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朕没有疯[快穿]_分节阅读_139
    自己躺在的这一间木屋,大概是住了有很长时间了,墙板上都摸的油光发亮,远处桌上搁着一盏铁质风灯,玻璃灯罩下端都烧出了一层煤灰。墙上还挂着笔法幼稚的风景画,生活气息十足,想来应不是什么敌窟。便索性闭上了眼睛,先调取这个世界的基本信息。
    这也是个颇为“奇妙”的国家,虽也是帝国君主制,但几百年来的统治都十分平和。王国中还设置了一个由平民英雄和贵族参半的议事会,可以确保王室的法令公平公正。
    而这些所谓的代表平民的“英雄”,却是王国最有趣的一部分人。他们通过各种渠道获得王国的英雄荣誉勋章,以此证明自己英雄的身份——也许是在一场洪水里拯救了整个村子,也许是从魔王的爪牙嘴里救下了公主,总之都是值得人民称赞的壮举。
    这些英雄在国王的默许下,成立了一个英雄骑士团,招揽一些手脚利索的同伴,接些公派的活儿,当然更多的是接私活,毕竟他们的本质并不是贵族,而是需要自食其力才能饱腹的平民。一个荣誉勋章只能带给他们脸面,却带不来金币。
    可想加入英雄骑士团的人也太多了,最后他们不得不重新划分了职责范围,将这些自愿加入的伙计们按照能力和武力分个三六九等。
    最后将整个骑士团劈成几部分——负责维伦王城及其附近地区事务的,最安全的蔷薇骑士团;人数最多、遍布各城、负责其他城市周边,生活最舒适的飓风骑士团;还有常年游|走在无人区域,赚钱最多、但同时也要冒着巨大生命危险的猎鹰骑士团。
    即便猎鹰团以每月数十万金币的收入令其他人眼红的不行,但愿意加入猎鹰的也仍是少数,都被猎鹰骑士团每年的殉职率给吓趴了。
    典型的有命赚钱,没命花啊!
    靳雨青正在感叹,忽然听见嘎吱一声推门而入的声音,他恍惚睁开眼睛,看见一个胸|前钉着猎鹰银制徽章的女骑士,腰间挂着一柄单手剑,端着些食物走进来。
    “殿下您醒了?”薇薇安看见床上的人眨了眨眼睛,褐色的长发披在枕上,显得整个人十分温柔。心里叹着多好的人呀,真是可惜了,嘴上却埋怨起来:“殿下,您可要快些好起来,如果祈福节到不了岩岛可就糟了。”
    “真是的,都说暴雨的天气不要赶路,这下好了!碰上泥石流,只能呆在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薇薇安一边放下食物,一边念念叨叨地小声抱怨着,她似乎对这趟差事极为不满,汤碗落在桌上的时候重重地咣一声。
    靳雨青已知道自己是泥石流发生时不小心失足滑落山坡,掉进了河里,也不想与她说话,遂闭上眼扭过头去。
    薇薇安转头瞧见他,叉腰道:“琼斯殿下,这时候厌食也不能改变什么,神选的结果大家是有目共睹的。”
    靳雨青叹口气:“你不要说了,我过会自己会吃。”
    “那好吧!祝您早日康复。”薇薇安摆摆手,带上了那老掉牙的房门。
    女骑士走后,靳雨青回忆起她所说的神选——这个所谓的“神选”就是整个帝国最不可思议的玩意儿!也是害得他如今流落到这种境地的罪魁祸首。
    在这个流传了几百年看似优雅高贵的王室里,存在着一个类似于人祭的野蛮制度。
    每一任的皇后在准备怀胎生育时都会吃下一种绿色的果实,他们叫它“圣选果”。这种稀少的植物只在王室秘密种植,功效是能够使皇后怀上双胞胎。
    如果双胞都是公主,则平安无事,但若是一对儿子,那么其中一人必须要在加冕大礼时选出来,预备献祭给远在帝国极西的岩岛上的“魔王”享用,以保佑帝国风调雨顺,无祸无灾。
    很久以前,曾有一位皇后爱子心切,谎称双胞胎中的一子一生下来就夭折了,企图瞒骗过丈夫,最后果然发生了可怕的事情。整个王族成员除了那位皇帝,全部死于非命,民间旱涝不断,百姓民不聊生。最后老皇帝不得不新娶了一位皇后,将诞下的两名双胞胎全部献给了“魔王”,灾异才慢慢消停。
