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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0章 赛马
    刘铮等人。
    今夜也没有睡。
    几个将领,围在一起,研究着明日战局。
    “重点,是在这大裤脚的大军,会在哪里!”
    刘铮看着眼前地图,说道。
    旁人也点头。
    沙马卓毅为代表的中裤脚族人,已经摆在了明面上了……按照刘铮猜测,这中裤脚的族群,此时在凉山地区,应该是最弱的。
    甚至若是真正开战,中裤脚都不一定打得过小裤脚!
    但是……
    大裤脚,那个乃保日则,才是真正一直藏在背后的人!
    马帮的头领……
    刘铮可是知道,在历史上,马帮也曾经有过辉煌的时期。相对于沙马卓毅这个明面上的大佬来说,他觉得更加注意的,应该是乃保日则才是。
    所以。
    他的部队去向如何,十分重要。
    火布曲力道:“大人,斥候已经派出去了……但凉山地形复杂,很难勘察,而且大裤脚,掌控布拖地区,我们很难进入……”
    刘铮眼睛一亮:“你是说,他想在布拖,断我们后路?”
    秦长风,裴嫣然,火布曲力同时点头。
    如果明日都格盛会,沙马卓毅这边胜了,定会发生如此情况。
    刘铮听了呵呵一笑:“所以……按道理来说,这大裤脚的大军,大部分都埋伏在布拖地区才是,是也不是?”
    火布曲力点头。
    刘铮眼睛一亮,拍了一下桌子,道:“既是如此,明日都格大会一结束,我们当先下手为强!趁着黑龙之子风头,以‘驱逐’噬骨之毒为由,率先攻击中裤脚族群,而后彻底掌控邛海!”
    “什么?”
    几个人,听得目瞪口呆,不可置信。
    ……
    翌日。
    这是火把节的第二天,也将是一年一度火把节最热闹的一天。
    因为在这一天,各种火把节有看头的节目,将依次亮相。
    一大早,这些凉山人,便开始准备开了。
    都格,意为“颂火”,“赞火”,是火把节的高潮。天刚刚蒙蒙亮,这大凉山的男女老少就都穿上节日的盛装,带上煮熟的坨坨肉,莽馍,往那高大的祭台走去。数十万人聚集在一起的场面,还是颇为壮观的。
    姑娘们穿着美丽的衣裳,跳起“朵洛奇”,男子在旁边,奏响各种乐器。
    “哈哈哈哈,贵人可终于来了!”
    看到刘铮一行人走来,沙马卓毅等人迎了上来。
    这些跟着沙马卓毅的头人们,此时看着刘铮的眼神,都像是在看死人一般了。今日,不管输赢,这个龙炎人,必须要死!
    刘铮一笑,看都不看沙马卓毅,而是看向那一直沉默寡言的乃保日则,似不经意问道:“今日好像少了不少大裤脚的人,这场面,都有些不热闹了。”
    这话一出,乃保日则眼中闪过一道隐晦的精光。
    沙马卓毅也是冷冷一笑。
    看到刘铮的眼神,始终不肯离去,乃保日则只能咳了一声,道:“贵人不知,最近凉山,蝗虫横行,族人回去做一些准备。但今日都格大会,我们的勇士,可不会给贵人留一点面子的啊!”
    这话引得众人大笑。
    刘铮身边的火布曲力冷哼道:“谁要你给面子?今日,谁输谁赢,还不一定呢!”
    “是么?”
    沙马卓毅一脸傲然,嗤笑道:“火布头人,这都连续五年了,你们依诺人,可都是连前三甲都进不去了。怎么,今年是有贵人加持,膨胀了?”
    “你……”
    火布曲力气得握拳,旁人更是大笑嘲讽。
    刘铮笑道:“毕竟今年,有黑龙之子加持不是?发生什么,都不意外。”
    “对!”
    火布曲力吼了一声:“黑龙之子!”
    “黑龙之子!”
    这一下,中裤脚的族人,跟着大吼。今日,还不仅仅是中裤脚,其他一些族人,在看过昨日阿陆巴的“惊艳”表演之后,也跟着吼了起来。
    沙马卓毅冷冷一笑:“是黑龙之子,还是黑虫之子,一会儿便知!贵人,有兴趣来点彩头吗?”
    他又看向刘铮。
    “就是,来点彩头!”
    “哈哈哈,去年输了我三千头牛,今年一定要赢回来!”
    “就你们?今年的羊赶来了吗?”
    “呸!”
    刘铮感受着沙马卓毅的咄咄逼人,一笑:“沙马头人,又有什么彩头?”
    沙马卓毅一看刘铮应了,眼中放光,哈哈笑道:“怎么说,我也要尽地主之谊,任凭贵人来说!”
    刘铮一笑:“好!第一个节目是什么?”
    “赛马!”
    沙马卓毅指着那边道。
    赛马!
    彝族人擅骑,并不比凉州军差。因为凉山有着天然的平原条件。刘铮随之看去,赛马是都格盛会的第一个节目,同样也是最充满激情的,荷尔蒙在这个时候乱飞,马上的勇士,很容易得到现场美女的垂青。
    这个时候,各个族群的赛马勇士,已经在准备。
    一条围绕邛海沙滩的赛道,已经被人们空了出来。
    火布曲力这一次派出的赛马勇士,是自己的亲弟弟,火布卓力,年年轻轻,长相帅气,孔武有力,这样的男子,在凉山无疑是很受欢迎的。他骑着一匹枣红色的骏马。
    沙马卓毅这边的赛马勇士,同样也是一个魁梧大汉。
    只是他坐下那匹马,是纯黑色的!
    这匹马一出来,登时惹得全场其他赛马,纷纷低头,竭力避让。
    “马王!”
    火布曲力惊呼一声,脸色大变:“这匹马,不应该在南诏国吗?”
    全场都是一惊。
    哗然一片。
    沙马卓毅,一脸得色。
    马王?
    刘铮和秦长风同时看去。那匹马,确实高大无比。因为在凉州,白崖,常和战马打交道,以及见过西域来的汗血宝马,刘铮对马还是很熟悉的。
    这匹马,确是一匹好马。
    威风凛凛,气势十足,脾气暴躁。
    尤其是可以看得出来,这匹马,不是滇马!而是来自大宛战马!
    这样一匹宝马,确是至少属于王室级别才能拥有的。
    看来……
    这南诏国,还是想在都格大会,狠狠碾压自己啊……
    可惜了。
    刘铮笑着摇头:“火布头人,咱的马,又是什么马?”
    火布曲力在看到这匹宝马之后,顿时就蔫了:“大人,是滇马。”
    众人哈哈大笑,嘲讽不已。
    这滇马,身材矮小,速度不快。但却以耐力著称,擅走山路。“越赕之西有荐草,产善马,世称'越赕骏'。始生若羔,岁中,细莎縻之,饮以米渖,七年可御,日驰数百里”。凉山同样产滇马,但这种盛会,谁会拿滇马来比赛?这不就是来找输的吗?
    刘铮呵呵一笑:“奇哉怪哉,南蛮之人,赛马不用滇马,而用西域之马,你们这样,岂不是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
    “你们是如何笑出来的?”
    这话毫不客气,说得众人脸色大变。
    刘铮冷冷一笑:“今日,就用你们的滇马,胜你们的外来马,如何?既要彩头,便赌三千匹马,沙马头人,可还满意?”
    这话一出,所有人,齐齐呆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