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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六章最后一世
    说起来有些平淡,与前生他所经历的边城鏖战,长安血街,一日诛尽满城恶的壮阔相比,简直就像是孩子过家家,差了太多档次。
    但小人物有小人物的活法,这一世他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小人物,渺小,操劳,庸庸碌碌......这样活着很累,但也很充实,未必就比前生差了。
    这一年李白才刚满二十,他蓄起了短须,有了一个娃儿,脸上也有了风霜的痕迹,常挂着狡诈市侩的笑容,看上去要比外表年龄成熟了很多。
    他十四岁开始行镖,扛起了整个渭阳镖局的顶梁柱,时常因为一家的生计点头哈腰,骨头却又比谁都硬。
    男孩儿成了家,就成了男人,动辄玩命的那不叫男人,更像是无牵无挂所以一往无前的愣头青。
    李白在剑道上没啥天赋,想跟几个镖师套套近乎,学两把野路子,也往往被人一脸鄙夷道:“朽木不可雕也。”
    然后奉劝他有这功夫不如学两门拳法,正好配合他那身已经不俗的武道功法,自己正好认识某某拳师,威震哪哪云云,这自然是金玉良言。
    李白为人虽然稍显跳脱,但性情还是很讨喜的,不然也不可能领着大猫小猫三两只就能和别家镖局组团。
    只可惜别人一番好意开口,这货往往便会凛然拒绝道:“那怎么能成,练拳哪有练剑帅?”
    这人咋那么不识好歹!
    有人不忿,但那些老镖师们则纷纷摇头苦笑,并不计较。
    他们虽然分属不同的镖局,但几年前第一次共事时,因为一场与山贼的斗争中受其一恩,此后更是渐渐视其如自家后辈,只盼着他能过得更好。
    只可惜这人太轴,固执到了撞了南墙,甚至头破血流,也不愿回头。
    时到如今,仍旧使着那手不伦不类的剑法。
    这天,镖车停在了虎门渡口,已经有消息放出,威震九华山的巨寇宗墨扬言要劫了这趟镖,而镖局护送的东主也不甘示弱,广招佣兵,大洒金银。
    “总镖头,咱们还接不接这趟镖?”年轻的小伙子跃跃欲试道,“听说那宗默麾下三千林贼,又擅魔道秘术,连官府都剿之不灭。可怕得紧!”
    李白揉了揉毛绒绒的下巴,扬起头道:“接,为什么不接!”
    “常听那些酸儒说些什么行百里者半九十,都走到这儿了,前面再过百里,就是咱家,不接的话,回来这一趟可就白走了,也坏了咱渭阳镖局的名声?”
    到底是年轻气盛,这是他一生之中所做最愚蠢的一个决定。
    ......
    黑烟袅绕间,秃鹰啄食着残躯,燃烧的营地,扭曲的肢体,凝固的黑色血块......山贼们在一具具尸体上摸索着财物,神情兴奋。
    一个秃顶的山贼掰了掰男人的手指,拿刀砍了两下,直嘬牙花子:“这厮骨头真硬。”
    另一名山贼冷笑着丢过来一柄小锤:“再硬的骨头砸开也就那样。”
    山贼喜笑颜开,攥着一支金钗,在衣袖上擦拭着:“看这厮穿得破破烂烂的,没想到手里还有个金钗,嘶~还是周福记的钗,带回去正好给俺那浑家戴。”
    那名山贼嗤笑道:“刘大!就你那浑家,也配戴周福记的金钗?指不定啥时候就让那帮眼红的婆娘给偷了,依我看还是典当了换点银子,回头走趟迷云楼,想要什么样的姐儿还不随你挑?”
    刘大支吾着不去理会他,哼哼唧唧踹开了瞪大眼睛的尸体,伙同同伴们纷纷上了山。
    ......
