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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章马贼
    马贼头子叫赵丹,字明成,大概是因为读过两年私塾的缘故,虽说肚子里没啥墨水,只能堪堪说是能识文断字,但对读书人还是相当敬重的,没有亏待儒生。
    不过这票马贼本身就已经穷得叮当响了,不亏待,也仅仅只是每天一条硬邦邦的肉干加两个干硬的饼子罢了。
    亏得这里靠近水源,每天晚上都能就些雕胡米煮上锅肉汤,不然这点食物,连一个寻常妇孺都难以满足,更别提一个个成年壮汉了。
    只是本就是捉襟见肘,再带个孩子,那就完全不够了。
    幸好马贼们虽然看起来凶残,实际上也凶残,但面对这么一个孩子,居然表现出了超人意料的忍耐力,还有人亲自挤来马奶送来。
    儒生叫赵蕤,以前学过纵横术,对道学也仰慕已久,这个时代的儒家最讲究博采众长,没有多大排他性,所以像赵蕤这样的人其实很多。
    醒来之后,赵蕤便带着李白在这里安顿了下来。
    倒不是说他甘于助纣为虐,而是他在与赵明成的交谈中意识到,在这个无边无际的荒漠,他孤身一人想要带着一个孩子上路实在危险。
    就是躲过这波马贼,也不一定能躲过下一波。
    事实已经证明,他那手蹩脚的剑术,连一个马贼都敌不过。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的过去了。
    转眼,便是三年时间。
    这三年里,赵明成的这伙马贼势力并没有扩张,甚至还折损了四个兄弟在一场与周围马贼团伙的冲突之中,因此日子过得是越发艰难。
    而李白也表现出了超乎常人想象的天赋,无论是识文断字还是数算之术,皆能迅速掌握,甚至跟着赵蕤练了几天粗浅剑术,就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架势。
    惊得赵明成蹦出来一句:“盖天下真有生而知之者哉?”
    粉雕玉琢的娃娃给这些整天刀头舔血的马贼们带来了难以想象的体验,他们中,无论是稍显儒雅些的赵明成,还是粗犷的马老六,心底其实都希望自己能有个子嗣。
    他们虽然是一群不折不扣的坏人,但却没有枭雄,也没有丧尽天良的人物,对这个娃娃,他们所有人打心眼里都喜欢的不行。
    “带着李白走。”
    某天,赵明成找上了赵蕤,对他讲。
    “这小子那么聪明,以后注定是要干大事的人,没有必要和我们这伙该死的强盗混在一块。”
    赵蕤默默接受了他的建议,带上食物和水,抱起才三岁,眼睛里充满好奇的小娃娃。
    临走前,赵明成和一伙粗犷汉子们轮流抱了抱李白。
    尤其是赵明成,他用他那粗糙的胡须狠狠地刮了刮李白的脸,对他道:“一定要成才,要做人上人,像我们这样的贱命,就是风中飘絮,指不定哪天就没了。”
    他松开手,握紧了赵蕤粗糙的手,递过来一大碗马奶酒:“兄弟,沿着这条道一路向西,呼儿会带你离开荒漠,到最近的唐人城镇。”
    “这里是两个银饼子,回头到了镇里好花销,不要一次性拿出来,先找镇子上的布店老板胡青伞换开再说,免得引人觊觎。”
    赵明成嘴唇嘤蠕了片刻,低声道:“答应我,一定照顾好小白。”
    赵蕤默默点头。
    他本不喜说话,此刻更不知该说些什么。
    呼儿是赵明成最喜欢的那匹马的名字,神骏非常,据说是他当年从大月氏人手下抢来的天马,能日行千里,平时宝贝得不得了。
    两个银饼子,更是当前马贼账上,唯一的“流动资金”。
    今日赵明成等人的这般做法,给他了一种托孤的感觉,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他觉得这伙马贼该是要大难临头了,所以自己也是时候离开了。
    于是他跨上战马。
    平日里最是看他不顺眼的马老六大吼道:“你小子要是没能照顾好我大侄子,老子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赵蕤点了点头,神情木讷,随即策动战马,向西方奔去。
    原地里,赵明成大笑道:“兄弟们,你我寄托已经安心走了,今日我等合该战死于此,但就是死,也要让黑山贼众们知晓,我板梁坡的好汉子们,绝不是他们嘴里一块任其咀嚼的肥肉。”
    “哈哈哈,没错,咱们就是死,也得崩掉他们两块大牙!”
    一帮马贼,此刻笑得却分外壮烈。
    远处,烟尘已经滚滚而来。
    黑山贼的马贼们迅速围拢而来,聚集在寨子门口,并没有任何客套,随着头领的一挥手,顿时一拥而上。
    赵蕤停在山坡上,望着山下烟尘四起的绿洲,神情依旧木讷,但眼睛却渐渐变得通红,他握紧了拳头,一遍又一遍地告诫自己“君子不立危墙之下”。
    良久,他重新跳上战马,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眼眶中,豆大的泪珠沿着那粗粝的面庞滚落。
    三天后......
    三条沙漠狼远远地缀在身后,在有魔种存在的土地上,这些狼群虽然也受魔道力量影响有了一定的变异,但早已从食物链的顶端跌落下来了。
    若不是它们肉的味道实在腥臊难吃,早就由掠食者转为被掠食者了。
    但就算是这样,它们仍旧是顶好的猎手。
    此刻,它们已经嗅到了赵蕤身上那浓重的垂死气息,这些善于啃噬腐肉的生物甚至还要比天上的兀鹫还要更加善于追逐死亡。
    战马丢了。
    赵蕤也负了重伤。
    他们没碰上马贼,倒是碰上一头奇形怪状的魔种。
    若不是最后那头魔种不知为何身体僵硬了片刻,他根本没机会离开,但就算是这样,名为“呼儿”的神骏战马仍旧被那魔种拖了去,大快朵颐。
    狼群的耐心渐渐消磨殆尽,它们口中的涎水淌落,绿油油的眼睛里满是贪婪。
    正当一头狼伏低了身子,准备突袭的时候。
    那只有三四岁的稚童猛然间张开眼,黑白分明的眸子里杀机毕露,一瞬间,仿佛有尸山血海浮现,天地间,风云变色。
    三头沙漠狼哀鸣一声,一股子寒意自心底升起,毛发瞬间炸开,浑身哆嗦地趴倒在地上。
    直到赵蕤的身影渐渐远了,才敢夹着尾巴灰溜溜地跑了,那姿态,几如二哈。
    让在婴儿识海中躲着的李白不由想起了那句“狼步脚扑朔,哈步眼迷离,狼哈傍地走,谁怂谁是狗。”
    哈哈哈嗝——
    捂住嘴,险些笑出猪叫声。
    李白继续回去睡觉,深藏功与名。
    赵蕤根本没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他的脚步依旧踉跄,襟前被划开了一道很长的口子,他紧紧地抱着手中的婴儿,像是拥抱着全世界。
    一定要离开这片荒漠。
    带着赵明成,带着那伙马贼们的信念,让李白活下去。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