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修爱当小白脸 作者:挖了一个坑
分卷阅读42
魔修爱当小白脸 作者:挖了一个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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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作废,我不会改变主意的。徐飒再打电话来,就说我没空。”前有廉纤雨,后有徐飒,傅书瞧了眼何欢,决定以后更要看紧何欢。
何欢喝了口饮料,酸酸甜甜的,味道不错,正好菜有点咸,他直接将饮料当水喝了。
张沛已经离开,傅书吃了一半,见何欢已经吃完,便将自己的饮料又递了过去,何欢接过,毫不客气的含在嘴中。
傅书目不转睛的盯着何欢水润的唇色,咕噜一声将口中的饭菜尽数吞没,他呆呆的瞧了会,待何欢偏转身子后才回过神,猛然埋头连扒了两口饭,眼中暗黑一片。
那两杯饮料并不是饮料,而是傅书让张沛找人调的烈酒,喝在嘴中跟饮料一般酸酸甜甜,还带着水果的清香,但实则极易消化,后劲十足。
傅书见饮料一点点的减少,起身将医院门反锁,又将饭盒拿到窗边的墙柜上,顺便拉上窗户,将一室余晖尽数拦在窗帘之后。
房间之内瞬间黯淡了下来,何欢皱眉,“拉什么窗户,很暗。”
傅书走到床边,将何欢放到旁边的两瓶玻璃制的长颈瓶往垃圾桶中一丢,歪头朝何欢笑道,“欢欢,我俩一个多月没亲热过了,你想不想我的长剑?”
也不待何欢回答,傅书将何欢拥抱在怀中,握住他的手朝下摸去,“我的长剑很想念你的剑鞘呢。”
何欢此时头有点昏沉,手足发软无力,他软软的靠在傅书怀中,“那是酒?”他以为自己问的很大声,其实那声音很小,小得傅书要专注听才听见。
“恩,是酒。”傅书的声音彷佛从云端之外飘过来,让何欢迷迷糊糊听不清晰。他任傅书作为,没有半点反抗之力。
“宝贝,将衣服脱了,我们该睡觉了。”傅书瞧见何欢迷迷蒙蒙的样子,心生无限欢喜之意,何欢白得跟雪团似的脸颊脖颈此时泛起点点酒晕,像是河波中瑟瑟的斜阳,美得荡.漾,令人心醉。
何欢慢吞吞的开始解自己的病服,傅书饶有耐心的等着,夜很长,他完全不会着急。
何欢像剥笋似的将自己剥光,然后往往被单中一躺,闭着眼就要睡觉。
傅书上前慢慢的吻上何欢,湿.漉.漉的触感惹得何欢皱眉,他不情不愿的睁开双眼,嘟着嘴委屈的望着他。
这样的何欢让傅书有些忍不住,他狠狠的将何欢上下搓了一把才将何欢抱起,“宝贝,帮我将衣服也剥了好不好,我热。”他将何欢的手放到自己衬衫的扣子上,口.干.舌.燥的望着眼前的何欢。
何欢全身都覆盖一层薄红,像是美丽的女子不施脂粉却天然生晕,既美好又幸福。
何欢醒来时差点气炸了,他从没吃过这样的暗亏,傅书也算是破了例了。此时他反倒忘记了车祸真凶,忘记了廉纤雨,只盯着傅书瞧。说来自从他给他催眠失败后,傅书的胆子就愈发大了,现在连算计他的事都做得出来。此时何欢也不想着走了,他倒想瞧瞧,傅书还能再干出什么事来。
他冷眼不悦的望着睡在他旁边的傅书,在心中将他千刀万剐,将他五马分尸,将他炮烙,将他凌迟,将他梳洗,各种死法都脑补了一遍后,才伸手推推傅书。
他手软绵绵的使不上劲,身上又酸又痛,也使不上劲。暗自在心中骂了千万句牲口,见到傅书睁开眼,何欢反倒冷静了下来。
傅书朝何欢露出个讨好又痴汉的笑,昨天的滋味,那叫一个爽!
何欢不是最喜欢他清纯不做作的模样吗,自己的喜欢,就该一直喜欢下去。傅书将何欢与自己抱得更紧一些,双胸相碰的触感让傅书舒适的放缓呼吸,他的剑又拔了出来,准备冲锋陷阵。
他控制住想要战斗的剑,低头亲了何欢额头一口,笑道,“宝贝,昨天你太热情了,我总是无法拒绝你的,你现在还好吗?”
何欢脑中忽然想起昨日傅书躺在床上对他说,“宝贝,想不想过山车?坐上来,哥哥带你过山车”,就这也好意思说他太热情了?
何欢朝傅书露出个阴测测的笑。
傅书有点想瑟缩,不过马上挺直身子,他就是要破了何欢竖起的防线,想为廉纤雨守身,呵呵哒,怎么可能。而且滚床单这事一旦有了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地n次就顺理成章,他只是行驶自己未来伴侣的权利,根本没必要心虚。
傅书抱着何欢取了浴室清洗干净,抱着他又回到房间内另一只床.上。何欢原本睡的床单枕头被单之物被傅书卷成一团扔到床下,自己也跟着和何欢挤到同一张床.上。
“欢欢,医生说你可以回家修养了,你是回家还是继续呆在这儿?”
“回去。”何欢不喜欢医院的环境,就算这间病院装潢得再怎么家居他也不喜欢。
“好,我跟昊子说一声。”傅书欢欢喜喜的给何书穿好衣服,抱着他准备出院。至于何欢的东西以及离院手术,他已经喊张沛过来了。
傅书也是心大,一个月前才出车祸,现在他摸上方向盘没有任何阴影。
他将何欢抱到副驾驶座上,给他系好安全带,自己坐回驾驶座,朝何欢笑道,“中午你想吃什么,不过说好,仅限于粥。”
车子平稳的开出停车场,何欢双目直直的瞧着前方,“随便。”
“你喜欢吃海鲜,我买一些扇贝回来,扇贝肉粥怎么样?”
“扇贝不爆炒怎么好吃,我可吃不惯那股鲜味。”何欢不阴不阳的回了一句。
傅书知道何欢这是在说假话,牡蛎更鲜,也没见他嫌弃,“好好好,不吃扇贝,那吃虾仁怎么样?”
“虾仁有什么好吃的,我要吃龙虾。”
“好好好,吃龙虾。”傅书依旧好脾气的应道。
第30章 30
何欢是个没节操的,被傅书得手了一次,接下来也懒得再抗拒了,显得自己像个立牌坊的婊.子一样。
他打电话给了那个腼腆青年,语气倒是十足优雅,“喂,你好,是阮瑜阮先生吗,我是何欢。”
何欢是修真者,他的记忆很好,可以说是过目不忘,端看他愿不愿意记忆。
现在心理学上有一种定律叫做契可尼效应,即一般人对已完成了的、已有结果的事情极易忘怀,而对中断了的、未完成的、未达到目标的事情却总是记忆犹新。
所以何欢记不得叶臻的电话号码,因为在他心中叶臻代表着已经过去了的、不需要再关注的人,而廉纤雨属于未完成的、需要他花费精力去做的,故而他记住了跟廉纤雨在一块的小年轻的电话号码,哪怕那小年轻只报了一遍,他只输入了手机,但那串数字他牢牢记住了。
“何欢?”阮瑜有些迷茫,本就是只见过一面且过去了一个半月,一时之间需要从记忆中捡拾起这个人还有些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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