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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
    她是我的人! 作者:竹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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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那女人”的人瞬间变脸,她会觉得现在得胃病的不是隋瑭,是她自己。

    “手伸过来!”她放下包,走到隋瑭面前,态度极差。

    隋大小姐在心里爆笑了好多声,她决定了,回去之后立马把别墅里所有的花都换成茉莉,就是现在隋瑭送的那种。

    “你,背过身去好吗?”当隋瑭开始在她面前解扣子的时候,沈涟漪挑着眉,压着火气来了那么一句。这算什么,色/诱吗?

    “哦。”某人别过身去的时候,眼神有些小失望。

    沈涟漪在她背后白了她一眼,然后从背后帮她褪下了衣服。大半个雪白的背脊哗的一下就印入了沈涟漪的眼里,她挑挑眉,然后抓起一旁安静的衣服替她穿上。

    整个过程绝不拖泥带水,效率高的让人一点成就感都没有。

    在她背后的隋瑭,又无奈的撇撇嘴。嘶,她对自己的身材真的很有自信的啊,可沈姑娘很显然连看都没看嘛!

    “隋小姐,你背上那些疤,激光手术可以去除的,你那么漂亮,穿不了露背的礼服有些可惜了。”走到她面前,替她扣上扣子的时候,沈涟漪对她说道。

    隋瑭抬眼,对上了沈涟漪漆黑的眸子。

    对方的眼神很淡,也偏冷。隋瑭愣了会,然后突然明白沈涟漪的这种冷到底是什么了,她以为这是对方对自己不感冒,或者压根是厌恶,但她那时候绝对没有想到——那是一种见过大起大伏之后的淡然。

    因为见过了大起大伏,所以自己的容颜才不入她的法眼,所以自己背上的疤痕也打动不了她,不是吗?这个人,不是以前那些为了她的钱,才接近她的小女孩。

    所有的爱情开始都有原罪,疗伤、移情、治愈、报复、你像我姐、我像你妹,她最开始是因为沈涟漪的美貌,但现在,不是了。

    她想追眼前的这个女人,她想和她在一起久点。这个,可能和自己是同类的人,她们在一起应该会有很多话,应该,不会只是想追求一时的愉悦。

    所以,她可以把战线拖得长一点,只要有个好结果。

    “ok,那你回去做事吧,有事,我会再联系你。”隋瑭没有理会对方眼里一闪而过的温怒。慢慢握住沈涟漪的手,再放下,然后对着她,扬起了一个惯有的笑。

    明艳、张扬、势在必得。

    ☆、电台

    隋瑭不知道她这么一摸人手背,会把人活活摸出个心神不宁出来。还一个不宁,就不宁到了深更半夜。

    律师这行做了几年,沈涟漪多多少少看得懂一点身体语言。所以,她很清楚隋瑭刚才指尖慢慢摸过她手背的动作到底是什么意思,那不是挑逗,也不是色/情,而是一种强烈的挑战欲。这种感觉让她有些微微的反感,她看上去很像那种可口的猎物吗?

    顾小满说,“世界上还有很多美,姐姐你不要那么单一嘛!多试试,多试试!”可她怎么试,都不会反过身去喜欢自己曾经扮演的角色吧!

    那个喜欢追逐的,是她自己啊!

    她喜欢的就是那种楚楚动人惹人怜的姑娘,最好阳光些,就像susan那样——那才能激发她心里很强烈的保护欲,满足她飞蛾扑火为爱疯狂的禁忌——这种,隋瑭像吗?隋大小姐不折腾人,已经算谢天谢地了吧!

    子夜十一点零七分,沈涟漪对着写字台上的收音机,一边叹气,一边起鸡皮疙瘩。

    “丁丁很喜欢一句台词,‘相聚和别离,彷佛一个转身的距离,一圈接一圈,连成生命的舞蹈。有些人还会回来,有些人再见太难。但爱的邂逅,每天都在发生。’在你的生命里又有没有这样的人?那些已经离开的,或者正在邂逅的?”

    “北京时间十一点零九分,dj丁丁在电波另一头,等待你的故事。”

    《遇见》这首歌的背景音下,沈涟漪看着自己的手背慢慢的皱起了眉。离别的?是说司徒吗?但邂逅的呢?她一百一千万个不想说,她邂逅了一个隋瑭。

    她想起白天隋瑭抚摸她手背时候的动作,对方涂着酒红色指甲油的指尖在从手背慢慢往下滑,再往下滑,最后落在了她的尾指上,停下,随后,她才对自己说,“有事,我会再联系你”。整个动作最关键的一个地方,就是在尾指那里的停顿,以及停顿之时的笑容。

    沈涟漪知道,隋瑭也看出了自己尾指上的疤痕,那是曾经的烧伤——和她背上的伤一模一样。

    这人,估计自己是一朵带刺的野蔷薇,所以产生了挑战欲吧!这些富家小姐,一个一个都太空太无聊了吗?

    “网友‘王后请你灭了白雪公主吧’留言说,‘我认为,原谅是对自己的惩罚。所以我想对以前的那个他说,谢谢你,然后请你去死吧!’这个……丁丁还是认为,后面那一句是不是太暴力了呢?十一点十四分,爱在深夜,继续为你直播中。”

    沈涟漪“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她怎么觉得,最后那句话,有点像隋瑭的风格呢?只是隋瑭说的时候,怕是伴随着摔东西的场景吧,比如……电话机?

    《爱过》的歌声里,沈涟漪站了起来,替自己去倒杯热水。身上那种被人突然碰过之后的违和感还在,不多喝几口热水,今晚真别想睡了。

    走过客厅茶几的时候,她停了下来。和下午隋瑭叫住她的时候脚步一样,这一回,也是那么生生的就停住了。

    茶几上面,摆设品还在——那是一个乐队的乐器,贝斯,鼓,吉他等等都被做成了小小的模型,在用透明的塑胶玻璃密封在一个小盒子里——这,是司徒当年送她的礼物,她最喜欢的一件礼物。

    那么多年都没有丢弃过,不是因为她还记着司徒,而是她恨她,那种恨必须依靠什么来提醒一下。

    沈涟漪感觉自己的呼吸有些重,她微微仰头,闭眼,吸了一口气。

    眼睛闭上的瞬间,纯正的血红弥漫住了她的视线,那是纯粹的红,没有一点杂色,那是她曾经为司徒留下过的血。

    她记得那些混混说过,“要怪别怪我们,谁让司徒得罪了黎公子?那个女人正在上风不能碰,但你还不能碰?小姑娘,记住两件事,第一,千万不要那么容易相信人,第二,几十万可以让很多人心甘情愿做监狱了,买一条命,比你想象的要简单多了。”

    那时,她被打断了左手右腿,于是只能眼看那混混点了一支烟丢在地上,也无力起身让自己逃离办公室。索性烟蒂没有引起大火,但她的手,特别是手指,还是被烧伤了。多年之后疤痕消退,只留下尾指上那么一截,提醒着自己那段曾经。

    她睁眼,继续倒水,喝水。然后,打开电台的bbs,留言——

    “没有一句对不起,又凭什么让人说原谅?曾经的真心呢?热情呢?曾经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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