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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抽丝剥茧
    “亭长,查出来了。”
    张仲站在巷道中,看了一眼面如死灰的里正,淡淡的问道。“说。”
    “里中并无关中人,但里中,总共缺少小男子小女子,足四十一人。”
    “四十一人!!!”张仲心中一惊,他想到了里中会缺少小男子,但没想到,会缺少这么多。
    这可是一桩大案呐。
    张仲沉默着,看向面前同样沉默的众多黔首,他们的脸上皆刺着字,更有甚者,连鼻子都没有。
    从左到右,张仲将这些黔首的脸,仔细打量了一遍。
    这些或凶恶,或老实,或狡猾的脸上,此时,表情大多一样。
    惊慌,不安,恐惧,紧张。
    情绪的过度的复杂,让他们脸上刺的字,都开始充血。
    再将目光向下,张仲看向每个人身上所穿的,那破旧又单薄的芦苇冬衣。
    穷,是原罪啊!
    这样的黔首,借贷当是应有之事,因为,根本活不下去。
    犯案刑徒,虽说是恢复了自由身,但他们所在的地方并不肥沃,口赋,税款,吃穿用度,都要花钱。
    但最关键的还是,他们,特别能生。
    这不是个例,在秦国,就张仲所见,像他家那样,只有三个孩子的,已经很少了,像他叔公家那样,只有两个孩子的,更是少之又少。
    普遍都是四个以上。
    这都是因为没有安全措施的缘故。
    意外怀孕已经很惨了,但还有更惨的。
    秦律明文规定,生下的孩子,只要不是先天残疾,或者长得稀奇古怪,都不可以杀死或者丢弃。
    杀死婴儿的,与擅杀子同罪。
    所以,家家户户的孩子都很多,小的时候,要养,养大了,还要娶妻,娶妻之后,还要分家。
    缺钱的地方数不胜数。
    “一颗贼人头颅,数十人为隶臣,十余家残破……”
    张仲想起了那天,市场上,那颗圆滚滚的头颅。
    想起了那些被罚为隶臣的亭卒。
    那是他第一次见识秦国律法的威严。
    而这次,事情还要大,两个里,接近三百户人,没有一个人,能置身事外。
    如此,这一桩案子,还要继续追查下去吗?
    ……
    “民妇无罪....民妇无罪啊!”
    广都县,束的挣扎辩解还在继续。
    “无罪。”狱橼的脸,再次恢复了面无表情的样子,他将两枚契卷递给甲士。“拿去给她看看。”
    束看向契卷,只一眼,脸色瞬间变得灰白。
    那契卷,左卷确实如她所说,但右卷上,却赫然写着。“案疑甚,举者有异,恐反,若反,以此为证。”
    “汝可有话说?”
    “民妇.....民妇......”束嘴唇动了动,一时想不出理由。
    正在堂下的梁,见状不由得脸色一变,高声喊道。“许是那亭长,故意如此。”
    “狱堂之上,言语教唆,与互供同罪,重笞。”
    但束终归还是听到了梁的言语教唆,她瞬间反应过来,急忙辩解。“民妇,民妇未曾见过亭长另一半契卷,恐是他怕我家良人受贿之后,不敢证实,故意如此。”
    正在受刑的梁,听得此言不由得心中一定。
    但紧接着,一根木棍带着风声,啪的一声就打在了他的腰部。
    在一声声痛呼中,狱佐焕,再次站起身来,对着狱橼行礼开口。“吾可否再问案犯梁一些问题。”
    狱掾点了点头。“庭上复议,应有之理。”
    焕转过身,稍微站了一会儿之后,才对着堂下受完刑的梁询问到。“汝言求盗葵,对汝施刑?”
    “是。”
    “以何物所施?”
    “以木板笞我伤处。”
    “亭长是否在侧?”
    “是。”
    “可有出言阻止?”
    “未曾。”
    “可有一同施刑?”
    梁犹豫了一下,好一会儿才缓缓开口。“没有,只是求盗。”
    “汝说,隐山亭长,欲以刑罚治你杀人之罪。”
    “你熬住了刑,但他还是定了你的罪,对吗?”
    “是。”
    “亲口所说?”
    梁沉默了瞬间,想了想自己此前的供词,咬了咬牙,愤恨的说道。“亲口所说。”
    “汝家贫?”
    “是。”
    “可点得院灯?”
    梁愣了愣,似乎没想到焕会问这个问题,他犹豫了一下,才缓缓说道。“点不得。”
    “但点了火堆。”
    “汝当时醉酒?”
    “是,我那日醉酒,清晨才醒。”
    “如何回的家?”
    “天黑,摸索着回的。”想了想昨夜的回答,梁心中有些不放心,又加了一句。“当时见盗,被吓了一跳,酒醒了些许。”
    焕没有理会他的亡羊补牢,而是继续问到。“当时,汝妻扔你一刀,距离几步?”
    “七步左右。”
    “汝昨夜曾说看见了?”
    “是,吾回头时,亲眼所见,距我约七步半。”
    焕转过身,看向梁的妻。“汝情急之下,劈了梁一刀,相隔多远?”
    梁的妻愣了一下,还是说道。“七步。”
    “劈完之后呢?”
    妇人愣了愣,犹豫着说道。“我吓坏了,跑回了房中。”
    “昨夜你说,汝夫在院门口?”
    “是。”
    “堂门距大门几步?”
    “三步。”
    “汝距堂门四步?”
    “是。”
    “昨日夜间,你说家中点了火堆?”
    “是。”
    “火堆在正堂靠里?”
    “是。”
    焕面色不变,看向还有些不知道问这些什么意思的梁。“汝醉酒,以昨夜里正里典所说,汝家宅院,大堂宽十五步,加院三步,靠里的火堆最低距你十步以上。”
    “天还未尽黑,汝尚看不清贼人,汝醉酒,背对着她,何以知道她相隔七步?”
    “我.....”
    焕不等他回话,接着问道。“且,汝妻以刀扔之,出堂门,过院,至你肩背,当与你正对。”
    “火光尽挡,汝,是何以看清的?”
    “我....”梁怔了怔,突然急声道。“我是事后听我妻所说。”
    转过身,他再看向梁的妻。“如上,背光之下,汝是何以看清他持棍的?”
    “我......”妇人结巴了一阵,随后双眼猛然一亮。“我据家中陈设断定的。”
    “姑且算你如此。”焕点了点头,接着又问出了一个抠细节的问题。“汝说,汝距堂门四步。”
    “据里典所说,汝家房门在正堂之侧。”
    “也就是说,你跑动之时,是跑向侧后方,是以……”
    “你转身时,他当能看清。”
    “你确实距离他七步半?”
    “这……”妇人心中感觉不妙,但又不得不答。“是。”
    “这也是你与他说的?”
    妇人脸上有些冷汗,但还是嘴硬的答话到。“是。”
    焕转过身,对着上方的狱曹抱拳行礼。“狱佐焕,复议完毕。”
    “很好。”
    “言不直,通供,言语教唆。”
    狱掾将手再次往桌上一拍。“左右,上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