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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章 有所不同
    太阳升起时,卓群吃完了他的早餐。
    一碗奶嚼克、一碗蒙古面和三个大个儿的蒙古包子。
    可能是汉民族基因的原因,他的胃气有点软。
    没办法像牧民一样,大早上就大嚼特嚼手把肉,他会觉得消化不了。
    但对其他的东西他是喜欢的,既营养健康,又美味抗饿。
    收拾好了碗筷,卓群又拿起了自己的皮夹克。
    穿上了外衣,然后步出门外。
    其实通常情况下,他往往还会在蒙古包里喝上两碗奶茶,再好好的品上一根烟的。
    但今天不行了,因为他要赶到城里,有太多的事儿要做。
    外面的空气很新鲜,风景非常的美。
    牛羊在慢慢反刍,阳光普照在绿意盈盈的大草原上。
    卓群身后蒙古包的炊烟就像一棵又细又长高耸入云霄的白桦树一样,树梢直直窜上蔚蓝的天空。
    但由于是锡林郭勒的牧区。
    即使是五月份,早晚温差也非常大。
    这个时候的室外温度,还是能冷得让人打哆嗦。
    只要看看牛羊身上挂的一层白霜还没有完全化去,就知道滋味如何了。
    卓群在蒙古包后面找到了两个正在干活的草原大汉。
    一个正在给牛挤奶叫兰木扎布,另一个正在喂狗的叫巴图。
    他们是包下这片草场的人雇请的工人,也负责卓群的一日三餐。
    “嘿,朋友们。我这就要出发了。除了烟和酒,你们还要我带什么回来吗?”
    卓群冲着两个皮肤高原紫外线晒得黝黑的壮汉大喊。
    巴图可能因为狗吠,听不清楚。
    还是兰木扎布站起来回答他的问题。
    “电池,肥皂,还有糖也不多了。再给巴图带一双新靴子吧。其他的,不用了。”
    “好,明天见。”
    “明天见。只要你别再迷路……”
    “哈哈,你不厚道啊。这件事不许再提了,否则我会把买酒的事儿全忘光的……”
    当挥手和两个蒙古朋友作别之后,卓群低头踢了踢自己悍马越野车的轮胎。
    检查无误后,他点燃一根烟叼上,拉开车门坐了进去,发动了汽车。
    太阳继续爬上天空,照亮了西南方一座又一座长着斑驳牧草的沙地高坡。
    颠簸起伏中,卓群的车向北而去。
    吓走了不知多少的臭鼬、野兔、土拨鼠,直奔锡林浩特的方向。
    路很长,大概得有一百多公里。
    所以在车内播放的蒙古呼麦音乐中,卓群难以避免的又回味起了萦绕在脑海里,越来越多的迷惑。
    和以前经历过的数次一样。
    他这一世人生轮回,照样是从10:04开始的。
    当时在飞机上,他已经躺在自己座位上,装成入睡的样子,平静的接受这一切。
    因为他清楚,这即是结束也是开始。
    但有些奇怪的是,这一次的过程和以往多少有所不同。
    也不知是不是喝了太多酒的原因,心脏感受到的刺痛感不像以前那么强烈了。
    而且死亡时,他看到的景象,也不再是一片模糊转为无尽的黑暗,彻底归于虚无。
    当他闭上双眼时,他居然可以看到许多图案浮在眼前。
    像是层层叠叠,数不清的圆圈连接着一个复杂、闪烁着微光的摩比斯环。
    此外,他还看见了转轮、曼陀罗、陀螺、罗盘这样的东西从眼前一样样的飘过。
    给人的感觉,就似乎是一种具有象征意义的幻想。
    代表着一切改变都会回到最初的起点,然后再次开始……
    最特别的是,他的灵魂在即将飘离那一个世界时,他似乎感到自己成了一个婴儿。
    一个能够看着自己出生、死亡、重新出生的全知的孩子。
    但就在他欣喜之余,正要在宇宙链中看清自己的最终位置,给自己找到一个确切的图像定义时。
    他却听见了一声痛苦的呻吟,干扰了他的观察。
    似乎是贝璐?
    她又怎么了?
    难道是发现了自己的异常?
