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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第四十九章
    这是一种有点纠结和复杂情绪。
    陆以凝告诉自己不能动摇,就是可惜那颗心不太听自己使唤,一见到他还是跳飞快。
    现在这个点不算太早,□□点钟太阳已经很大了,阳光渐盛,洒在那人身上,他整个人都像是会发光一样,明亮地有些晃眼。
    陆以凝庆幸今天跟她一起过来不是方桐,不然那小丫头还不知道会搞出什么动静。
    这个女同事毕竟工作有几年了,见到好看异性虽然也激动,不过到底是见过大风大浪,激动之后很快又摇了摇头,“长得好看小哥哥都有女朋友了。”
    这个还真没女朋友。
    陆以凝压下心底躁动,不动声色地瞥了眼远在十米开外男人,没接话。
    好在两个人动静不大,加上距离也不近,那边人根本没有注意到她们,他应该是在打电话,半低着头,沿着那条窄窄马路不紧不慢地往前走。
    陆以凝把视线收回来,为了避免和他撞个正着,拉着同事转身就去了另外一边。
    向日葵田不小,由一条窄窄小径分割成了南北两面,陆以凝跟同事去北边那一面。
    这边地势要高一点,所以太阳光似乎也更强一点,站得高了,陆以凝再放眼望过去,这才发现唐慕白前面还有一条大型犬。
    因为距离实在太远了,她几乎只能看到白白一团,连是什么品种都看不出来。
    不过是什么品种都跟她没关系,陆以凝已经不是以前想做唐慕白抱在怀里那只狗陆以凝了。
    这么一想,她觉得以前自己还真挺傻,就像是以前对徐曼那么好陆卫国。
    结局如何呢?
    完美地证明了那句话: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
    这句话就像是一盆冷水,很合时宜地淋了下来,陆以凝刚才还跳飞快心霎时间就闹腾不起来了。
    女同事更是三分钟热度,说了一会儿之后见陆以凝对这个话题压根不感兴趣,也就没再说了,开始谈论起别话题来。
    男人们喜欢谈生意和女人,女人们比较喜欢谈奢侈品和偶像墙头。
    拍摄时候,女同事把话题从新出道青年偶像转移到香奈儿新出限量包包,两个小时过去,她嘴几乎没怎么停过。
    陆以凝作为她友好同事,自然也没让她冷场,时不时地接上几句话。
    一个上午很快过去,但是照片还没拍摄完毕。
    两个人中午也没回杂志社,就在鹿港这边随便吃了顿午饭。
    说是随便,不过再这种挥金如土地段,一顿饭还是吃了几百块钱。
    一出餐厅,外面太阳似乎比进去之前更大了,落在头顶上连头皮都开始发麻。
    陆以凝抓了抓头发,戴上墨镜,又把帽檐往下拉了拉,整个人几乎被遮得严严实实。
    墨镜这种东西现在带还可以,但是待会儿真正开始拍摄了就必须摘下来,陆以凝被晒得有些头疼,加快步子往刚开始过来地方走,那边有一个凉亭,虽然起不到多少作用,不过至少可以坐下来休息一会儿。
    因为太热,到了烈日炎炎晌午,女同事话都少了不少,靠在亭子里椅子上不肯说话了。
    陆以凝耳边清净下来,除了不知名鸟鸣蝉叫,就只有仿佛还带着夏日闷热气风声,她第一次觉得摄影师活是有一点累。
    不过也只是那么一点点。
    陆以凝歇了几分钟,很快又满血复活,趁着同事还在休息空当,从相机里翻起来刚才拍照片来。
    照片不少,大概有一百来张,即使角度有一分一毫差别,最后呈现在屏幕里效果都是不一样,陆以凝一张张翻过去,然后一张张地删掉。
    因为唐慕白大早上不知道发什么疯在这边遛狗,所以里面还有十几张是有他出镜。
    陆以凝翻来翻去,万万没想到成片效果最好居然是有他在那几张,她觉得留下来不太好,但是删掉又太可惜。
    镜头里画面上,一大片金灿灿向日葵中间,一个穿了白色运动服男人正牵着一条和他同一个色系狗狗在散步。
    占据画面比例虽然不大,但是陆以凝相机配置实在太高,这样看虽然不大清晰,但是一把高清照片放大,连蚂蚁大人都能看到五官。
    陆以凝把这几张照片来回看了眼,然后随便挑了一张放大。
    唐慕白五官清清楚楚,陆以凝甚至能看到他半弯着嘴角。
    也不知道是在跟谁打电话,所以笑得这么开心。
    陆以凝嘴角一瞥,不可否认一点是,这张照片拍摄地确实很成功。
    构图色调都近乎完美,尤其是多了一个人和一条狗之后,整张图都显得生动了些。
    但即使是这样,陆以凝还是决定回杂志社以后就把他给做掉,不,是掉。
    陆以凝和同事两个人又在这边干了一下午活。
    直到下午六点多,太阳虽然还没落山,但是日头已经没有那么大了,到了傍晚又起了风,身边向日葵一晃一晃,像是一片黄灿灿海浪在翻滚。
    陆以凝拍完最后一组照片,这才收了相机,准备和同事回一趟公司。
    两个人暴晒一天,又是上山又是下田,说不累是不可能,女同事本来都已经蔫下来了,直到沿着那条小路走到了尽头,她才“哎”了一声,“以凝,你看那条狗,是不是很眼熟?”
