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个由三十多户牧民组成,至今保留着游牧传统的牧民聚集地,足足有五六十顶帐篷,使得这里变得像个小村庄一般,两辆车停在了帐篷区的边缘,众人都走下车来,周瑞手里拿着那几张卷做一团的狼皮,而刘川怀里则是抱着喝剩下的七八瓶泸州老窖,这都是给主人的礼物,周瑞特别交代的。
刚才刘川那厮还想拿些车上带来的狗肉什么的,被周瑞制止了,对于藏民来说,狗是他们的最好的朋友,甚至是家人一般,藏区是不允许吃狗肉的,有些藏民家里生了小狗,如果养不起的话,都是丢弃到很远的地方,也不会杀狗吃肉的,刘川那狗肉要是带过去,这些藏民指定当场就会翻脸的。
“阿妈拉,咱们的多起回来了,阿妈……”
靠近外围的帐篷里跑出来一个八九岁的小女孩,看到那头金毛藏獒后,很亲热的和它抱在了一起,嘴里还不停的回头喊着什么,只是突然看到了庄睿等人,马上就停住了嘴,好奇的打量着这些外来客人。
第七十八章 牧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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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哥,多起是什么意思啊?”
刘川跟着在周瑞身后,向他问道,阿妈拉想必就是母亲了,妈**全世界对于母亲的统称,不过多起这两个字,众人就听不懂了。
“在藏语里面,多起就是藏民对藏獒的称呼,意思是家里拴起来的大狗,不过这只獒王可是栓不住的。”
周瑞随口解说着。这时小女孩的声音,也把帐篷里面的大人喊出来了,一个头上戴羊羔皮帽子,身体着精壮的藏族汉子,向众人迎了过来。
金毛藏獒看到那藏族汉子后,立刻就扑了上去,亲昵的用舌头舔了舔汉子的脸,那人看到藏獒前肢上包裹的纱布,心里立刻就明白了,是这些客人给自己的多起治的伤,当下脸上的笑容愈发灿烂起来,对于藏民而言,一只纯种藏獒在他们的家里,不亚于家中重要成员的地位,这些外来客人帮助了藏獒,就是对他们最大的尊重。
藏族汉子走到距离众人还有五六米远的地方,就停下了脚步,伸出右手把头上的帽摘了下来,上身向前弯下腰去,拿在手里的帽子几乎垂到了地面,那人行了礼之后,才开口说道:“欢迎远方来的客人,大草原上的仁青措姆,对你们的到来表示最诚挚的欢迎。”
众人听到这个藏族汉子,说的居然是汉语,都有些惊奇,虽然讲的有些磕磕巴巴。但是都听懂了他的意思,只是对于这个汉子所表达出来的礼仪,庄睿和刘川等人,却是不知道应该怎样回礼。
周瑞知道刚才那个汉子行的礼节,是藏民们对于最为尊贵的客人,或者是面对长辈才行的礼,当下不敢怠慢,上前一步,鞠躬还了一礼,说道:“打扰草原上的勇士了。”
这时候旁边好几个帐篷里的人,都出来了,仁青措姆出来的那个帐篷里,一个三十多岁的女子,手里拿着几条雪白的哈达,走了出来,看样子应该是仁青措姆的妻子。
在某些已经汉化比较严重的藏区,几乎来了客人都会敬献哈达,但是对这些草原上的牧民来说,敬献哈达,可是将对方作为最尊重的客人了,夫妻两人一一给众人带上哈达之后。这才把一行人让进了帐篷里。
从外面看帐篷,似乎显得不是很大,但是众人进去之后,才发现帐篷内的空间很大,里面甚至隔成了两个小的房间,帐篷中间还点了一个炉灶,使得帐篷里充满了暖意,招待客人的地方很宽大,十几个人围坐在里面,一点都不显得拥挤。
由于仁青措姆会汉语,众人交流起来倒也不困难,他的妻子叫白玛,是莲花的意思,而那个八九岁的小女孩叫做达瓦,却是月亮的意思,这是一个三口之家。
小达瓦头上扎着几条小辫子,红扑扑的脸蛋有些明显的高原红,歪着头看着庄睿怀里的小狗崽,眼里满是好气的神色。
仁青措姆此时也知道了庄睿等人救助金毛藏獒的经历,听到刘川讲述周瑞一个人就把藏獒压住给其疗伤的事情后,连忙站了起来,对身边的一个年轻汉子说道:“丹巴,告诉窝子里的人,今天我要举办盛大的宴会,招待我最尊贵的客人,让玛钦次旦去准备牛羊,要让我们的客人,感受到大草原上的热情。”
从另外一个帐篷里跟随进来的汉子,答应了一声。向庄睿等人点头微笑了一下,转身走出了帐篷,随后就听见他的吆喝声,整个帐篷区马上变得热闹了起来,而帐篷里面,女主人白玛也准备了酥油茶,拿出几个镶着银边的小木碗,一一摆在众人面前,等炉灶上的水开了之后,马上给众人斟上了茶。
在这一路上,大家都听周瑞讲了藏民们的风俗,知道这茶是必须要喝的,而且还必须要喝三碗以上,除了周瑞以为,众人对这酥油茶都不是很习惯,勉强喝了三小碗,而刘川那厮一个人足足喝了五碗,一边喝还一边赞叹着这茶好,仁青措姆看向他时的目光,自然是最为欣赏。
只有庄睿知道,刘川这厮肯定是把寻找藏獒的心思,落在这个藏民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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