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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穿之不会再爱你 作者:就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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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穿之不会再爱你 作者:就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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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思,该说的还是要说,反正她也不喜欢宁沉舟,说明来意之后不仅没觉得难过,反而觉得松了一口气。

    “自从你出事到现在,整个人都变了很多。”宁沉舟感慨了一句,意有所指。

    “谁都会变的啊!”安漓耸耸肩,一脸无所谓,“而且经历了两场生死较量,突然发现生命里还有很多重要的事,不能只为了自己快乐,就忽视了身边值得珍惜和关心的人。”

    “沉舟哥,我知道你不喜欢我,其实我以前只是把你当哥哥,是占有欲太强了,并不是真的爱情。”说起以前,安漓头头是道。

    在没遇到苏念恩之前,她只是个任性妄为娇生惯养的富家女,她用着全部的心力爱着一个不会爱自己的人。期盼过,伤心过,愤怒过,惊喜过,短暂的生命里,内心因为这个男人而起起伏伏不知所措。她犯了天下人都会犯的错,也不过因为天下人都会有的情感。那是爱。

    可是,那又怎样呢?回头看安漓的一生,极其热闹又极其寂寥,不过数十个狐朋狗友,每天刺激而重复着的生活,看起来光鲜亮丽,其实恶心到让人绝望。她也渴望父母那样平淡的生活,或者普通人家甜蜜温馨的爱情,可是爱情如此遥远,她奔跑着,却够不着。她卑微,绝望,而又无能。而重生而来的安漓,被母亲的无望洗脑了的她,看惯了这世界的变化莫测,早已不再期待爱情。

    遇到苏念恩是意外,也是恩赐。平和,感激,快乐,虽然失去父亲的倚靠,但却堂堂正正完完整整的存在于这个世界。两个人,两份记忆,两种人生。它们已经融为一体不可分割。她是她,她是她。她懂得,她爱过他。但现在,已经不爱。

    宁沉舟拧着额头,看着对面神色自若的安漓。她好像长大了,又好似,在那一刻破茧成蝶,与印象里张扬跋扈的女孩儿彻底分离。他舒了一口气,将心中不安的情绪收起,语气冷静听不出波动,“我会考虑,三天后给你答复。”

    安漓对这件事并没有抱着快速解决的念头,她笑着点点头,好似突然想起什么,猛的抬头,笑容甜美,“沉舟哥,我知道你神通广大,有个小小的忙需要你,不知道你能不能……嗯?”

    那表情,真叫一个可怜,一个猥琐,一个,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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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漓请宁沉舟帮的这个忙,对宁沉舟而言确实只是小事一桩。安漓想找一个手语老师,能够在短时间内辅导她,将手语和口型学通。

    宁沉舟自然要问原因,安漓也没有隐瞒,但说的很模糊,只是让对方大概了解了情况,希望他能帮自己找几个合适的人选。宁沉舟答应的很快,不出两人也确实请了一个老师到家里做辅导,在老师变态的打击下,安漓开始了自己的新生活。

    宁沉舟帮忙请的这个老师,性别男,姓名王劲而且名如其人。俗话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王老师就很好的诠释了自己的金牌地位。比如说,这位看起来是教手语的老师,其实通哓八国语言,而且种种精通。除了能力强,人也很有个性,只要开课就没有停下的可能。当然,两种结果除外,一是你学通了,二是你死了。安漓起初很受刺激,可是一想到交的那些学费,再痛苦也得忍着。更痛苦的是,宁沉舟不知道怎么说服了王劲,要求他帮自己没事儿干就补习一下英语。英语一直都是半吊子水平的安漓感受到了宁沉舟对她深切的“关怀”。咬着牙往下学,天天生不如死,日日撕心裂肺,还得摆着一张和蔼可亲的脸做直播,这样的日子真是不要太美。

    这样的日子不知过了多久,安漓和带着小容的苏念恩说话的时候发现,自己能够理解苏念恩的手势,而且仔细看她的嘴型,多多少少也能明白她的意思。老天给她的折磨终于有了回报,或者说,安漓对苏念恩的愧疚,终于通过这种近乎自虐的方式得以输出和释放。

    那已经是半年以后。那时,安漓已经和宁沉舟解除了所谓婚约。因为宁沉舟的帮忙,两人的关系不但没有隔阂,反而像是回到了小时候,动不动就吵架斗嘴,没事儿就揭对方小时候的老底儿,安漓已经把那些小孩子常用的招数玩儿的炉火纯青。也因为长期相处,原本和苏念恩不甚相处的宁沉舟再次和苏念恩有了交集,两人的关系并不是很亲密,但也算得上是相处不错的朋友。

    生活每天都很平淡,平淡到让人忘记,苏念恩曾经为一个人失去所有,而那个人的身上还背着无法还清的沉重的债。每日都微笑的女人,总是让人忘记疲惫和烦恼,却从不轻易将脆弱与悲伤示人。

    这伤太重,每一个见过它的人,都会中了它的诅咒。

    永远永远,害怕光明,却要奔赴温暖之处。

    苏念恩坐在阳光下,轻轻嗅着手里平淡无奇的花。远方,安漓银铃一般的笑声惊走了柳枝上的麻雀。她抚摸着自己早已萎缩无力的双腿,望着她,淡淡笑了。

    如果很久以前,我们就是这样,那该有多好?

    第34章 网红时代说爱你

    苏念恩做了一个梦。

    梦里,她还是那个躲在孤儿院角落里的小女孩儿。穿着别人不要的旧衣服,扎着两个羊角辫,面色蜡黄,嘴唇泛着不太正常的紫色。那时她五六岁,没有朋友,也就没有玩耍的伙伴儿。不远处,几个孩子正在抢一颗药丸,他们有的已经七八岁,有的却只有三四岁。几个孩子哄抢着,咒骂着,那颗药不知怎地,突然滚到了她的脚边。

    她蹲下身,盯着那颗药。终于,在那些人抢到它之前,她把它捡起来吞了下去。她不记得那是什么味道了,只知道土的味道,涩涩的,酸酸的,滑进嗓子眼里,剩下的留在不太整齐的牙缝里。

    那是懂事以来,第一次感到畅快。做了第一的畅快,抢夺的畅快,还有不被轻视和伤害的畅快。

    之后的事情也不再记得,只看到漫天的火光,像是火烧云一样灿烂。除了视觉,还有味觉和听觉的震撼,挥之不去的焦味与建筑材料因为燃烧发出的清脆声音相交合,“啪……啪……”,即使轻微也会牵动人心。

    她推着轮椅,走到燃烧着的屋子面前。热浪猛烈袭来,气势排山倒海。她盯着自己的腿,看到自己坐在火光里,那条不能再行走的腿,竟然像树生长出新的枝干一样,重新获得了行走的能力。她高兴极了,丢下轮椅,沿着记忆跑进那间熟悉的房间。

    推开门,房间里空无一人。这里没有火,也没有烟,粉色的背景,白色的书桌,还有一个蓝色的水杯。她走到窗前,看到天空飘下粉红色的花瓣。男人穿着黑色西装,严肃帅气,女人披着婚纱,像是从天上降临人间的天使。他们相互挽着,言笑晏晏。

    她不喜欢这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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