    陆以凝转头看了眼。
    那是一条牧羊犬,除了两只耳朵是黑色,其他通体雪白。
    很漂亮,也确实很眼熟。
    同事:“我们上午看到那个小哥哥牵是不是就是这一条啊?”
    答案当然是肯定。
    不过陆以凝之所以觉得这条狗眼熟,不光是因为这个,在很久很久以前,她看到了第一条关于唐慕白知乎答案,上头爆照片里,当事男主怀里就抱得这一条狗。
    牧羊犬寿命看样子应该挺长,都过了这么多年还健健康康。
    但是现在重点不是这个——
    那条狗似乎知道她们在议论她,摇了摇尾巴,转过身蹲下不走了。
    陆以凝看着这条多年前“情敌”,默默地后退了半步。
    下午来溜它跟上午不是一个人,前面傅蕴走了几步之后发现自己拉不动链子了,她也没用力去拽,转头看了一眼蹲在原地不肯动弹狗,“小黑,走了。”
    陆以凝:“……”
    这条狗在唐家待了□□年了,最是听话乖巧,所以见它不动,傅蕴还有些诧异,顺着小黑对着方向抬了抬眼,这才注意到站在几米远处陆以凝。
    傅蕴当然记得她,当即眯着眼睛笑了笑吗,“以凝?”
    她知道陆以凝工作,这会儿又看到她胸前挂了一个相机,了然道:“来这边拍照啊?”
    陆以凝点点头,也对着傅蕴礼貌地笑了笑:“傅老师。”
    傅蕴:“拍完照啦?”
    陆以凝:“拍完了。”
    傅蕴依稀记得自家儿子是对这个小姑娘有意思,她也不是那种电视剧里经常出现恶毒婆婆,何况这小姑娘本来就挺合她眼缘,她往前走了半步,“晚上来家里吃个饭?”
    “不用了吧……”
    跟傅蕴说话时候跟唐慕白不一样,毕竟是长辈,陆以凝也不好生硬地拒绝,她措辞了一下,尽量委婉道:“这样多麻烦您啊。”
    “不麻烦不麻烦。”
    傅蕴笑得很和蔼,“我家是保姆做饭,我们只管吃就行了。”
    陆以凝还在找理由:“可是我们还得回杂志社一趟……”
    傅蕴叹了声:“以凝啊,你是不是不想来阿姨家吃饭?”
    “不是傅老师……”
    “你是不是嫌弃我?”
    “……”
    可能年纪上来了,坏人会越来越坏,但是好人也会越来越好。
    比如傅蕴,陆以凝觉得她比以前更可爱了一点,可爱到让她狠不下心来开口拒绝。
    陆以凝就这么被傅蕴拉去了家里。
    唐家别墅很大,四层楼高,外面还有一个小院子,种了花花草草,中间还零星高出来几棵大树。
    傅蕴很热情,从她进屋开始就一直在嘘寒问暖,一会儿问她吃不吃水果,一会儿又问她喝不喝水。
    因为同事提前回杂志社了,所以过来只有她一个人,陆以凝受宠若惊地在沙发上待了几分钟,见始终没看到唐慕白人影,她这才松了一口气,端着肩膀也渐渐松懈下来。
    厨房阿姨在做饭,傅蕴就拉着她手问道:“有没有什么忌口啊?”
    刚说完,陆以凝还来不及说话,身后就有道男声替她答了:“不吃香菜,也不要放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