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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倾斜三千烦恼丝。
    “诶?这样真的……没问题?”
    将全身上下都套进让人坏掉的透明物体之内,李可腥反倒感觉自己有些跟不上节奏了——林大官人不要“防护服”的原因,让他很是费解。
    防护你大爷的防护衣啊,这尼玛就是胶衣cos啊!这要是在正常位面,分分钟就得进局子里好吧你这个变态!
    “你一个人穿就行了……穿好把手伸进去试试,记住伸一个指头就好。”林宵凡是这么说的。
    见李可腥跟个巨型马赛克一般杵在原地莫名其妙,林宵凡有些头疼,没办法,只得耐着性子向他解释。
    “你媳妇就在里面,所以这一趟无论如何咱们都逃不过去,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刚才你也听到了,哪怕伸手进去都会被富江同化,大概率就是这些毛发的缘故。既然现在你已经披上了战衣,索性就试探试探好了。”
    “诶?可是……”道理谁都懂,但突然被大佬推到台前出风头……这让李可腥稍稍有些不适应,他其实想说,这种事……不应该是月老你来代劳嘛?
    要不然……一起进去也可以啊,之前说好的不是这样啊?
    “谁干都一个样。”林宵凡不耐烦地摆摆手,“你伸手进去如果完蛋了,我们就完蛋了,反之也没什么差别,既然如此,谁伸不是伸?你衣服都穿好了,就别磨叽了。”
    这个倒是真的。虽说客户的安全应当放在首位,不过要是林宵凡自己先嗝屁,那相亲委托也一样得宣告失败;既然都是失败,那何必还要刻意遭一趟罪呢?
    李可腥闻言琢磨了一下,觉得也有一定的道理,如果是百分百必死环节,那把解决环节丢给大佬总比自己承担来得好;但若是大佬身先士卒着了道,自己的确任何办法都没有,只能眼睁睁看着。
    但若是客户着了道呢?
    林宵凡下车的时候从车里带了些东西出来,此时说着话,已是将这些东西拿了出来——都是些生活中随处可见的寻常小物件。
    挑了挑,林宵凡便将从其中拎了把柴刀出来。
    “这是……?”李可腥有些不理解。
    “啊,所以喊你伸个小指头就行。”试了试手中柴刀的锋利程度,林宵凡又将其举过头顶舞了舞,闻言很自然地回他道,“要是你着了道,我会在第一时间把你的小指头或者整只手砍下来,这样按照原著的套路,应该可以避免被同化。”
    原著里即便主动将富江的头发插进身体里,那也需要一定的时间才会逐渐江化;而受绝对领域的影响,这个过程在当下位面显然被提速不少;然而就算是这样,江化也需要一个过程,只要有过程,就一定有解决方法。
    林宵凡觉着,自己至少有50%的把握可以在第一时间将同化源以娴熟地物理手法阻断。
    只要刀够快,烦恼不再来。
    李可腥听得头皮几乎都要炸起来了,他现在终于明白为什么林大官人非要自己以身试法,感情是留了这么一招后手啊!而且看他说得轻描淡写若无其事的样子,更让李可腥觉着心肝直打颤——
    这家伙……之前到底经历过什么?
    “别磨磨唧唧的,连只手都舍不得断,还好意思说自己爱富江?”见李可腥脸色有些难看,林宵凡不耐烦地催促道,“你放心,我的急救技术和我的刀法一样霸道,一刀砍不断或是五分钟之内止不了血,都算我输。”
    李可腥抖得更厉害了。
    见他如此,林宵凡才突然反应过来,自己是不是吓到这小子了?
    “……我的意思是说,你就伸个小拇指进去,如果有问题,我就只砍掉你的小拇指,不砍手啊乖,不砍手。反正你也穿着邦士杰不是,多了一层保护应该没关系的……你这表情是什么意思嘛,要不然换你动刀?”
    李可腥想死的心都有,但事到如今也的确没什么其他更好的办法了——总不能让林大官人伸手,自己充当介错人的角色吧?他可不是林宵凡,他根本没这份自信。
    “行、行吧。”到底是自己提出要和富江小姐姐双宿双飞的,李可腥也算是条汉子,犹豫了十几秒,最终还是咬了咬后槽牙,接受了这爱情的考验。
    “左手小拇指就可以了,最没用的就是它。还有你伸慢一点,稳一点,我好观察。”
    林宵凡点点头,右手紧握柴刀,分分钟就站到了李可腥身旁,明晃晃地刀锋晃得李可腥差点没瞎了眼。
    咽了咽口水,在林宵凡的注视下,李可腥趴在黑白交界处,颤巍巍地将左手小拇指缓缓戳进了眼前的黑暗物质里。
    之所以用趴着的姿势,是李可腥担心自己过于紧张坏了事,若是一个不小心扑了进去,恐怕半条身子都得撂在此处——从身旁林大官人的表情里,他觉得这种事绝对有可能发生。
    作为在职月老,林宵凡还是有一定的职业操守的:欺骗npc那都不是事儿,但对于客户,他倒是一向坦诚相待——他的想法其实很简单,就是截肢。
    如果是百分百必定江化的设定,那这富江巢穴就得换个思路来进行攻略,当下事态仓促,也没什么好的小白鼠供他差遣——而且即便有,实际意义估计也不会太大。
    npc的小命什么的倒还是其次,重点在于,自己和李可腥都不是这个位面世界的原土著,就算拿一百个土著来试柴刀,估计效果也不理想——这扛雷的活计,最终还是得落在自己和客户身上。
    啊不,就客户就可以了。
    都来相亲了,不拿出点诚意怎么能行?一根小拇指而已,这可比年薪五百万、年龄25以内、有车有房、温柔帅气什么的简单多了。
    想着这些乱七八糟的破事,林宵凡倒也没分神,双眼一直死死盯在李可腥那截小拇指上。若是漫天飞絮的发丝如活物一般直接穿透邦士杰钻入客户身体里,林宵凡会毫不犹豫将其拉回,随后以雷之呼吸一之型——霹雳一闪的速度,柴掉李可腥这截小指骨。
    至于之后他本人还会不会继续被江化……啊,就交给命运吧。
    对于这一点李可腥自己其实也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这一趟撞壁之旅他本来还挺自信,毕竟只是些头发而已,自己用姻缘点数购买的邦士杰人形雨衣完全可以独当一面,也正因如此,他才会在桥上说出那一番愿与之同行的慷慨之词。
    而如今再看大佬的样子,李可腥总算明白了其中的凶险;然事已至此,多说无益,在将小拇指伸进黑暗之时,他只能做好放弃这截手指的觉悟了。
    来吧!
    李可腥视死如归,林宵凡目光灼灼,泛着油光的小拇指越过黑白交界,悬停在了富江巢穴绝对领域的黑暗之中。
    漫天的发丝飘飘洒洒,每每有一缕落下,都牵动着外面两个男人的内心,终于——在经过十几秒的煎熬之后,几根巴掌长度的黑发,终于堪堪落到了李可腥已经开始有些颤抖的小拇指上。
    “这……”
    这什么情况?
    李可腥被眼前的景象搞得莫名其妙,忍不住开口问道。
    林宵凡没说话,比了个噤声的手势,示意李可腥别说话也别乱动——
    看看直直竖在他小拇指上那几根头发,究竟是想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