    “娘亲,爹爹怎么还不回来啊。”穿着粗布长裙的女子抱着娃儿,站在门口翘首以盼,心却随着夜色渐渐到来而变得越发沉重。
    “再等等,你爹爹回来会给你买零嘴儿吃。”木兰站在家门口,紧紧捏着长裙的裙摆,然而她注定等不到她想等的人了。
    ———————
    这一世,他是一名普通的士兵,在一个历史上早已覆灭的小国——梁国的军队中服役。
    这年头兵荒马乱,到处都在抓壮丁,每家每户都得出人参军,但大多都是怀着满肚子抱怨进来的,只有他是罕见地自愿入了行伍。
    当兵不一定能吃饱饭,但对于他而言,不当兵肯定吃不饱饭。
    而且他想学本事,他有这一生注定要杀的人。
    索性,这一生他的天赋不赖,尽管学起来的年纪晚了些,但终究是从军队里学来了一身杀伐之术,一把青铜剑使得简直炉火纯青。
    但好汉刀上死,将军阵上亡。
    那个曲折的故事并没有如话本小说里所描述的那样,主角每次都能险死逃生,并且击杀掉自己的宿命仇敌。
    他战死在一场很普通的战斗中,崛起于北方的赵国飞骑矢若飞蝗,他引以为傲的杀人之剑甚至触及不到对方的一根汗毛,就被那漫天的箭雨扎成了刺猬。
    死得很窝囊,就像任何大人物交手时的背景模板。
    注定无法载入史册,甚至连充当某某年某某日,梁军全军覆没中的一个数字的资格都没有。
    因为梁国太小,战死了多少人没有人会去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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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是一世,他彻底淡忘了一切关于最初的记忆,但他的天赋反而是这几次轮回中,罕见的最好的一次。
    他没有修行过任何武道功法,但他的剑,仍旧是整个小城里最快的,比张屠户,刘捕快还有武官的教习都要快。
    只是父亲告诉他这没有什么意义,光宗耀祖靠的不是手中的剑,而是脑子里的学问。
    他是个穷书生,没有功名,更读不起传说中的魔道与机关秘典,他只能读最基础的学问,翻烂了家中仅有的藏书,在父亲的殷切期盼下,一次又一次的赴京赶考。
    在他二十五的时候,再次落第,自京城归来。
    惊闻家中满门居然已被县尉害死,而起因不过是自家老父在市集上冒犯了对方的公子,被其一怒之下砍杀,干脆一不做二不休,伪装成了贼人将他一家杀害。
    遂民不告而官不究。
    他痛哭了一天一夜。
    第二天带着密布血丝的眸子上了县衙,只是官官相护,代代相承的县尉甚至连县令都要畏其三分,他的状告注定没有任何结果,反而被一通杀威棒赶出了县衙。
    直到这个时候他才发现,其实学问......有的时候也挺没用的,要想讨回公道,还得凭手里的这把剑。
    他修养了三天,磨砺了剑锋,提剑上了县尉的府邸。
    十步杀一人!
    那天的他,在鲜血弥漫中度过,心中的哀伤使他变得越发疯狂。
    一夜之间屠尽县尉满门尚觉不够,紧跟着又杀上了县衙,他痛恨这些官官相护的狗官,他的剑变得越来越锋利,但却也越来越扭曲。
    他成了通缉犯,成了能止小儿啼哭的恶魔,并且在潜逃了十年后,被公衙里的高手成功毙杀于淮水河畔,悬首示众三天,不留全尸。
    或许......这一生的经历勉强称得上是传奇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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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的轮回再度如挂钟的时针跳动,以不可阻挡之势到来......
    正如同北方的战国七雄有秦锐士,赵飞骑,魏武卒,齐技击四支强军,在三国之地的大小诸侯中,也有诸多强大的军队。
    如公孙瓒麾下,号称义之所至,生死相随的白马义从,袁绍军队中的先登死士,大戟士,吕布麾下高顺统帅“陷阵之志,有死无生”的陷阵营。
    其他诸如曹魏虎豹骑,刘蜀白耳军,无当飞军,吴地水师,皆拥有着可以争霸天下的恐怖潜力。
    只可惜与昔日的北方战国相比,三国之地就显得有些狭小了,这些强军虽盛,规模却一直无法扩展开来,但这仍旧代表着恐怖的底蕴。
    倘若东方的这些大小势力联合起来,哪怕强如大唐,也难以力敌。
    而李白原本只不过是个破落户,孤苦一人,但天赋出众,机缘巧合加入了公孙瓒麾下的白马义从。
    后来公孙瓒兵败袁绍,白马义从在麹义麾下率领的先登死士强弩之下全军覆没,只留他和一白袍小校逃脱。
    后来他们并肩作战,一起做了雇佣军,凭借几分小聪明,他主内,白袍小校主杀伐,时日渐长,也让他混了个龙的名头,至于白袍……是他的影子。
    只可惜,三年后,他便在一场雇佣军内部的争权夺利中被干掉了,新的龙悄无声息上位,瞒过了他的好兄弟影子,代替他,活在了这个世界上。
    这世界充满了阴森诡谲的伎俩,交织在兄弟情义,金钱与女人,权力与欲望之间。
    他死得有点冤,但这辈子最想做却没能做成的事却是告诉影子,龙已经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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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这一生......咳咳,请容许我做个自我介绍:
    我叫李白,是一个小门派的弟子。
    当我还是婴儿的时候,我就被师父抱走了。
    师傅告诉我:那个时候,北夷祸乱北方,狼骑与烽火肆虐大周边境,而我所在的村落,便在那场由北夷人所掀起的灾难中被付之一炬。
    师父叫我李白,是因为我从一场火中出生,清清白白地来到人间,百得就像一张纸......其实我不信还有这个说法。
    因为师兄的名字叫做李黑。
    很明显,他就是随便起的一个名字。
    我喜欢剑道,而我的师父也恰好是个剑道高手,他的剑在当地被称为奔雷——其实这也是个已经被用烂了的名头,比如说宋地新崛起的奔雷刀圣......
