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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6章:报复缠绵
    “……我有点头晕。”曲歌近推开抱着自己的庞心蝶,肉起了鼻梁,组织着语言,说道,“男女有别,小蝶,你是个女孩,不能随随便便和异X抱来抱去,更不能……”
    曲歌近的眼角被庞心蝶亲了后,内心尤为的复杂。
    他将庞心蝶看成是一个小孩子,但这小孩亲上了他受伤的眼角,让他有了异样的特殊感觉。
    或许是酒喝多了,把小孩都当成了女人,也或许是太久没做了,被轻轻一撩拨,身体就容易起反应。
    他知道自己不能再呆下去了,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又喝了酒,很容易出事。
    曲歌近起身告别,快和他长得一样高的庞心蝶拉着他,不要他走。
    “曲叔叔,你也是去国外读过几年书的人,回国生活了几年,你怎么变得这么古板了,和异X拥抱是一件很正常的事,学校里开舞会派对,男男女女们搂在一起跳舞,还会行贴面礼,你是我曲叔叔,我抱一下都不行吗?”
    庞心蝶偏要抱住曲歌近,两只手箍在一起,不让曲歌近把她的手分开。
    她靠在曲歌近怀里,柔弱道:“曲叔叔今晚陪我,我一个人住酒店,我害怕。”
    “我知道,曲叔叔最近一定也遇到了不开心的事,今天曲叔叔和我去公园玩的时候,我看叔叔都没怎么笑,心里一定是有事情的,曲叔叔一个人回去呆着也难受,不如就留下来陪我,我们作个伴。”
    曲歌近虽然头有点晕,但心里还是清醒的,从庞心蝶亲他眼角,他就知道了庞心蝶的小心思,知道自己留下来,一定会发生让自己后悔的事。
    庞心蝶从小就出国留学了,她在国外具有很强的自主生活能力,压根不会害怕一个人住宿,她这样说,无非就是在挽留,曲歌近都知道,但不点破。
    “我可以多陪你坐半个小时,但不能陪你整夜,我是一定要回公寓的,你要是害怕,可以把房间里的灯全部打开,那就不害怕了。”
    “好吧。”庞心蝶不情愿地答应了。
    曲歌近抬着双手,始终没有抱上庞心蝶,不触碰她的身体,说道:“现在你可以松开我了,你这样抱着我,不合适。”
    “哪儿不合适了?我觉得我们很合适。”庞心蝶抱曲歌近抱的更紧了,头蹭了蹭他的胸膛,勒得他呼吸都快了。
    哪儿都不合适。
    她染了一头扎眼的红发,鼻子上有两个鼻钉,耳朵上戴了一排排耳钉,画着不符合她年龄的浓妆,淡蓝色的眼影诡异又招摇。
    这不是曲歌近喜欢的类型。
    曲歌近喜欢妆面干干净净的女孩,清纯,要留着一头黑色直发,手指甲不能涂指甲油,脚指甲也不要涂,不能化浓妆,也不能涂红色的口红,夏天可以穿裙子,但不能露肩露x,裙摆要过脚踝,不能露腿,要上得厅堂,下得厨房……
    霍扉婷与曲歌近的理想型正相反。
    他曾经想把霍扉婷塑造成自己的理想型,但失败了,他驯化不了这匹野马,可这阻挡不了他对她的喜欢和爱。
    庞心蝶也不符合他的理想型。
    庞心蝶不像是一个千金小姐,她给曲歌近的印象就是一个叛逆的少女,叛逆到小小年纪,都敢对他有了鬼心思。
    早知道她生出了这样的鬼心思,曲歌近就不来京城和她见面了,弄得曲歌近现在尴尬紧张,骑虎难下,被抱着一动都不敢动,就等着庞心蝶什么时候放手,他什么时候就离开。
    两人都在耗着对方。
    还是庞心蝶年纪小一些,心性差一些,耗不住了,松开了对自己没那层意思的曲歌近。
    曲歌近酒醒得差不多了,拍拍抱皱的外套就要走。
    “曲叔叔。”庞心蝶勾住他衣袖,“你说陪我半个小时的,这半个小时还没到。”
    曲歌近看了下手表,时间是晚上八点二十分,被庞心蝶抱了大概十来分钟,那还有十来分钟的时间。
    只要庞心蝶在这十多分钟里老实些,再多陪她坐半个小时都可以。
    可庞心蝶注定是不老实的。
    曲歌近一坐下,她就大胆地坐在了曲歌近的腿上,曲歌近看她这样,就推开她要起身离开。
    “曲叔叔,坐个腿而已,你干嘛高的这么紧张,你没被女人坐过腿?你可能连女人的腿都摸过无数双了。”庞心蝶搂着曲歌近的脖子,言行愈发的大胆,还想去摸曲歌近的下身。
    这根本就不像是一个好家庭能教出的女儿,这么小的年纪,敢来摸男人的那个地方了。
    她这教养和行径,和霍扉婷那种靠勾引男人赚钱的女人有什么两样?
