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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1章融资惹的祸
    原来一家民企被困在地方财政融资套路里,帮地方财政贷款却背上数千万债务。
    几年前,东华市海元县建设新城。大量基建工程,需要大量资金。自身资金不足,怎么办?
    为此,海元县财政局成立了融资办,使用了一种“民借官用”的融资方式:财政局从县里筛选有实力的民营企业,以企业名义向银行贷款,县财政局提供担保或质押,贷款到期后,由县财政局负责偿还。
    当时被称为融资新模式,由于一些民企与海元县财政局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再加上由县财政局进行担保,许多民企还是愿意帮县财政局进行融资。
    最终海元县得以高效完成融资、填补资金缺口,地方建设迅猛发展,但也因此牵出了一起延宕多年的借贷纠纷案。
    二年前,海元县财政局借当地一家企业名义向银行贷款1800万元,钱却被该企业自行截留。
    没有收到钱的县财政局,找到海元县天胜建设有限公司请求帮忙,后以天胜公司名义,贷款2000万元,填上了这个窟窿。
    不过,这个贷款窟窿始终在那里,这笔钱始终无人偿还。
    最终银行从海元县财政局质押的存单中划扣2000万元,为了追缴这笔贷款,县财政局下属的担保公司,将天胜公司起诉至法院。
    尽管从银行贷款的2000万元仅在天胜公司账上“躺”了一天,就被划入了财政局指定的账户,但法院审理后认为,与银行签贷款合同的确实是天胜公司,2000万元也确实打到了天胜公司账上,因此,判定天胜公司需要还钱。
    于是,天胜公司和海元县财政局展开了漫长的拉锯战。
    天胜公司认为,自己只是海元县财政局融资任务的“工具人”,从未使用过2000万元贷款中的一分一毫。
    海元县财政局赢了官司,天胜公司2500万元工程款便被法院冻结至今,无人前去执行。
    多年前,赵天平是海元县风头正劲的民营企业家,他经营的天胜公司,是当年县里唯一一家具有一级资质的建筑企业。
    天胜公司发展好的那些年,赵天平与海元县财政局走得近。他在答应帮助县财政局贷款时,根本还不知道,这笔贷款,其实是在填补当地另一家民企海元鸿运公司留下的“窟窿”。
    在市委书记接待上访户的时候,赵天平向张峰陈述了其中的原由,同时提供了多份署名“海元县财政局”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承诺函”,其中载明,“该笔资金由我局使用,本金和利息由我局负责偿还,与贵公司无关。”
    赵天平所提供的这些“承诺函”“承诺书”内容显示,三年多来,海元县财政局多次以天胜公司名义,向银行贷款数百万元至5000万元不等,总金额在1.6亿元以上。
    对于“民借官用”这种模式的风险,在被银行起诉前,赵天平从未有过担忧。互相“合作”过那么多次,此前的每一笔贷款,海元县财政局都按时偿还了,赵天平还认为“这些贷款,除了借用企业名义外,和企业没有丝毫关系;企业不承担风险,还拉近了与财政部门的关系。”
    赵天平最后说道:“随着双方关系的不断加强,我充分信任了这种‘合作模式’,有时海元县财政局没有出具相关的‘承诺书’,我也不会太过在意,主要是因为从来没有出过问题。”
    “为此海元县财政局再次借用天胜公司贷款2000万元用于填补窟窿时,并没有出具这样的‘承诺书’,为后来的互相扯皮留下了隐患。”
    当然,海元县财政局一直试图让当年“截留贷款”的鸿运公司来偿还这笔2000万的款项,甚至在判决“天胜公司还款”的判决书生效后,也仍保有让鸿运公司还钱的想法。
    张峰也明白,这起借贷纠纷其实是由海元县财政局借鸿运公司名义贷款1800万元却被“截留”所引发的。
    只是让他感到惊讶的是,鸿运公司在海元县都是借用别人公司资质承建,如果被挂靠单位不同意,2000万元就只能由鸿运公司和法人代表张述宇来偿还。
    同时赵天平代表天胜公司与县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签订还款协议,该还款方式因有天胜公司被冻结到期债权担保,无相关法律风险。
    不过,让赵天平和张峰都苦笑不得的是,海元县主要领导和县财政局将这个经济纠纷描述为天胜公司法人赵天平与鸿运公司法人张述宇之间的贷款纠纷,并建议赵天平立即向法院起诉张述宇,同时还愿意提供打官司的费用。
    虽然海元县主要领导和县财政局都积极赵天平打官司,但是,赵天平告诉张峰,他请教过律师,这根本就不是天胜公司与鸿安公司的贷款纠纷,两家公司并无任何实质性借贷关系,官司完全打不赢。
    赵天平最终明白,这是天胜公司与海元县财政局之间的纠纷,他需要同海元县财政局打官司。
    张峰到这里也完全听明白了,天胜公司并非2000万元贷款的实际使用人,实际使用人是海元县财政局,而使用这笔贷款的目的,则是为了填补鸿运公司“截留1800万元贷款”留下的窟窿。
    当然,从银行的角度上来看,海元县财政局已经代鸿运公司归还了1800万贷款,银行根本不能向鸿运公司再追讨这笔贷款。
    海元县财政局借天胜公司向银行贷了2000万元,只是在贷款合同上,是天胜公司与银行签订,银行当然要向天胜公司进行追讨。
    至于天胜公司没有动用2000万元,直接转手给海元县财政局,这是天胜公司与海元县财政局的事情,与银行无关。
    不过,让张峰感到奇怪和疑惑的是,那笔被鸿运公司“截留”的1800万元贷款,最终去了哪里?
    鸿运公司原本应该把款打给海元县财政局,却没有打,县财政局为何不去向鸿运公司要钱,反而一直追着天胜公司?
    对于这些疑问,同样令赵天平百思不得其解。
    张峰决定进行详细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