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爱我,别扑火 作者:小年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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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儿了,男孩子大了,都有点儿瞧不上小姑娘。
不过,嘴上说着嫌弃,没见着青青,又问长问短,“那丫头去哪儿啦?”“那丫头咋不来了?”“那丫头开学了吧?”
看他平时挺机灵,一跟小姑娘相处,就虎头虎脑的,一边嫌青青烦,一边偷偷拿眼瞅她。
有回我问老大,青青好看不?
老大“嘁”了一声,说好看啥好看,就那样呗。
我拍他脑袋,“就那样?就那样你脸红啥?”
“热的!”小屁孩儿涨红脸上楼躲屋里了。
老三奶声奶气问我,“爸爸,大哥怎么啦?”
“没怎么,他就是臊得慌。”
我把老三抱腿上,揉着她的小脸蛋儿,幸福死了。
要说不偏心,那是骗人的。仨孩子,我最喜欢的,还是这个小女儿。
温凡怀她时,我有点犯愁,前两个性子像我,该不会老三性子像她吧?
虽说以前说过,就算性子像她也没事儿,天塌下来爹顶着,甭管她是蠢还是怂,活着享福就是了。
可又忍不住担心,闺女以后长大,要像她妈这么没主意,被哪个王八犊子骗了怎么办?
想着想着,自个儿笑了,温凡别的事没主意,对我还是很有主意的。
我是真没想到,当初她敢把老大生下来。
其实我压根就没想过她会怀孕。
每次我都做了措施,还是中招了。
老大可真够厉害的,这都能冲锋陷阵突出重围。
第一次见他,小家伙还捏着拳头打我呢,看见我欺负他妈,眼睛瞪着我,跟头小老虎似的。
当时我心里又气又乐——小子敢打你老子?嘿,我儿子长得真像我。
温凡醒来那年,谁也不记得了,老大问我,爸你难受么?
我说不难受。
老大挠挠头,说,我难受。妈不记得我了。
我说,她也不记得我了。
然后我们爷俩谁也没说话。
过了会儿我又说,不记得我也好,能开心不少。
说是这么说,我当然还是希望她记得。
所以自打她醒来,我基本上放下工作,专心陪她找回忆去了。
她是在那年五月想起来的。
那时候石榴花开,我带她去山上玩,下了一场雨,我把外套脱下来盖在她头上,紧紧抱着她。
她瘦瘦的身子,缩在我怀里发抖。
雨来得快去得也快,她从我怀里出来,一动不动看了我好一会儿,说,我梦见过这个场景!
她告诉我,自己梦见过好多次这个场景。
我当时没发现她的变化,只怕她感冒,赶紧拉着她下山。
她一淋雨就容易感冒发烧。
走啊走,她忽然停下,望着天边。
天光放晴,我顺着她目光望去,看见了一道彩虹。
那天晚上她还是感冒了,喝了药早早睡去。
第二天起来,拿着户口本儿奔书房里找我,说要跟我领证。
我以为她闹着玩儿呢。
她忽然哭起来,说,孟哥哥,其实我早就一点点想起来了。
领证前要去两寸合照,贴小红本里。
我们在一家复印店照的,老板数着三二一,刚喊到二,她低头又哭了。
老板以为我把她怎么着了,她擦擦泪,笑了笑。
那张两寸照里,她笑得特漂亮,眼里的泪,仿佛流光。
从广新搬回深城那天,临走时,我在一堆杂物里看到了一本硬壳日记。
原来她也有写日记的习惯。
随手一翻,看到她前两天在网上摘抄的一段影评。
那部电影我看过。很文艺,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但是她喜欢,我陪她看过很多遍。
《情.人结》,电影名字挺好听。
每次看,她都哭得稀里哗啦的,哦不,应该是,哭得梨花带雨。
她说过,形容她哭,要用梨花带雨才有美感。
每次看那电影我都要睡着,唯独那段影评,我看了一遍又一遍,倒背如流——
“她终于嫁给了他,像少年时代曾幻想过的那样。
只是这中间横亘着漫长的分隔的,焦灼的苦涩的,疲倦的泄气的,孤独的绝望的,岁月。
像褐绿而荒芜的蔓藤植物,消磨了他们夭逝的青春。
他们并肩而立,拍了一张迟来的结婚照。
本该微笑,她却哭了。”
第176章 番外(五)翻滚吧,麻辣火锅·裴永俊
番外(五)翻滚吧,麻辣火锅·裴永俊
时间:09-02 12:38 字数:2082
我妈走的那年,我开始学做菜,研究我妈那本厚厚的厨房笔记,多做几次,真做出了妈妈的味道。
从此,就走上了厨子之路。
我爸嫌弃我没出息。我还嫌弃他忘本呢。
我爷爷的爷爷的爷爷,就是京城有名的厨子,按理说,我也算是隔代继承了他老人家的手艺。
我爸总想我当他的接班人,帮他管理公司,可我志不在此,我志在做菜。
心有多大,厨房就有多大。哪怕是窝在个小旮沓地儿,只要有刀有菜板,有锅有作料,有火有食材,我的饭菜,就能有滋有味。
还有比这更让人开心的事吗?
这种幸福,我爸作为一个珠宝商,是很难体会到的。
我能理解我爸,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喜好,有人爱珠光宝气,有人爱柴米油盐。
可我爸不理解我,在他眼里,厨子就是不体面,就是没前途,当上厨子就注定走上脸红脖粗膀大腰圆的不归路。
恕我直言,我爸就是没当厨子,不到四十岁,已经脸红脖粗膀大腰圆了。
就我跟我爸这三观上的分歧,只要待在一起,必定有场大战。
每次他都让我滚,以前我还犹豫,怕我滚了,他老人家孤独寂寞,后来还是滚了,反正他有那个童颜巨ru的小秘陪着,也孤独不到哪里去。
离家出走以后,我在一个破小区租了套房子。
环境是差了点,但是便宜又清静。
我跟温凡,就是在这栋楼里认识的。
她住我家楼上,有一天被孟泽成缠上了,敲开我的门,非说我是她男人。
当时我顶着个鸡窝头,穿得很随便,嘴里还叼着牙刷,满口牙膏沫,内心千万只草泥马在奔腾。
谁知道会在这种情况下,遇上前女友的现男友啊。
白羽歆跟我分手的理由是——她不是很喜欢找个厨子当老公。
艹啊,不爱我了就承认呗,别拿厨子说事儿。
厨子在我心中,是一份神圣的职业,白帽和围裙对我的意义,不亚于警帽和警服对警察的意义。
更加艹蛋的是,她不爱我了,可我还爱她。
真不知道她到底爱孟泽成哪一点。
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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