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夫争宠:萌乖夫君养成记 作者:萌哒哒蹦擦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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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是否真的死了,只管带回去给莫忆儿就是。
因为是狮身,用四只行走,把刺虫带给莫忆儿唯一的方式便是用嘴巴叼着。满身是利刺的家伙还真是让小绒球头疼,嘴巴上硬生生被刺出几个血洞來,莫忆儿见到小绒球回來的时候便满口的鲜血,可把她吓了一跳。
“这是怎么了?”
“呸……”小绒球放下刺虫,呸了一口嘴巴里面的血,腥咸的,十分不舒服,真是浪费了他珍贵的金狮血了。“沒关系,被刺到而已,一会儿就好了。”小绒球说的不是假话,他的能力非凡,伤口愈合的能力也要比别人快上许多。
“你个笨蛋,不会喊我吗。让我來把它逮回來,就不会伤到你的嘴巴了。”莫忆儿心疼的责备着,拿出蚕线巾來给小绒球擦嘴边的血迹。
“我怕它伤到你的手,你别碰它啊,它的刺儿还真是建立。”小绒球露出无所谓的表情,可这表情在一张狮子脸上很有喜感。不光是这个表情,狮子脸上所有的表情都有意思的紧。
“我怎么会伤到。我可以用兽皮袋子把它装回來嘛,”莫忆儿说着,从地上捡了根树枝走到刺球的旁边戳了戳:“它死了。”
“应该沒有,我还沒碰它,它就这副样子了。是装死,狡猾的家伙。”小绒球想,若不是莫忆儿要逮到这家伙來看看,他非要直接把这球一样的刺虫拍成刺饼不可。
“的确狡猾,不过好多动物的本能都是遇到危险來装死。”莫忆儿把注意力移到刺虫身上,之间刺虫身体为白色圆球状,但是身上的刺是黑色的,黑得发亮,尖利得冒着寒光。这要是能做成武器,绝对比竹子厉害许多。“要是能把它浑身的刺拔下來就好了,”
“这……”一时间小绒球和部落其他的人都沒了话说。以前因为刺虫浑身的利刺沒人去招惹它,见到它连靠近都不愿意,怎么会有人想去拔它的刺呢。
“小绒球,我们把刺虫带着吧,回去研究一下如何拔刺。各位,我们先回去了,”莫忆儿对其他人摆了摆手,又道了声“保重”,然后把刺虫收入兽皮袋子拎在手里,兽皮袋子马上就被刺出许多个小洞,但刺虫却无法逃出來。为了避免扎到,莫忆儿把刺球的兽皮袋子用一根绳子束起,挂在已经寻來的彩翎儿的脚下,这样起飞之后就避免了刺虫伤害到他们。即便是彩翎儿降落的时候,也不会碰到脚边的兽皮袋子。
最后她踏上小绒球的后背,和挖陷阱的族人们分别。
沒用多久,莫忆儿和小绒球就回到了山洞这边,大家还都热火朝天的干着活,莫忆儿找到丝特拉和丝末拉,把遇到前衣和留嚷他们的事情说了一遍。
丝特拉和丝末拉纷纷认为外來部落太过狡猾,心机更是深沉。
这群单纯的族人们,也日益用脑子越來越多,相信不久的将來,他们也会越來越聪明,狡猾、心机深沉的人也会越來越多。这种事情让人不喜,但却是时代更替、发展的需求,莫忆儿无法阻止,也不能阻止。
之后又说了小绒球何以变成金狮模样的事情,两人纷纷感触,却也沒有因为小绒球变成金狮的样子就有所害怕。也许是因为他们对金狮有感情了吧,所以才不会怕他。又过了一会儿,彩翎儿才讪讪回來。它已经尽力飞了,可比起小绒球的速度还是很难追上。莫忆儿从它那里拿回刺球,丝末拉看到眉头皱了皱:“怎么把刺虫带回來了,你们沒被它伤到吧。”
“我沒事儿,小绒球伤到了嘴巴,这都是我不好。”莫忆儿有些懊恼,自己要是想周全点,小绒球就不会受伤了。她忘记了小绒球兽身不能用手那东西了,做为一个妻子,她是失败的。
丝末拉闻言看了眼硕大的小绒球,在小山洞里有小绒球这么大的狮身显得有些紧迫。不过见他一副被伤到也无所谓的样子,丝末拉便沒多说什么。男人之间不需要婆婆妈妈,一点小伤更沒必要说出來。
丝特拉见莫忆儿对刺虫很感兴趣的样子,便问:“莫忆儿,你抓这刺虫是要做什么吗。”
“是的,我想要把它身上的刺拔下來。”
“啊?”丝特拉和丝末拉齐齐惊诧,头一次听说有人想罢刺虫身上的刺儿拔下來的。不过随即也释然了,莫忆儿的思维方式是他们永远也无法跟上的。
莫忆儿也沒让他们疑惑多久,就说出了自己的想法。“这刺虫身上的刺很建立,而且也坚固,我想若是能拔下來做成武器就好了,这可比外部落那竹子做成的武器好多了。”
“这,这真是个好想法,”丝特拉一拍手,高兴道:“我们怎么就想不到,莫忆儿你真是太厉害了。”
莫忆儿笑着摇头,这样的话她已经听得太多。“现在重要的就是把它的刺儿拔下來。”说着,拿出石刀试着先割下一个刺儿再说。
石刀挨到刺虫身上的时候,莫忆儿感觉刺虫好像抖了一下,她沒理,用石刀朝着刺儿的根部切去。这下子刺虫无法再装死了,直接‘活’了过來。然而死期已到,它唯有那一身的刺儿,除此之外再无半点的厉害。
莫忆儿直接给了它一个痛快,小小的脑袋就剁了下來。
刺虫的生命力并不顽强,不过两分钟,再沒了生息。莫忆儿继续和它身上的刺儿做斗争。这刺耳还真是不好弄,石刀钝,切肉尚且需要大力气,这刺虫的身子和刺儿的连接处非常有韧性,要隔断难上加难。
这一只刺猬尚且不好弄,若是做武器需要许多,到时候岂不是更难。
☆、第20章做武器
这么难搞,让莫忆儿烦心,忽然看到山洞某处放着野鸡漂亮的羽毛,脑中便闪出什么。“咱们烧水,用冒泡的水烫一烫试试,”
这个办法自然沒有人反对,在莫忆儿的带领下,大家已经知道各种动物的皮毛用烧到冒泡的水烫过就很好拔毛,想必这刺虫也是可以的。烧水的时候,莫忆儿问:“丝末拉,这刺虫有沒有个头大一点的,想必个头大的尖刺也会长许多吧,”
“有是有,但咱们部落要找到大的刺虫很难。”
“哦,我知道,以前我都沒见过,是不是只有几吶部落有刺虫,”莫忆儿想起族人们提到过的几吶部落。
“是的,但是几吶部落非常贫瘠,只有大收祭祀的时候他们会出现,我们沒去过几吶部落,只知道在西北方向。”丝末拉指了指西北方,对于贫瘠的几吶部落,他们知道的很少。
“等这个刺虫成功剥下刺,做成武器之后,我就去几吶部落看看。顺便看看能不能带些强壮的男人回來练兵打仗。”
“他们应该会來吧,几吶部落的族人虽然瘦,却不弱,他们部落中动物稀少,他们能活下來非常顽强。”丝末拉说着对于几吶部落的印象,并把他们的特征告诉莫忆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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