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贝克街已经一个多月了,林炎的生意很是惨淡。
还是由于他太年轻了,再加上贝克街基本上老街四邻的,也没有人需要占卜什么的,也就是第一天刚刚开业的时候,春城卜卦药铺还算比较热闹。
到现在除了第一天的李老头,基本上都是来到店里看看凑凑热闹的,没有人真正的想要让林炎帮他算卦或者看病的。
在背后有些人已经议论开了,这家店铺经营的这么惨淡,估计过不了多久,也要向上一个商人那样,干不下去将这个店铺再次出售吧?
经过这一个多月的相处,大家也都知道这个年轻的小伙子就是这家店的老板,名字叫做林炎,是从蜀地一个人过来的。
而且让大家惊讶的是,这个年轻的老板几乎已经一个多月没有营业了,但是他就像是不是自己的店一样,每天都在闲逛,来回溜达,丝毫没有将这家小店放在心上的意思。
不过这段时间以来,林炎和这些街坊四邻都已经混的很熟了,基本上见到,都能认出来名字,相互打个招呼。
这天清晨,约莫在早上八点钟左右的时候,林炎的店内依旧没有客人,林炎走出小店,伸了个懒腰。
抬手将自己店门口挂的鸟笼子拎起来,里面是他最近刚刚买的一只鹦鹉,林炎便开始在这条贝克街上面来回遛弯了。
“呦,王大爷,这么早。”
“小林啊,又出来遛鸟啦?”
“是啊,这不没什么事嘛。”
林炎一边和过路的街坊打着招呼,一边时不时的逗着自己刚买不久的鹦鹉。
这个模样就像是哪个家族的公子哥一样。
前面又是碰到一个熟人,林炎笑了笑,主动上前打招呼道:“大壮哥,这么早?今天有活啊?”
被林炎称作大壮的男子约莫三十来岁,一件白色布衣背心穿在身上,露出了他健硕的双肩。
此人的真实姓名已经没有人记得清了,贝克街的街坊四邻都叫他大壮,他是的工作就是为了波特曼小镇里面一个家族做长工的。
不过大壮平时都是在晚上去工作,因为晚班赚的比白天要多。
大壮已经三十了,还没有找到媳妇,他自己本人也是很着急的,一直想多赚点钱,能攒够了银子,就回老家盖个房子,娶个媳妇。
这些事街坊四邻都是知道的。
大壮虽然没有文化,没有念过书,但是为人还是比较热情的,前几天遇到林炎的时候也都会笑呵呵的打声招呼,叫一声“林老板”。
可是今天这次大壮有点反常,他只是简单的嗯啊的答应了一下,很是生硬。
这大壮一脸紧张的神色,应了一声之后,连忙快步向远处走去。
林炎笑了笑,这个大壮,心中藏着心事怕别人知道啊。
不过林炎也没有过问,依旧在贝克街边遛鸟散步。
一天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
关上店铺,放好鸟笼。
绕到后面自己的床上,林炎盘腿坐好,闭上双眼。
从林炎离开天心亭到现在已经有半年的时间了。
在贝克街就已经一个多月了,剩下的时间全都是用在了赶路的上面。
这段时间林炎也一直都是走走停停,一边游历一边消化精神力。
虽然狰王的精神力消化的速度很慢,但是每天在第二心智的控制下也是在有条不紊的进行着。
由于林炎从天心亭出来的时候带了不少极品的药材,林炎的银子花光之后,随便找个家族卖上一株药材,就足够他过很久了。
林炎光是凭借着他从天心湖那边带的药材,就足够让他衣食无忧的活大半辈子了。
所以林炎虽然在贝克街买下的这个店铺根本不赚钱,但是林炎毫不在意。
在骑马赶路的时候,林炎并没有闲着,他开始着手修炼易经卷轴中有关于阴阳五行、八卦占卜这方面的东西了。
林炎的天赋很好。
半年,便达到了玄学的入门。
这也得益于他小时候的基础。
虽然自己现在不能动用自己的力量,但是对于悟道的基础还在,对于各种心法的理解还在,所以复杂难懂的易经占卜,林炎也算是成功入门,开始正式修炼了。
之所以选择定居在波特曼小镇的贝克街,原因只有一个,就是鸩告诉他,这附近有上古流传下来的法器。
虽然林炎现在有着狰王的精神力作为宝库,自己的精神力每天都在稳步的增长着,但是无奈的是,他根本用不了自己的内力。
而且上古流传下来的法器,很少是落在荒郊野外无主之宝,大多数都是被人收藏起来了,所以林炎才打算现在这里定居下来,慢慢的寻找机会。
之所以开了一家占卜店,这也是林炎忽然的突发奇想。
并不是他想要靠易经卷轴的占卜之术来算卦,而是想要靠自己跟着空道人这么长时间的观察细节的方式来“占卜”。
这对于林炎来说,也就算是他的一个恶趣味吧。
虽然并没有顾客上门,林炎也是落得一个清闲,每天只是修炼易经心法里面记载的五行八卦之术,没事的时候出去散散步,溜溜鸟,日子过的也很是清闲。
一天的时间又是转瞬而逝。
林炎照常关店,修炼,一夜无话。
波特曼小镇,由于靠近帝都,有着供求的需要,有数个家族在小镇里面专门养蚕,自己在找些人才将上好的蚕丝制作成一些华丽的服饰,再搭配上一些看起来华贵的装饰物,将成品向帝都里面出售。
靠衣服行业发家的,就有三个家族,钱友为的钱家就是其中之一。
钱友为早年间也是白手起家,他从一个家中有点余钱的普普通通的百姓,抓住了这个商机,在经过自己的一番奋斗,逐渐形成了现在的偌大的一个钱家的家业。
钱友为这个人,可以说是极度的自私自利,而且还富有心计,还是一个铁公鸡,一毛不拔。
也可能是他的这种性格,才导致了钱家可以从当时那么多普普通通的一员中,脱颖而出吧。
大壮就是在钱家打长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