    尽管大家都知道那是个吃人的妖怪,但却没人敢堂而皇之的称它魔王,皆自欺欺人地唤其为“神”。
    而所谓神选,正是一场暨新皇加冕大礼和择选献祭者同时进行的残酷典礼,形成了一种相当稀奇的“一国双王”现象。因为这两名双胞胎皇子会一起加冕,同时成为帝国的王。
    然后才会在百姓面前,接受神选,择出其中一人前往岩岛。
    明明是一母同胞的亲手足,命运却注定了他们要走上截然相反的道路,一人高高为皇,一人粉身碎骨,简直可笑。
    ——更可笑的是,原主埃米尔·琼斯就是那个被选上的倒霉鬼。
    因此,他虽然也是个头顶皇冠的王,但却是个要千里迢迢奔赴魔王之口的弃王。
    猎鹰骑士团也是受王室所托才接下这个任务,明面上说是护送他,其实则行押送之职,防止埃米尔逃跑,给大陆带去灾难。而去往岩岛的路一直不甚太平,谁也不愿意与那怪物有什么牵连,想来有些不甘不愿的脾气也是情有可原。
    只是他们不知道,那魔物这次玩够了。他不仅享用了王室所奉献的人祭,还背弃承诺,大杀四方,让整座大陆陷入生灵涂炭的境地。
    靳雨青活动活动了十指,再次尝试撑着自己坐起来。他当然不会这么潦草的死去,他决定——屠魔。
    有了上个世界的教训,靳雨青明白了一件事。燕文祎不一定会投生成这个世界的主角,因此,大陆上的每个人都有可能是自己的爱人。而且奇怪的是,共享系统也无法定位燕文祎的具体方位,只能确定……就在这片大陆上。
    “……要你何用”
    正太委屈兮兮地嘀咕:“不愧是夫夫俩,话都一样。”
    “哼!”靳雨青才哼了这一声,胳膊一打软,刚刚支起的上半身又栽了回去,他只能磨磨蹭蹭地半靠着床头。让正太系统对他进行一个初步的健康监测,最后结果是猎鹰团的药师给他用的止痛剂有稍许麻醉的效果,所以才这般肌肉无力。
    咕噜……
    靳雨青抚着自己肚皮,心塞地想道,难不成还真叫人来喂?
    正这时,对面窗缝里一闪而过一道黑影,打翻了支撑窗户的小木棍,跐溜钻进了靳雨青的床底。木窗晃晃地“咔”一声阖上了,而那东西静静潜伏了三两分钟。屋中一片死寂,靳雨青下意识屏息,大气都不敢出一个。
    似是确认周围是安全的,它才从床底下慢慢钻出来。
    靳雨青一瞧,竟是匹黑狼!
    黑狼两只前爪趴在床沿,盯着靳雨青看了一会,又伸过头来急撩撩地舔他的下巴,喉咙里小声地“呜呜”叫,两只眼睛在在日光下是黄绿色的,微微眯着,毛茸茸的脑袋垫在他的肩膀。
    靳雨青不自觉地“咕咚”一咽,空了好几天的胃部又开始配合地喧嚣起来。
    黑狼耸起耳朵,瞪圆了眼珠,骇得靳雨青想再往床里头滚两圈。
    这狼是几个意思,一次没得嘴,还怀恨在心,跟踪到村子里来也要把他吃掉?
    靳雨青骨头发僵,心里暗戳戳地擅自揣摩着,却见这头黑狼忽然转身,一跃跳上了木桌,用牙齿去咬叼汤碗。努力了几次发现自己根本做不到之后,又转头叼起旁边编织筐里的全麦长面包,将其中一头在汤碗里泡了泡。
    “他在做什么?”
    “不知道呀!”正太道。
    黑狼叼着面包爬上靳雨青的床,将泡了奶油汤那头往他嘴里塞。那长面包是要切片吃的,被狼叼着又粗又长一根在他嘴边蹭来蹭去,糊了一嘴奶油。
    靳雨青欲哭无泪,可他还不想替一只长面包做深|喉,还当着一只狼的面。
    “唔撕洗嗳——”他口齿不清道。
    黑狼听他说话了,松了松口,靳雨青得以喘口气,又重复了一遍:“我自己来……”
    他只好捡起那根面包往嘴边送去,小心翼翼地撕咬下一口,边咀嚼边观察黑狼。那狼吐了吐猩红的舌|头,舔舐着他嘴边滑落下去的奶油渍,时而抬起脑袋来,幽幽的眼神望着他,让靳雨青觉得那眼光有些似曾相识。
    如果不是它那立起来能有一人高的个头,还有尖利的獠牙利爪,靳雨青都要以为这么温顺的动物是谁家养的一只大狗了。
    靳雨青啃了几口面包,试探着摸了摸它的耳朵,黑狼怕痒似的“嗤”地喷了他一脸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