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城生长日志 作者:黑糖煮酸梅
分卷阅读79
地下城生长日志 作者:黑糖煮酸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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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的重点倒不在动机。
除去助人为乐的道格拉斯和一些被团长弗兰克雇佣的人,剩下的人全部声称有亲友被困在此处。马戏团团长在村中走了一圈,在一座空屋前黯然伤神,那里偏僻而废弃多年,没人说得出之前是不是住着一个女人。没有士兵来认父亲,倒是有好些在别处风流过的男人手足无措地来看小女孩儿。那个疑似受惊过度的女孩说不出囫囵话来,她拿的信物是某种风干的花朵,代表爱情,十分烂大街,骗#炮的男人都爱买给情人,父亲的范围并没有因此缩小。绝大多数人的寻亲之旅无疾而终,要么找寻对象已经人去楼空,要么已经埋进了墓园,无从相认。
只有一个人找到了亲人,瘦子激动地拥抱了他的叔叔,那位樵夫没他这么激动,还显得有些尴尬。
“我没想到你会来。”他嘀咕道,僵硬地拍拍侄子的背,“我是说,你都走了十几年了……”
“血浓于水!”侄子深情地说,“尽管当时我们有些争执,但我不是真生你的气。我只有你一个亲人了啊!”
以上线索加起来的可疑程度,放在一本侦探剧当中都能定罪了。
但这不是个侦探剧,严谨的作者不会给出大量冗余信息或荒诞的结局,有时候真实世界里却真有那么多会让读者发出嘘声的巧合,比更故事夸张。倘若认定这群来者不安好心,又出现了另外的疑点。
从他们冲过哨卡的方式说起。
马戏团团长弗兰克承认,自己从黑市当中获得了某种一次性武器,那种古迹中出土的武器足以炸穿钢板。“我做过一点实验。”弗兰克含混地说,“它的确有用,和军方现在还在用的一样。啊,我可能比你知道的多,上尉,别奇怪,我有我的渠道。”
那个在“正确时机”使用的秘密武器,炸掉了整个哨卡。
这么说太简单了,那个秘密武器充其量是个引爆器。就在不久之前,哨卡新运到了一批武器,弗兰克的人成功让他们的秘密武器引燃了军方的军火库,一连串连锁反应爆发,就如塔砂当时听到的连环爆炸。
他描述的秘密武器听起来像炸弹,来自古迹的古董炸弹?有够奇怪的。第一次爆炸的规模相对较小,之后的连环反应则相当惊人,将花费这么长时间才建造好的哨卡扯开了一个大口子。如果这是北边的人和马戏团自导自演的结果,他们有这种先进的武器,为什么不直接用来进攻?
目前为止的战斗中,塔砂见到的疑似科技产物有这样几种:幽灵无法靠近的红色猎犬,以地下城核心为能源的魔导炮,像生化武器一样的枯萎公约诅咒气体。它们都非常有用,也非常珍贵稀少,按照上尉的话说,连埃瑞安军校的毕业生都不曾真正用过它们。假如他们那边还有魔导炸弹之类的东西,干嘛要消耗在演戏上?就为了让一支普通的马戏团队伍,羊入虎口似的进入南方吗?
还得怪监控系统不足,要是地上和地下城中一样了如指掌,塔砂便不用这样猜来猜去了。
瞭望塔的监视范围和高度挂钩,不到两米的瞭望塔仿佛高度不足的天线,基本是个废物(拟态成草的瞭望塔只能在之前的特殊情况中传播一下诅咒而已),几米高的瞭望塔则太过显眼,不能忽地出现于敌营;距离地下城核心越远,幽灵消耗的魔力越多,远到一定程度后哪怕地下城能开辟到那儿,幽灵之躯也会寸步难行。除此之外还有数量限制,塔砂目前能动用的两个幽灵能监视的范围有限,停留在原处消耗大又速度不快,不能及时调动。
——倒不是说这就会让塔砂陷入多大劣势,只是优势拉平了一些,作弊器受限。
马戏团大车中的食物就只是普通的食物,寻亲队伍听说这里被封锁,才带上这些物资。“你们这儿的情况可比我们以为的好多了。”有人说。所有人都接受了简单的搜身,他们身上没有特别值得一提的东西,尤其考虑到其中不少人以为要来此打僵尸。有些人带了防身的刀箭和匕首,老人有一根很沉重粗大的木杖,小女孩抱着她的竖琴不放,道格拉斯管他的牛皮绳叫“我的美人”。仅此而已。
还有一个问题。
当每个人的检查完毕,暂时找不出特别可疑的地方,姑且送进红桉县的旅店住下时,所有住户,包括那个住进樵夫叔叔家里的侄子,都从行李中拿出一种像是绳结护身符似的玩意。他们将之钉在门内侧,之前检查中以为是什么纪念品的东西嗡地一震,冒出了微弱的光芒。
幽灵没法再进入他们的房间。
“这是什么?”塔砂问,“你之前没说它们有问题。”
“都过去几百年了!”维克多又用起了老借口,“大概是某种驱灵护符,没什么值得一提的地方……幽灵本来就不是多厉害的东西啊!随便去个战场就能收一打!几百年那会儿,是个跑长途的人都知道要带驱灵护符,更别说要跟地下城打交道的那些了,你的幽灵至今无往不利,只是因为敌人无知而已啊!”
塔砂想用手指揉一揉眉心,但她只能摸到骨头。
“它看起来有点像……有点像个什么风格。”维克多徒劳地说,“某个部族遗留物?哪个王国的后裔?真该死,我记不起来了。”
这不能证明什么,维克多说。这不能证明什么,问及驱灵护符的军人只得到了“护身符”的答案,马戏团从很早之前就带着这个,多年的传统之一。幽灵无法靠近,塔砂也不想派人强行将之拿下来打草惊蛇。房间里的空间暂时成为了秘密,但没关系。
别有心思的人,总会自己出来。
道格拉斯走在红桉县的街道上,他没换下那一身花花绿绿的刺眼服装,每当有人对他投来视线,他总是按一按帽檐,向对方回以闪亮的微笑。
路过的人很难不看他,无论是否认得这位马戏团明星。道格拉斯脖子上围着一块大红色的方巾,身上穿着黄绿相间还带着五角星图案的条纹衫,裤子勉强配色没那么可怕,蓝色帆布被磨得发白,还有各种划痕与洗不掉的污渍。若非那张留着短短络腮胡的面孔还算英俊,每个人的目光一定不忍心在他身上停留超过两秒。
这位骑手依然穿着他的马靴,脚后跟连着马刺,每走一步都叮叮当当作响,整个人好似一个又吵又伤眼的自走信号牌。在旅馆落脚的当天,他便大大方方地在红桉县里穿行,像个一点不紧张的观光客。
“对,我是驭龙者道格拉斯,想要我的签名吗?”
哄笑声与真的寻求签名的声音。
“没错,北边还封着呢,他们说这里的人已经死光了。不过咱们不相信嘛!”
愤怒的嘘声。
“别人?我也不知道啊,我可是为了保护一位小女士才来的。我都没带什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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