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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穿炮灰女配 作者:本宫微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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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是做什么的,如今他娶了咱们易家的女儿,总不能再继续当个地痞无赖的落了咱易家的名声,祖母给我的陪嫁虽然能一辈子吃喝不愁,可这也不是个事啊,易家人丁本就稀少,如今好不容易到我该为易家出力的时候,我总不能就这样嫁个一事无成的人,以后不仅帮不上易家的忙,还得仰仗易家来讨日子。祖母,我想见见他,问问他以后的打算,他自然有胆子娶咱易家的女儿,就得做出点能让易家刮目相看的事来。”

    明歌这话是从易家的利益出发,简直是说到了易老夫人的心坎里去。

    易老夫人素性安排了去城外清道寺上香的行程,又让易老爹着人去通知那个叫朱平的去清道寺候着去。

    到了日子,易老夫人也没有带易夫人,只说去清道寺为二小姐点盏长明灯,便领着明歌出发了。

    清道寺并不出名,它最能吸引人的后山漫山遍野的牡丹花,不过如今不是季节,都还没开花,所以前来赏花的人亦寥寥无几,丫鬟婆子们先去清了个场,明歌就在后山的八角亭里和朱平见了第一面。

    朱平知道今天是来见未来媳妇儿,他特意穿了一身干净的衣服,又刮了刮胡子,忐忐忑忑的见了易老夫人,好在轻易的过关了,过了长辈这关,他心底总算有了几分底气,对这个未来媳妇也就期待的紧。

    等进了亭子,看到亭子里背对着他坐着,袅袅娜娜的身子倚在栏杆处,头上戴着帜帽,穿了一身明黄轻纱的女子,愣站了半天,想到这种从前他看都不敢看一眼的大小姐将会变成自己的媳妇,心底又是紧张又是激动。鼓了鼓勇气上前说,“是易家小姐吧,我是朱平,我前些日子听说了你妹妹的事,你,你节哀顺变。”

    眼前的女子抬手将帜帽上的轻纱撩起,玉指纤纤的,朱平的目光落在那一双手上,连他自己都没发觉自己那失态的目光。

    明歌起身移到石桌旁坐下,示意朱平也坐,“听说你之前是在赌场里做打手,乌衣巷里有名的地痞流氓。”

    朱平的脸唰的一下就红了,这种话他以为易老夫人会说,结果易老夫人只是问了问他父母亲什么时候去世的,又为他的身世感叹了两句便罢,易老夫人这关过的太容易,导致他觉得自己所畏惧的问题已经解决,冷不丁听到明歌这话,他只觉得浑身的血气都在往头上涌,又是羞愤尴尬又是恼怒。

    这个易家大小姐难不成是看不上他?

    第239章 宅门嫡女

    是了,正常是个女人都看不上他,何况易家大小姐和他简直就是两个生活层面的人。

    朱平下意识的就挺了挺腰,他虽然穷,可有的是骨气,这女人要是不想嫁他,大可以直来直去,用不着这样弯弯绕绕的挑刺,而且他最初的目的,也不是为了娶到易家女儿,他最自己还是有几分自知之明。

    他正要说话,明歌先他一步继续又说,“以前是你自己一个人,一人吃饱全家不愁,如今你要结婚娶妻,有没有什么打算,总不能再做这种脑袋提在手上的营生吧!”

    话题转变太快,就好似从云端掉在了地上,朱平的头缩了缩,憋出的一股子豪情全都因为明歌这话而心虚的焉了,“之前衙门里有认识的人,想进那里面吃公家的饭,只是需要银子开路,我暂时还没那么多钱。”

    他说完这话,后知后觉发现自己这话不对头,忙忙又说,“我不是和你要钱的意思,钱我自己会想办法,你不用担心,我的意思是,我的意思是以后你要是,要是嫁给我,我一定会努力让你过上你现在的这种日子,不会让你受委屈的。”

    朱平是个五大三粗的人,或许是因为常年在赌场做打手的缘故,他的脸上已经习惯凶神恶煞的表情,说话的嗓门也是习惯性的大,现在一着急,声音就更大了。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是在嚷嚷着要做什么呢。

    哪怕是这样嚷嚷着的承诺,宿主那一世并没有听到过朱平这样说过,也没有过上与她未嫁时一样的日子,委屈不知受了凡几。

    所以听到朱平这话,明歌心底第一个反应是嗤笑,她身子微微后仰,像是被朱平这话吓到,眼睛受惊了般警惕的瞪着朱平,秀眉紧皱,唇也抿在了一起。

    “大小姐,我,我说的是真的。”朱平也意识到自己的鲁莽惊吓着了佳人,慌忙缩了缩身子,想把自己缩的圆润无害些,他的手在石桌上无措的挪着,想挪到明歌的手前,不过挪了一半在明歌的目光下又畏畏缩缩的收了回去,“你,你别怕,我这人,这样说话说惯了,你别怕,别怕……”

    宿主那一世,从来没得到朱平这样小心翼翼的哄弄,这大概就应了那句得到的永远不会珍惜的话,朱平前世娶宿主娶的实在容易,所以也就无所谓宿主对他在意不在意,人到手就行。

    “我胆子小,会被你这个样子吓到。”明歌的眉头依旧皱着,声音不满的小声说,“我这次见你,本来是想问问你以后的打算的,再者就是我们婚房的事,乌衣巷那个地方,我虽然没有去过,可也听婢子们提起过,那个地方,我住不惯,我的嫁妆里有一套二进的院子,我想把那里定成婚房,虽然有点小,不过应该足够我们暂时过渡,那个院子之前是出租给别人的,我没去看,估摸着有些旧,你这几天找人将那里收拾布置一下!”

    朱平几乎想也不想的说,“不行!”

    哪里有娶媳妇在媳妇的嫁妆房子里办婚事的,哪里有结婚后住媳妇房子的,他虽然是个地痞无赖,可在乌衣巷在他的那个圈子里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传出去还不得被人笑掉大牙。

    明歌没有说话,她微微抬眼,一脸委屈不满的盯着朱平。

    朱平平日里打交道的都是些男人,乌衣巷了的女孩儿们从小做家务的缘故,长得大部分都比较粗糙,他还从不曾这么近距离的见过明歌这样的娇女,风吹着她面颊两侧的轻纱,她面上肌肤白嫩嫩的如剥了蛋壳的熟鸡蛋般,光滑的让人想上去摸一下,就连现下生气的时候,小小的唇嘟着,眉眼娇嗔的让人只想着把她抱在怀里好好安抚一番。

    这一刻的朱平心脏不受控制的怦怦跳个不停,连话语也不自觉的软了下来,“让别人知道了,还以为我是吃软饭的呢,你,你要是住不惯乌衣巷,等以后我赚了钱给你买个大房子住好不好,或者,或者等喜事办完以后我们再搬到你说的那个屋子成不成。”

    明歌的眼底就难掩失望之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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