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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下城生长日志 作者:黑糖煮酸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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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下城生长日志 作者:黑糖煮酸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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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气会变坏——关于运气的传说最能打动各个阶层的所有人,事情向来如此。

    但当兵的不一样。

    自从卫国战争以来,不,可能从埃瑞安建国开始,军人就同时享有更高的地位和更高的风险。而当面对的敌人跟异种挂钩,别说让你在本该放假的日子执勤,就是让你去跳火山口,你也别想有任何怨言。沃伦就是今天的倒霉鬼,他轮值到了新年夜的一班,今晚都别想回去了。

    位于瑞贝湖以北不到一百公里,曾经是通往塔斯马林州东南角的唯一要道上,这条新建的防线已经挺立了几个月之久,将近半年了吧。这儿昼夜驻守的边防军开始有一支中队,后来削减成小队,再到现在的六个人,沃伦怀疑六个人对上异种能顶个屁用,发个信号弹吗?可是上头要他们继续监视,他们就得继续站岗,士兵不问问题,士兵只服从命令。

    “别急着抱怨,还没轮到我们呢。”另一个倒霉哨兵丹尼斯说。

    六个人分了两班,目前站岗的还是另外一组的人,沃伦和丹尼斯现在还能溜到避风处抽上一支烟。他们躲在哨所后面,听着周围的风呼呼地吹,雪片在风中跌跌撞撞、翻腾不断,啪地糊到被风吹到的任何地方。一想到待会儿要站在哨卡那儿任由雪片糊脸,沃伦的肩膀都垮了下来。

    “狗#日的上头。”沃伦抱怨,后两个字被咬在叼烟的嘴里,听上去模糊不清。他又吸了一口呛人的烟卷,眯着眼睛看向远方,防线的那一头一样笼罩在风雪之中,模模糊糊看不分明。他从腰间拿出装着热姜酒的酒囊,往自己嘴里抿了一小口,没忍住,又开始抱怨。

    “这活儿什么时候才能结束?”他说,“我是说,我们把小半年都扔这儿,开始挖挖沟造造路障,还有人对来的人射了几箭,再那以后就没了?一个秋天根本没来过人,连鸟都不见一只,他们讲咱们的人轰了整片森林,还断了商路,那我们还在防什么?我听人说,南边那些个城镇本来就是建来防荒原和林子里的异种的,物资要靠我们这边运过去。那都关小半年了啊!我看那边要死早死光……你怎么了?”

    沃伦停下来,注意到同伴一直神游天外,手上的烟良久没吸一口,几乎掉到地上。

    “南面有个县城呐。”丹尼斯低声说,“那可是好多人啊……”

    沃伦耸了耸肩,说:“打仗嘛。”

    士兵不问问题,但士兵长了脑子和耳朵。更早的时候他们就听说这回要对付森林里的异种,再然后逃窜回来的人描述了树木如何长出脚,披着女人外皮的怪物怎么大杀四方。那些逃回来的士兵吓破了胆子,但他们终究还算幸运儿。不幸跑向南边的残兵被收拢进之后一次行动的队伍里,遭遇了更可怕的敌人,最终留在了东南角。

    上头说那是个会操纵瘟疫的亡灵法师,任何一个东南角的人都可能是潜在感染者,放他们通过防线等于引狼入室。早些时候讨论这事会受到严厉的惩罚,也就过了小半年,士兵们才能在私下说上几句。

    现在没有需要表忠心的外人在,沃伦不必说什么“要为了那些妄死者勇猛精进抗击异种”的场面话。他只是了然地瞥了魂不守舍的同伴一眼,说:“那里有你认识的人?”

    “我有个远房表哥在那里。”丹尼斯犹豫了一下,承认道,“他前年刚刚结婚,前段时间还写信来说他老婆怀孕了……算算时间上个月小孩应该出生了。”

    “……”

    “他小时候挺照顾我,我以前就是个傻逼,亏得他照顾我。”丹尼斯说,没滋没味地又抽了一口,“他老婆人蛮好,老让我想起老妈,我老妈死了十多年了……我有段时间没去看过他们,我去年真该去看看的。”

    “哦。”沃伦说。

    他还能怎么说呢?但愿他们没死在死灵法师的袭击下?倘若没被变成活死人,他们就很有可能死于封锁导致的饥寒交迫,他们这些哨兵也是帮凶。但愿他们死得又快又没痛苦?要是死得早,那个肚子里的孩子就没机会出生,没能与父母见到彼此,没能看上一眼这个世界长成什么模样。要是死得晚些,那个婴儿一样会夭折,沃伦知道期待的孩子早夭会多么让父母心碎。

    “倒不是说他们真变成敌人我会犹豫。”丹尼斯掩饰地补充道,“要是看到他们冲关,我绝对不会手下留情的。别跟别人说这个,好吧?”

    “当然。”沃伦说,拍了拍丹尼斯的肩膀。

    哨兵都是异乡人,在选择驻守部队时,上头筛选掉了有亲人留在东南角的那些。在那以后,被筛选掉的士兵都处于一种很尴尬的位置,同僚和上司疑神疑鬼地注意着他们,他们必须努力表现出对这个决定的全力支持,否则就会被质疑对埃瑞安的忠诚。丹尼斯一定憋了很久,他今天说漏嘴,得怪新年夜的魔力。

    其实说真的,没有亲友在那里也不代表对封锁没有一点想法。

    红桉县的酒馆里有最棒的果子酒,沃伦不太好意思在瑞贝湖酒馆里点这个,怕被同僚发现他喜欢这种果汁似的饮料,因此每次只能趁假期去没人认识他的南边打酒解馋。他帮酒馆的老板扔过几个醉成一滩的酒鬼,老板给他打过折。

    他也曾去过安加索森林的边缘,鹿角镇有个猎人教过他打猎。他一只兔子都没打到,只能花几个钱跟猎人买野味解解馋。猎人用一柄很漂亮的刀子剥掉猎物的皮,一边跟他吹牛打屁,讨论有钱佬都是傻逼这个共同话题。那个猎人会哼一支好听却听不出词儿的歌,那时候沃伦就该让他教自己,而不是碍于面子,想着下次再说。

    沃伦吐掉了烟卷不能抽的部分,拍了拍丹尼斯的肩膀,跟他说该回去了。

    他们换班后没多久,一辆马车来到了哨卡前。

    从马车上下来的人是本森中校,哨兵们连忙立正敬礼。中校回礼,让人从车上拿下一只奇怪的鸟。

    那是怎样一只鸟啊,它展开双翼像成年人张开双臂那么大,身上粘着灰色的羽毛,但羽毛的接缝中却没露出皮肉,不如说有种涂了漆的质感。它两只翅膀上各自长了一对翅膀,脑袋和尾巴上各自也长了一对。它的脑袋扁平怪异,让人想起红色猎犬。正在这么想着的时候,那鸟儿的眼珠便刷地亮了起来,窥视着它的哨兵冷不丁被吓了一跳。

    被几个人举起的怪鸟飞了起来。

    展开的双翼一动不动,是翅膀上、头上、尾巴上的副翼却转了起来——不是上下拍打,而是旋转,看得哨兵们目瞪口呆。他们看着眼前的怪鸟平稳地上升,一直到变成一个黑点,在这种距离下它看起来很像一只普通鸟了。

    鸟儿穿越了防线,一路飞向南方,直到天色擦黑才回来。它稳稳地落到马车蓬顶,双眼中鲜亮的红光变得更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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