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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镯记 作者:尼可拉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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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去很有可能减寿,可是她也不愿意父亲不得志。你让他去追逐,那样即便失败了也是曾经追逐过。恍然间她觉得父亲几十年了依然有一颗少年的赤子之心。

    广州嗖嗖的热了起来,已是四月,姜希婕在收拾东西准备直接去香港。姜希峻无业游民,正好留在广州照顾老父,做姐姐的也不知道怎么说这一对父子的好。好在父亲恢复的勉强,在她出差回来之前应该有希望下地走路。

    在出发之前,她给王霁月写了一封信。内容相当简单,说我不日即将到香港出差,为其大概两个月,假如有空,能不能去见见你,或者你来见见我呢?附上了酒店地址,没有刻意表露多余的情感。假如只是发出这静若止水的一击,丝毫情感也无,以一个不卑不亢地姿态,会不会降低被揣测的余地,让她终于有机会试探出王霁月的本心,做一个最后的决定?

    是,这是最后的机会了,也是最后的一步。眼前黑暗一片伸手不见五指,不知是万丈深渊还是壁立千仞。她提着行李箱走出了门。她每天都在心里和可能已经在天堂和爱人重聚的kitterlin对话,kitterlin说,快乐的事,要努力的记住,伤心的事,要努力的忘记。这样回忆会变得更美,做出决定也会更容易。爱一个人,应该爱她本来的样子,而不是把她改造成你以为的样子,如她所是。

    她说,可是万一她不爱我呢?万一她要离开我呢?

    kitterlin说,那不应该影响你爱她。何况,你们为什么还要站在原地等对方的答案呢?

    她说,可是这样的事,不被世道所容,我又何如去争取她与我一起?我知道我应该试一试,可。。。

    kitterlin说,那就去试一试。大不了失败了,你也不会后悔。否则你想想,等到她真的嫁人的那天,你眼睁睁看着她成为别人的妻子,自己却不曾努力过,到头来恨自己,为此觉得后悔无比,甚至于狂热的嫉妒,你能忍受吗?

    kitterlin说,你已经见过了我,难道还想再做下一个我?

    kitterlin说,你既然害怕未知,就主动的消灭未知。

    她住在半岛酒店,这简直超规格待遇—不知道怡和哪根筋不对了,让他们住在半岛。但她无意去思考是不是又是自己的缘故,初到这王霁月生活了两年,让她也思念两年的城市,感觉每个街角都是王霁月的身影。那些茶室冰室,肉档菜铺,琳琅满目层层叠叠的招牌,叽叽喳喳听惯了却也很好听的粤语,好像下一秒王霁月就会在某个不知名的街角出现,穿着她一向喜欢的月白旗袍或者连衣裙,对,只是旗袍和连衣裙,

    在香港你不用怕冷,在香港你不用担心有人认识你说你闲话,在香港,没有我。

    没有我陪着你的这两年,你是怎么过的?我,我度日如年。来到一个新的城市,却像在收割旧的记忆。

    她知道王霁月的专业,学校,稍加打听也能知道宿舍所在,只差是几层几楼几号房。到香港的第二天,见过顶头大班,略有时间,她居然去写了一张卡片,买了一束百合花,请人送到宿舍去。

    终究我还是忍不住。站在窗边,看着维港,天气晴好,你在干吗呢?我离你很近,很近,好久没有这样近了。

    我很想你。

    作者有话要说:

    {88}国民党元老胡汉民。曾被蒋中正软禁,释放后回到故乡广东,成一方领袖。

    你看,要出去浪之前我是多么的敬业。。。

    第75章 第七十五章

    然而她像个傻子,每天很忙,只忙到晚上,晚上虽然不很安全,但去学校有什么好怕的 路也不远,她却没有出门。她只是每天等在酒店,也嘱托了前台和礼宾,要是有女子来找她,立刻领去咖啡厅坐下,打个电话给她,她马上回来。

    小费给的,简直让人怀疑她的钱都留下来到这儿花了。

    可是一连等了两周,没人,没信,也没有送花—送花倒是有点像白日梦。她仔细的算了又算,无论如何王霁月也收到信了啊,她寄的还是加急。难道她还是跟个缩头乌龟一样躲着不回应?

    混蛋!早餐桌上,她起的最早,一个人吃,趁着无人把半空咖啡杯往下狠狠一砸。想想自打遇到她王霁月,长这么大前十几年没受的委屈真是都找补回来了。定是我上辈子欠了你巨债未还,我是那桥上合该走过的女子,你就是那桥下无辜淹死的死心眼尾生。这下转世投胎,该我还你的债,可你这死心眼是一点没改!哼!

    气归气,她的工作眼看越发繁忙,干脆起了个大早去花店用不甚灵光的粤语和店老板说定,留下一笔钱,让人每周三都送花到学校去,包括今天。我还就非要强化我的存在感,逼你想着我逼你来见我。

    我从来不愿意逼迫你,因为舍不得。以前没有,未来没有,就让我现在任性一次。

    于是中午,王霁月回到寝室的时候,管事嬷嬷又在对她招手。“送畀你嘅。”她点头谢谢嬷嬷,又是一大束百合花。包的好看,新鲜无比,要说上周送来那束和上上周那束,都还在屋里,残留着一部分还在开放。这下可好,再送一些,她那屋里只怕就要被百合花包围了。

    她收到信的时候吓了一跳,以为姜希婕是知道了她跑去探病又功亏一篑的跑了,追到香港来。往下看才知道她是公务出差到香港,如果自己愿意希望能到酒店一会。在洋行一番历练,你给我写信都有了公务的架势,这妥帖的社交辞令,这潇洒而清楚美感很足的字显得温文尔雅,叫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无可无不可。你还是把选择交给了我。

    然而王霁月忙着毕业的事,她这个性子,到了香港之后越发习惯拖延,竟然把这件事放到了后面,先忙着一切学业处理和工作安排—她准备回上海工作,但不准备回母校,正在托杨锡珍找一个别的平民学校。沪港两地电报往返比较麻烦,她每天还得处理毕业的文件,一二来去将这事耽搁下来,即便她分分秒秒都在想。

    你喜欢香港吗?你去了这家店吗?你的同事带你吃小吃了吗?半岛住着感觉怎么样?你会不会现在也在这个区,这条街,这幢楼上,看着我坐的这辆电车叮叮当当开过去?你离我很近,很近对不对?可是我的心没有跳的那样快,一定是还没上次那样近。

    你为什么那么瘦,等我见到你,我一定要好好说你一通。

    是,等我,见到你。。。

    现在只有她一个人住,毕业生们工作的工作结婚的结婚,留在宿舍的人少了很多。人少声静,安静的近乎压抑,好像安静的空气直接撞在耳膜上,让她进来持续失眠。于是她拿着花回到屋里,稍加整理,剪枝,新旧替换,放好,睡。

    似乎只有这稍微有些吵闹、不时有些人声的午后,让她觉得心安,让她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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