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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54
    草茉莉 作者:Ashita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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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草茉莉 作者:Ashita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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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喜欢。求而所得以后,又第一次想把这些籽儿珍重地埋进土里,期待明年今日,长久长久,往后往后。

    “老爷子跟你说什么?”

    郑斯琦把乔奉天抱在怀里,在他后脑勺上一下一下的摸着。书房里拉了层遮光帘,里看不清外,外看不到里。

    “也没什么,就问我干什么的,多大了,怎么认识你的,巴拉巴拉,都是些闲话。郑叔叔人……挺好挺热情的,跟我想象的不一样。”

    “那说明他还挺喜欢你。”郑斯琦在他耳边乐,“你没看他以前追着我院子里打的时候,更热情,更跟你想象的不一样。”

    “那有什么。”乔奉天不敢抱他太紧,就怕万一一个冷不丁,分开都来不及,“我阿妈追着我和我哥打的时候,也差多一个样子。”

    “咱们真惨,净给摧残着长大。”

    可惜的是我不如你。我避世装深沉,没你那么坚强,咬牙看遍了雨打风吹。

    “……可能这件事要说,我也不能告诉老爷子。他心肺功能都不好,我不能因为这个让他承担风险,可以么?”

    “恩。”乔奉天没想就点了头。

    “你觉得委屈么?”

    “一点都没有。”乔奉天又摇头。

    “奉天。”郑斯琦短暂地叹了一下,把胳膊收紧,弓腰把自己的下巴搭在郑斯琦的肩上,“要是别人都知道你的好,理解的不能理解的,我觉得他们都能理解了。”

    说的像句绕口令,但乔奉天听得很明白。

    他想说,如人饮水冷暖自知,这种东西,你清楚就够了,不必给别人看。

    第112章

    郑斯仪进门的时候总是很热闹,按形容王熙凤的话来说,是未见其人先闻其声。

    “好家伙这热的!”郑斯仪牵着郑彧,把满当当的塑料袋往脚边一个,掏钥匙开门,“今年这天儿热的就不正常!”

    乔奉天听了门口动静,倏然站直,一把推开了郑斯琦。

    “你姐回来了。”

    郑斯琦被搡了个冷不丁,顶了下眼镜出房门,想想不乐意,刚走了两步又折回来一截儿,低头在乔奉天嘴上咬了一下,“你耳朵真好。”

    “爸爸!”郑彧两天没见郑斯琦,想得不行,屁股还没挨着沙发,斜眼见人从书房里出来,一迳蹦着过来往他怀里一扑。郑斯琦忙蹲下一接,把人原地抱起。

    郑彧见乔奉天也在,乐得更开,“爸爸和小乔叔叔一起接我诶!”

    无论接还是送,郑斯琦对郑彧一向竭力温柔体贴,无微不至,可始终只能是一个人。如今一下子多了一个角色,一下子就让郑彧觉得欣喜完满。有一个空缺得以完美嵌入,填补。

    “哟。”郑斯仪换了鞋,抬头看着郑斯琦背后的乔奉天笑了一下,“是你啊,上次的。”

    相较于郑斯琦的父亲,乔奉天有所隐瞒,更惮于和郑斯琦的姐姐相处。郑斯琦告诉过他,他的妈妈走的颇早,在整个家庭里,郑斯仪充当的是母亲的角色。生活里林林总总,零敲碎打的小事儿总要她拿主意拍板儿,严厉泼辣与仁慈温柔并济,竭力将一个男多女少的小家运转起来。

    乔奉天觉得她和林双玉有相似之处,不是性格更不是外貌,而是生活角色赋予个体本身,成熟强大的女性气质。

    一旦说开,她同意,那则是郑斯琦最大的驱动力;她不同意,则是郑斯琦往后最大的阻力。

    乔奉天帮郑斯仪剥着一袋鲜毛豆。

    “你放着我剥就行啊小乔,去客厅喝喝水。”郑斯琦在水槽边儿洗干净两杆玉葱,甩了甩水,“回头弄一手毛,痒的慌。”

    “没事儿,待着我也是待着。”乔奉天把一把毛豆米搁进一旁的碟子里,“正好替您打打下手。”

    郑斯仪看他确实手下利索,也没再多拦着不让了。

    “多大今年?上回你走的匆匆忙忙的,没跟你讲上话都。”郑斯仪给他递过去一颗洗干净的黄杏,“菜场买的,我吃着齁甜,等等你手洗了尝一个。”

    “年底三十,勉强还能说自己二十九。”

    “我的乖乖。”郑斯仪一脸的难以置信,来回把乔奉天看了个遍,“怎么长得这么不显岁数的?天生娃娃脸是吧?你这说出去没几个人能信吧?”

    “也可能是因为个儿矮,个儿矮的人就容易显小。”

    “那倒是,我上次还当你是他学生呢,这小模小样儿的。”

    乔奉天笑了一下没接话。

    “今天领枣儿去买菜。”郑斯仪拨了下头发,捉了一把毛豆过来剥,“听枣儿无意说的,说家里借住了个小叔叔,是你吧?”

    乔奉天愣了一记,从指头缝里漏了颗毛豆米。

    “哎,我不是打探你俩的事儿啊。”郑斯仪在一旁笑,“斯琦三十多了,处事交际我管不着那么多,我就这么顺口一问,你别介意。”

    今晚不更

    从厨房里出来,乔奉天显出了在思索的神色。况且乔奉天的眉头稍看起来紧凑了些,郑斯琦便看得出来,他又有烦忧。

    郑斯琦在替郑彧将她做不出来的几项作业,是眼看着乔奉天跟着郑斯仪进厨房的。他不是放心乔奉天和郑斯仪独处,更不是希望经由乔奉天之口把话说明,他无非是想顺其自然,坦白也好,隐瞒也好,不要那么矫枉过正。

    他应允郑彧留在郑寒翁这儿过周末,私下里几乎就想过郑彧会有意无意间把一些事实情况抖露出来。他既没教过郑彧,在旁人面前不能乱说,也没教过她,自己和小乔叔叔同住一个屋檐下的事实在旁人看来会有什么不寻常之处。

    他有点儿私心,他几乎希望在郑斯仪在了解情况后兴师动众的来找他质问。他便得到了一个可以坦白的契机,总比在对方以为他诸事顺遂,前路坦荡的基础之上,突然冷不丁地告诉她——我可能要爱一个男人了。

    要好得多。

    在对方怒不可遏的前提下,回嘴辩驳是有无名底气的;可在别人眉开眼笑的时候兜头泼一瓢冷水,实在是不道德。何况主动开口要比被动承认,需要更妥善的决策与更巨大的勇气。有时候连起首语都很难找。

    姐,我跟你说一件事,我和一个男人在一起了。

    姐,你信么,我其实喜欢男人也说不定。

    姐,告诉你个秘密,我喜欢上一个男的,你别告诉爸,我怕他接受不了。

    郑斯琦几乎跳脱地想,他是不是背个荆条跪在郑斯仪面前痛哭流涕着坦白的好?装的怂点儿悲痛点儿,是不是能加点儿同情分?

    郑斯仪和郑寒翁暂不清楚乔奉天和郑斯琦的关系,对他的第一印象蛮好,单纯觉得他是个礼貌话少,且长了张讨人喜欢的娃娃脸的小伙子。午饭的时候,便给他热情地盛饭夹菜,让他别客气随便吃,当这儿和自己家一样,斯琦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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