧?
坐在马上的男人抬起手扬了一下鞭子, 一双三角小眼眯成了一条缝, 坐在马上更显得身材矮小,但他十足神气,表情岂止是得意洋洋, 昂着脖子简直是趾高气昂, 活像个准备进村抢大户的马匪头子。
“我今天把这个扰乱社会治安的贼娃子抓了个现行犯, 燕苍梧,你还有什么说头可以抵赖。”
趴在地上的小孩翻了个身便坐了起来,双手被捆着, 双脚在地上一撑便蹦了起来,灵活得像个猴子。
小孩高高的昂着头, 一点都不为自己的所作所为羞愧,“卜麻子,我偷得是王老三家的花生,又不是你家花生,干你鸟事,用得着你在这里装大爷。”
白玲见燕桑榆生龙活虎的,心下顿松。
燕桑榆这个偷花生的半点都不羞愧,反倒是燕苍梧脸色难看,一双蔚蓝的眼睛严厉的盯着燕桑榆,露出了难堪又羞愧的神色。
这些年来,除了出身,燕苍梧一次都没做过能让人戳脊梁骨的事情。
正是因为出身不好,才更要走正道。
偏偏燕桑榆,他这个亲弟弟,让他一手养大的孩子不知道从哪里长了一身反骨,不学好,逃课,打架,偷东西,什么不好他做什么,就不做半点好事。
他好不容易带着他从劳改农场的集体宿舍搬出来,他却又跑回去成天跟那些犯人混在一起,年纪小却已经学会了种种恶习。
燕桑榆这样被人揪着找上门来已经不是第一次了,燕苍梧代他向别人赔偿道歉,也不是一次了。
想到这里,燕苍梧心头涌起一股难以言喻的失望和痛苦,他不懂为什么曾经那么听话的孩子会变成这样。
他不是不管燕桑榆,他管的越严,越想拉着燕桑榆往东走,燕桑榆就越要往西去。越是不让燕桑榆做什么,燕桑榆就偏要做什么。
该说的说了,打也没少打,完全没用。
卜胜武高声道:“王老二那是我兄弟,他的事情那就是我卜麻子的事情,你个小杂种当贼还有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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