    而师父只不过是个最不入流的武道宗师,勉强破入这个境界,如今却再无存进的可能,所以如果要究哪个是赝品,当然是他这个老家伙。
    师兄不喜欢我。
    我不知道为什么。
    打小我就跟他亲近,因为这个世界上我只有两个亲人——师兄和师父。
    而这种亲近在师父死后,便变得越来越明显,直到有一天他告诉我——别跟着我,浑蛋!是我杀了师父!
    从此,我的师兄便成了我的夙敌。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我才发现原来我会的很多剑法,师兄其实都不会——师父是个偏心眼儿的人。
    有那么一瞬间,我有点理解师兄的心情了,但理解不代表认同,我仍旧执着于追杀他,跟着他闯过了天涯海角,北方六国。
    在雪域,我们殊死搏杀。
    在扶桑,我们还是殊死搏杀。
    到了西域,我们仍旧殊死搏杀。
    直到那天,我看到和亲的使节团向着北方过去,被风掀开的车帘内,有着一双灿烂的眼眸,像是冰雪一般纯净的女子。
    我觉得......其实师兄可以以后再杀。
    这个妹子,我很喜欢。
    她是公主,但她似乎已经接受了和亲的命运,我觉得这样不太好,堂堂华夏子孙,以牺牲一介女子为代价换得一时苟安,我觉得这样不好。
    其实说白了还是因为我喜欢上她了。
    于是我对师兄说:“你帮我把她抢回来做媳妇,我就不杀你了。”
    师兄气喘吁吁道:“你个蠢货,追了老子十年,你特么就因为个女人就放弃了?”
    李白掰着手指头算了算,嘿!还真是十年!
    “赶了十年鸭子,鸭子累了,我也累了,所以我打算娶个媳妇,让我媳妇帮我生个娃儿,以后替父分忧。”
    师兄比划了一个中指,我没明白是啥意思,我们的经历都很传奇,在宗师境界中,我们罕有敌手,而他,却自从侥幸窥探到了一丝天书的秘密之后,总是说一些稀奇古怪的让人听不懂的话。
    后来,他还是答应了。
    十年的时间其实我有无数次机会杀掉他,他也有无数次机会来杀掉我,只是我们不约而同都没有选择动手,因为我们都一样,在这世界上,除了对方以外,就没有亲人了......
    再后来,我们的确抢了迎亲的队伍,并且成功娶到了媳妇儿,过上了快乐而又幸福的日子,昭君很美啊,特别美!
    那小日子过得老幸福了。
    直到边患因为我们的无知而再度掀起,北夷的可汗恼羞成怒,带领十万胡马度过阴山,肆虐在华夏北部......
    于是我找到了师兄:“我们闯祸了。”
    “关我屁事!”在怡红楼里潇洒额师兄一点也不想陪我去北边送死,北夷人如今正盛,在苍狼王的带领下所向披靡。
    我固执地瞪着他:“我要去北边,杀胡!”
    师兄愣了十秒钟后,告诉我:“你真是个傻逼!”
    我没听懂,又道:“跟我一起去,这是咱们创下来的祸。”
    师兄:“......”
    他烦躁地推开了依偎在身边的舞姬,哼道:“滚滚滚!明天这个时候,我们出发!”
    后来我们一同去了北边......在那里,我们一起并肩作战了许多年,他这人嘴上说什么都很利索,比我利索。
    但他这人嘴很硬,心肠却太软。
    这一点跟我不一样,我的心就很硬。
    后来,师兄为了救我死了。
    他临死前告诉我:“我的亲人只有你,但你的亲人已经不止有我了,你死了,我跟死了没两样,但我死了,你还能好好活下去。”
    他哪怕到死也没有告诉我当年弑师的真相,尽管我早已暗自查明了一切。
    师父不是好人,当初他看我有天赋,直接自村庄里把我偷了出来,我的父母为了保护我,被他直接杀掉了,后来干脆一不做二不休,一把火烧掉了整个村子。
    师兄替我报了仇,也隐瞒了一切。
    他真是个大傻逼!
    我一点也不伤心,他这种人就是个祸害,死了其实也没啥。
    就是想起这事,就会有大风吹来沙子,迷了眼睛。
    ps:推荐旁友九华居士新书,极道魔主已上架,杀伐果断类,待宰,写得还是挺出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