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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6
    此生有幸 作者:又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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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生有幸 作者:又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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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想,睡觉闭上眼睛前想的是他,醒来第一眼想看的是他。衣服套在身上会幻想是他揽着我肩膀,说话时看着他嘴巴又想亲吻的冲动,站在洗手台前洗衣服时幻想他从背后搂着我。

    我觉得自己变态,但又那样无法自拔。我想我喜欢他,不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蓄势,但是是从那天爆发。

    我恋爱了,但他七天后就要离开。

    那天晚自习大课间陈学凯拿着数学练习册来问罗喻题目,我却觉得他的目光落在我身上,额头被他盯得发烫。罗喻问了他多次‘懂了没’,他都摇摇头,罗喻问他‘一加一等于几’,他说‘啊?啊?哦哦,等于二’。

    晚自习放学,轮到我做清洁,我是男生所以被安排到最后拖地。

    等教室里人都走完了,陈学凯站在讲台上等我。我手中的拖把不听使唤,一会又碰到桌子,一会又弄翻椅子,整个教室呯呯嗙嗙直响。

    “你说你怎么这么笨手笨脚的。”陈学凯听那声音听得心烦,走下来夺过我手中的拖把。

    我不小心瞄到他无名指上的戒指,心里不知是怎么,揪得难受极了。

    “陈学凯。”我叫他。

    陈学凯惊讶地抬起头来,或许是惊讶于我的语气,或许是惊讶我竟然没叫他‘凯哥’。

    我沉默很久,心里挣扎着要不要将那句话说出口,我不知道他对我的好是不是出于喜欢,我不知道他能不能接受,我害怕他拒绝。

    沉默的那几秒钟我想了很多,从最开始的忧虑,直到后来脑袋里一团浆糊,紧张、兴奋和失落搅来搅去。

    “我喜欢你。”我盯着他,声音发抖道,“怎么办?”

    他眼眶泛红几乎是一瞬间的事,就那样含着泪水把我看着。我也看着他,少见的不觉得盯他眼睛尴尬,只是紧张得发抖。

    “你不是说‘女士优先’吗?”他尴尬地抽抽鼻子,手中拖把不知怎么放。

    我不知道怎么回答,说出那四个字已经花费了我全身的力气,我没力气再跟他解释,没精力再跟他狡辩任性。

    我手忙脚乱地摘掉手上的戒指,甚至不知道为什么当时要这么做。我把戒指放到一旁的桌上,根本不敢碰他,更别说把他手拉过来将戒指塞进去了,结结巴巴道:“对……对不起,我开玩笑,我不会再那么说了。”

    说罢转身想走。他一把抓起桌上的戒指,拉住我手腕将我带进怀里。

    我根本没想到他的反应会是这样。他的身材、体温,拥抱的动作,手放在什么地方,怎么将我环住,我全记得清清楚楚,也全符合我曾经的想象。我却惊慌失措。

    “不准走,”他紧紧拥着我,紧贴我,仿佛与我黏在一起,“不准走,说清楚。”

    我唯一能做的是抱着他,像他能给出的拥抱一样,尽管已经被他拥得无力。

    “为什么是我?为什么会喜欢我?”他不停地提问,“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

    我给不出回答,因为我像他一样想问自己这些问题,为什么会是一个男人?为什么是陈学凯?为什么会喜欢?到底什么时候喜欢上的?我到底是怎么了?大脑根本无法转动思考。

    “我喜欢你,真的喜欢你。”我一直重复,边哭边重复,“我不知道,我真的喜欢你,我不知道为什么。”

    我抱着他哭,咿咿呀呀乱说了一大通,连我自己都不清楚自己说的什么。

    他只沉默听着,紧紧抱着。

    后来我俩的拥抱是怎么停下的我忘了,我是怎么做完教室清洁的我也忘了。

    只记得那天晚上他牵着我手回寝室,他的手温暖,稳稳地攥着我,一直走到寝室大门才放开。

    翌日早上我醒来,第一件事就是检查手上的戒指。

    它还有恃无恐地戴在我手上。

    作者有话要说:  陈学凯你真是我的大哥。

    ☆、第十五章 明知你要走

    在喜欢上陈学凯之前,我不知道自己喜欢男人。在喜欢上他之后,我不知道我还会不会喜欢男人。毕竟谁也不知道一生之中会爱上几个人,会爱得多深,会记多久。

    有一段时间我会把郑辰逸错看成陈学凯,有时候想叫郑辰逸却会喊成陈学凯的名字,这是在二十年后我都还在犯的错误。

    到现在我并不想去考虑到底我更爱谁一些,因为陈学凯再也不会出现在我的生命中。

    如果他又出现,我是说如果……算了,没那种如果。

    我无法在他和现在的爱人之中做出选择,更不想去选择。

    我跟他告白之后,我们的日常比往常更轻松了。

    我几乎能看懂他眼神所说的话。

    他如果一直盯着我,在我看他的时候勾起嘴角微微一笑的话,那就说明他想我吻他。他如果牵我的手,把我手拿到眼前看看那戒指,那就说明他只想我把他牵得更紧。他如果来问罗喻题,并且一直心不在焉,那就说明他想跟我说说话,聊些有的没的。

    那个星期他最后一次周末留校,我和他一起留校。

    那是我第一次放弃回家的机会。

    母亲电话里问我为什么不回家,我说很重要的朋友要走了,就是那个很好的哥们。

    周五的晚上,教室里只有几个人。我坐到后排陈学凯旁边,其余还有几个同学聚在一起聊天。

    他在桌下牵我的手,戒指蹭到我手上,却带来一种无比心安的感觉。

    我一只手被他牵着,一只手想做作业,但只剩下左手。

    “我要做作业。”我说道。

    “你下午都做得差不多了,只剩一个周记明天再写吧。”他拉着我手不放,手指扣进我指间。

    “明天去哪里?”我问他。

    “我去上课。”他说的是街舞。

    “嗯。”我点点头,“我能去吗?”

    “嗯。”他把我手放到自己腿上,像抱着玩具一样。

    “那你让我今天把作业写完。”我说着要把手抽回来。

    他死死攥住,“明天过了还有周天。”

    “周天下午就要交作业了。”我担心道。

    他还是不肯松手,“你念我写。”说着把笔拿起,把我空白的周记本夺过去。

    我无奈答应了。

    “前天那些人是你叫的?”我突然想起。

    “嗯。”他仿佛不太情愿回答这个问题,轻轻点头。

    “为什么要找人打他们?”我问道。

    “打了他们他们就不敢再来找你麻烦。”他说着,靠到桌沿,手里的笔轻轻转动。

    “你怎么知道他们要找我麻烦?”我问他。

    “你发小说的。”他表情不耐烦,道,“你到底写不写周记啊?”

    “写写写。”我讨好道。

    “第一排,正楷,居中。”我笑着下达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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