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弹个《致爱丽丝》吧,那个你肯定会。”云集双颊浮着淡淡的酡红,蹭在他手边。
丛烈微微皱眉,“你又喝酒了?”
云集用拇指和食指捏在一起,“就一点点。我想买个大床行吗?我觉得现在这个床不够用。”
“它咯吱咯吱响得你不难受吗?做到中间我总怕它突然塌了。”他小声抱怨,“才买了多长时间,质量一点儿都不好。”
“你先把这个钢琴搬走,别的事情等你酒醒了再说。”丛烈随便敷衍了他一句。
“说什么?”云集狐疑地看他,“不行,这个恋爱我一定要谈,我一定要你跟我结婚,等你愿意的时候麻烦你告诉我一声。”
他的声音带着几分醉意,尾音不自主地上扬。
“没有什么是我得不到的,就算是你也一样。”他凑过来,若有若无的酒气缠着牛乳的甜香,丝丝缕缕地绕过来。
丛烈有点想不起来自己怎么应付的了。
但是他肯定没有给他弹琴。
因为他连一根手指头都没碰过那架琴。
看着安静到透明的三角,丛烈的怒意慢慢消退了。
他莫名觉得自己很熟悉它的触感。
好像他不用坐在那张水晶琴凳上,手指就已经替他想起了那些冰凉和光滑。
手指记得烤着黑白漆的琴键被自己按下又快速地弹起,推压着已经开始酸痛的指尖。
像是一场明明难以为继却依旧不肯停息的孤独缠绵。
那是《致爱丽丝》。
反反复复,直到琴键在摩擦中变得温热。
丛烈忍不住地皱眉。
他确定自己没有碰过这台钢琴。
但是《致爱丽丝》的每一个音节都饱满清晰,在哀伤的空隙间欢快地追逐。
丛烈迟疑着揭开琴盖。
“咚——”
清脆的琴音重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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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520快乐,心肝儿们(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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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哈哈哈你把他直接扔他家门口了?绝了你,我估计这世界上都找不出第二个舍得把丛烈扔大街上的牛人了。”傅晴端着一杯利口酒,不住地笑。
“也不是扔,就是他到家了下车了,我接着打车回我家。”云集从杯子里抿了一口枸杞茶,眯着眼睛看着舞台中央正在演奏的民谣乐队。
“那也是啊,他明摆着是要拉着你回他家啊。说真的云集,你俩现在到底是什么情况?”傅晴歪着头看他。
“能是什么情况,我单方面的纠缠无疾而终了呗。”云集比了一个噤声的手势,指指台上,“听听那个主唱。”
他熬了两个通宵才翻到这间live house,是认真来听歌的。
傅晴耐着性子等这首歌结束,用手指点了点桌子,“能不能别跟我打哑谜了?到底喊我来干嘛?”
“这个主唱怎么样?”云集朝着台上扬了扬下巴。
“还行吧,音色挺好,音准也很OK。就是岁数有点大,看着能有小三十了?”傅晴这才仔细打量了一下拿着麦克风的男人。
半旧的套头衫和水洗牛仔裤,粗框玳瑁眼镜,稍微有点胡子拉碴的,挺有流浪诗人那味儿。
“你觉得他能火吗?”云集转着食指上的六字箴言戒指,像是在自言自语。
“不是吧?你跑这犄角旮旯来掘金呢?你也太……”傅晴想说,但还是把那句“心酸”憋了回去。
过去云集一呼百应的时候,都是作为出品人直接到经纪公司掐尖儿。
每天都跟皇帝选妃一样,各大公司都像是迫不及待被临幸的三宫六院。
一说“云大公子”来了,就跟真金白银已经蓄势待发堆在家门口了一样。
但是自他从云家净身出户,傅晴也被云集捎带着看了不少人家百态。
她只是傅家不成器的二姑娘,别人爱说什么说什么。
可是没想到人们对往日里呼风唤雨的云集,能说出来那么难听的话。
过去那些恨不得能跟在云集身后提鞋的鸡零狗碎,一听见他和云家老爷子闹掰的风头,连面都不露了。
谁不知道云集还有个读金融的弟弟,那才是云世初一根手指都舍不得碰的心尖子。
“英雄不问出处。”云集讳莫如深,“要不我们等结束了去认识一下?”
“……行。”傅晴拿不出太感兴趣的样子,耸耸肩,百无聊赖地支着桌子喝酒。
云集不再跟她说话,她只能听听乐队的演唱。
慢慢心静下来,她逐渐注意到了这个主唱确实是有点东西的。
音域非常广,转音流利自然,而且是她在音乐学院里听说过很多次但很少真正见到的四腔共鸣型歌手。
这种嗓音极具爆发力。
她不由低声感叹了一句:“这他、妈是天生的摇滚vocal,在这儿虚度什么光阴呢?”
“你再听不出来,我都要怀疑你那茱莉亚音乐学院的毕业证是买的了。”云集抱着那杯格格不入的枸杞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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