    曲歌近生气庞心蝶年纪这么小,不知道上哪儿学的这些。
    曲歌近推开她,坚决要走了。
    庞心蝶对自己的出格行为没有感到羞耻,她认为,喜欢一个人,就要表大出来,光是靠语言不够的,还是靠行动。
    要像一只大老虎,扑倒对方。
    庞心蝶也那么做了,在曲歌近神色慌张走到门边要离开时,她就扑了上去。
    国外的饮食和国内不一样。
    国外充足的肉蛋N供应和遗传自母亲身高的基因,让庞心蝶的发育优于国内同龄人,去年的身高才到曲歌近胸前,今年的身高都快赶上曲歌近了,她根本不费任何力气,垫起脚就拉着曲歌近亲上了。
    曲歌近完全是能推开她的,在身高上不占优势,但在男女力量上,他作为一名男性,力量始终要胜于任何一名女X。
    可庞心蝶亲上来,他没有选择推开她,但也没有接受她伸进嘴里的舌头,不主动与她亲吻,只享受被她亲吻的感觉。
    精神上,他愉悦。
    这缓解了他多日来的痛苦与煎熬,像注射了一针吗啡,全身肌肉都放松了。
    当庞心蝶拖着他的手,放在了她的胸前,曲歌近碰到那触感,内心一惊,睁开了微醺的眼,一下就推开了庞心蝶。
    “我们都喝醉了。”曲歌近红了耳朵,不敢看庞心蝶的眼睛,转身开门就走了。
    如一个败北的逃兵,慌蹿出逃。
    他越是这样拒绝,越激起了庞心蝶的征服欲。
    庞心蝶认识很多的男人,他们无一不都充满了各种各样的缺点,只有曲歌近在她眼里是完美无缺的,他正义,温柔,善良,富有同情心。
    从第一次在警局与他相遇,看到他带着一个被强奸的女孩来报警,庞心蝶就喜欢他了。
    她就喜欢他身上别人所没有的那种东西,她就是被他吸引,即使年龄上有一段差距,但这不妨碍她想追上他,缩短他们之间的距离。
    喜欢是具T化,也是抽象化。
    庞心蝶在十二岁那年,喜欢上了一个隔壁班教地理的男老师,喜欢他的理由是有一次他跑完步后,身上散发出的汗水味令她着迷。
    隔了一年,庞心蝶又不喜欢那个男老师了,她疯狂地喜欢上了学校吉他社某个组合的键盘手,喜欢他的原因是他有一双好看的手。
    曲歌近是她喜欢的第三个男性。
    喜欢他的理由是在警局看他的一眼,就抵得上万年了。
    庞心蝶预感这次自己一定是遇到了毕生所爱。
    同样有预感的曲歌近,改了航班,原本第二天下午飞回洙城的航班,被提前改到了第二天中午。
    他马不停蹄想回到霍扉婷身边,他预感有什么事要发生了。
    早起后,一场暴雨迎接了他。
    还好,雨下了一个多小时就停了,曲歌近收拾了一些在公寓里的旧物件放在行李箱,要把那些东西带回洙城的家。
    正收拾,门铃就响了。
    曲歌近通过猫眼洞,看见了外面站的人是谁。
    “小蝶,我这里很乱,不方便你进来,我们有什么事,等我收拾好,我们去楼下咖啡馆谈。”