    什么都没办法确定,因为他似乎只在一瞬间就失去了意识。
    醒来时,已经是再一次的新生了。
    但更奇怪的是,这次醒来的时间比他自己所预计的,产生了不少差距。
    按照前几次的时间间隔,他本来以为会是大一的期末,或者是大二上半学期刚开学的时候。
    正发愁为了心无旁骛的离开,不得不再次伤害一次郭玥的情感。
    但没想到,其实当时已经是大二下半学期期末了。
    是他刚刚和郭玥分手的一周后。
    所以尽管他很迷惑,想不明白,为什么时间差距会这么大。
    但至少是避免了他情感上再承受一次罪恶感了。
    他无需再为已经发生的事儿负责。
    另外,这一世想实现财务自由也更容易了。
    因为他已经不是普通的新闻从业者了。
    他会用法语和英语写新闻稿,而且能准确抓住西方世界的认识误区做文章。
    他便把外国人感兴趣的一些国内民生现状,写成了一篇万字的稿件。
    然后徐以两千欧元和三千美元的价钱,分别卖给了法国路透社和美联社。
    于是轻而易举就拥有了“种金子”的“种子”。
    最终,他把自己变成百万富翁的时间缩短成了两个月零七天。
    然后就果断的离开了校园,在通州的宋庄租了个院子住了下来。
    他高薪雇请了一个保姆,聘请了两个家庭教师,从此专心开始学习素描、色彩和小提琴。
    而这就是他这辈子的初始愿望和人生目标。
    因为经过上一世周游世界的感染,他不但对美术和音乐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同时还发现,这两样东西对他这样的独身主义者特别的重要,有非常实际的好处。
    像音乐可以安慰他的灵魂,让他情绪保持愉悦。
    画笔则可以让他把难忘人生经历,以最鲜活的画面记录下来。
    这不比照片,他带不走。
    只要他会画了,也就可以随时把他人生里最有意义的景象,重现在画布上。
    于是当七八年的时间过去,当他聘请的老师,由中学教师变成了大学专业教授后。
    他对这两门手艺已经掌握纯熟,差不多达到了艺术院校大学生的水准。
    而当他画的卡佩庄园,和世界各地文明古迹的风景画经老师过目后。
    那个中央美院画系的副教授称赞他在风景画有天赋,并且建议他外出采风,主攻这方面的创作。
    就这样,当他在南方又过了两年,转战北方之后。
    最终,被牧民的生活迷住了,他开始在锡林郭勒盟的洪格尔高勒镇驻足。
    开始了长达五年的牧民生活。
    理由很简单,蒙古牧民的游牧文明虽然已经被现代科技挤到了最后一页。
    但这尚存的游牧生活仍旧充满了自然美和自由的魅力。
    特别是如今的他,所会的东西几乎都能在此发挥出作用。
    骑马、射击、训狗、摔跤、绘画、拉小提琴……
    这就让他能够找到技能应用的成就感和受人认可的满足感。
    别的不说,刚开始的时候,兰木扎布和巴图这两个小子,就对卓群这个来蹭吃蹭喝,又不用干活的小子挺看不上。
    非常不愿意按照老板的吩咐照顾他,对待他十分的轻蔑和敷衍,甚至不乏挑衅。
    但当真正生活过几天之后,就不一样了。
    因为卓群的力气小,但摔跤技巧特别厉害。
    尤其腿法好,对于凭借力气为依仗的蒙古跤手是克星,几跤下来就把兰木扎布给摔服了。
    而他训狗也有独到的法子,他能让狗叼鞋,干活。
    这让训了半辈子牧羊犬的巴图也特别佩服。
    再后来,卓群的本事,陆续一样样的显露出来就更不用说了。
    他的小提琴、画的花,法式料理、人生的奇遇经历,打鸟百发百中。
    都给单调的放牧生活带来了丰富的光彩。
    为此,两个牧民工人不能不把他当成偶像崇拜。
    直至卓群在赛马大会上又获得了一块亚军的奖牌之后。
    他实际上已经成了这两个牧民最喜欢,也最不可或缺的放牧伙伴了。
    他们变得像家人一样和睦。
    而卓群也跟着兰木扎布学会了套马、赶马。
    跟巴图学会了拉马头琴和唱呼麦。
    法兰西的贵族生活方式,就这样奇妙的和蒙古牧民的生活完成了交融,达成了和谐统一。
    至于这种与世隔绝的简单生活里,唯一的困扰就是喝酒和女人。
    蒙古人太能喝了,他们的酒量比饭量大。
    卓群要想陪两个牧民喝美了,他几乎每次都得睡上一天。
    而女人的麻烦也并非简单的生理需求。
    其实这方面卓群克制起来其实不太难。
    只要把注意力转移到技艺上和学习上就完全忘了。
    何况还有许多其他的简便方式可以解决。
    但麻烦就麻烦在他太醒目了,自带桃花儿运有时也不全是好事。
    至少好几家牧民的姑娘就看上了他,有事没事,骑马骑摩托总是过来。
    来找他聊天,和奶茶,听他讲城里的事和拉小提琴。
    兰木扎布在羡慕的同时也提醒了卓群,小心点,弄出事儿来不娶也不行了。
    否则人家的父亲和哥哥饶不了你。
    所以卓群只能选择主动避开。
    每一次到了周末的时候,他便会开车去锡林浩特过上两天。
    因为牧区里只有老人才有草场,年轻人只能去城里工作。
    那些年轻的姑娘们,只有周末才可能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