    “曲叔叔,我想了一夜,认为昨晚你亲了我,就那样丢下我,也不给我一个交代,事情不明不白的,我们是应该好好谈一谈了,整理好我们之间的关系,我特地来找你,路上下起了雨,我没有雨伞,浑身都淋湿了,很冷,你开门放我进来,让我洗个热水澡,不然我会感冒的。”
    “我没有亲你。”曲歌近否认,“是你亲我的,小蝶,我懂在你这个年纪,正是想谈恋爱的时候,对爱情向往,但我不合适,你不应该找我,我有爱的人了,我已经有老婆了,我,我我和她住在一起很久了,我们还有孩子……”
    老婆?孩子?
    庞心蝶早打听清楚了,曲歌近确实和浩寸企业的二千金孙浩静有婚约,可庞心蝶也托人去民政局查了,两人就没有领证,孙浩静肚子里的孩子也不是曲歌近的。
    他们两人的结合就是利益。
    孙浩静死了,肚子里的孩子也死了,两人身上的利益早就荡然无存了。
    拿一个死人来搪塞自己,庞心蝶没有那么容易放弃。
    她对于曲歌近的话,不反驳。
    她就一脸楚楚可怜地站在门外,抱着湿透了的身体,肩上挎了一个装有一盒避孕套的牛皮小包,对着那个猫眼洞连续打了几个喷嚏。
    打到第十二个喷嚏,门就开了。
    她快速冲进去就用湿透了的身体抱上曲歌近,发着抖,展示着自己的柔软与无助,全然不像昨天扑在曲歌近身上,亲吻曲歌近的老虎样。
    她猜出曲歌近这个男人吃软不吃y,倒在他怀中呜咽时,变成了一只让人心疼的小猫。
    她顺理成章进了他公寓里的浴室洗澡,还换上了他的衣服。
    想把曲歌近变成自己的男人,没有她想象中曲折和困难。
    他的意志力在看到她穿着他衣服走出来时就土崩瓦解了,更别说她坐在他身边,小心翼翼捧过他的脸,亲上了他的嘴角。
    那双抚摸在他身上的手,给予了他饥渴身体一汪甘泉。
    曲歌近依旧没有拒绝庞心蝶的吻,他脑里闪过很多片段,脑里有声音在告诉他,不要继续了,这后果不是他能承担的,但脑海里一想象出霍扉婷和汪涧云上床的画面,想到他那么深爱的女人在别的男人身下,和别的男人说着自己的坏话,他就报复X的回吻上了庞心蝶。
    身体一轻,庞心蝶就意识到自己被曲歌近往卧室里抱去。
    在那张霍扉婷流产流血的床上,大红色的喜字床单早换成了一张米色床单,曲歌近亲吻着庞心蝶,扯掉她身上仅有一件的遮羞衣物。
    庞心蝶与曲歌近激情亲吻着。
    和男人亲吻是庞心蝶最为熟练的,她手里迅速脱着曲歌近的衣服,剥下曲歌近的衣裳。
    被曲歌近亲吻的感觉就像整个世界好似只剩下他们两个人,只会有彼此,尽情享用拥有对方的身体,庞心蝶觉得幸福有颜色,那会是悸动的粉色,那些粉色多到爆炸,从她头顶飞了出来。
    在脱下曲歌近的衣服后,看见他胸前纹的女人头像刺青,庞心蝶愣住了。
    这女人,她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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