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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生之天价经纪人 作者:车厘子/樱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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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动过。

    而就在这间小小的、破旧的、因为停电而失去一切光亮的房间里,他又一次邂逅了这种心动。

    这种心动就像初中放学时你经过那片落叶满地的树林,看到那个黑长直发的女孩时一般自然而美好。心脏在一瞬间被丘比特的金箭射中,这种感觉让你喉头发紧口中干燥,酸甜苦辣混杂在一起成一种奇特的味道。

    你会小心翼翼,又充满期待地猜测,这是不是爱情的味道。

    黎锦觉得,他在这首歌里,尝到了爱情的味道。

    他意犹未尽地反复回味这种味道,直到骆飞停下手中的吉他许久,略带疑惑地看向他。

    “怎么了?”骆飞笑,“听傻了?”

    “没有。”黎锦回过神,为自己找面子,“你应该找个专业的作词。”

    “上次你就是这么说的。”骆飞轻轻微笑着,手掌拍了一下吉他的琴弦,“所以我才特别想红啊。我想,只要我成名了,也许我就可以找更好一点的词人为我写词,向更多厉害的人学习如何作曲编曲,然后站在被无数灯光照射到的舞台上,为台下的人唱我写的歌。”

    黎锦垂首微笑。

    “我知道,我太幼稚了。”骆飞低下头,仿佛吉他是他最亲密的爱人,他用一种宠溺而温柔的目光凝望着它,“小锦,对不起啊,我坚持不下去了,我……要做逃兵了。”

    黎锦猛地抬起了头。

    “我今天下午出去,买好了回家的车票,明天上午九点半的火车。对不起,要留你一个人为梦想努力了。”骆飞的眼睛在月光下闪烁着晶莹的光,黎锦想,他应该很想哭,但却不愿让眼泪掉下来,“真可惜啊,我还从来没有站到舞台上,我还从来都没有享受过被灯光聚焦,我还从来没有对着话筒,对着台下的听众,大声喊出我的名字,然后告诉他们,好好听我唱这首歌……”

    然后,他的不甘心的不舍得的眼泪,忽然沉重地落了下来。

    他才十九岁,在他经历过的单纯的十九年人生里,歌唱是他的一切。他觉得,只要努力,这世界上没有什么做不到,只要朝着梦想不断飞奔,总会到达那个梦想成真的终点。

    所以——

    “只要站到舞台上,被灯光照耀,被听众聆听就够了,是吗?”黎锦忽然站起身,问道。

    “什么?”骆飞抬起头,眼泪还挂在脸上。

    “只要这样就够了,是吧?”黎锦扯起一边嘴角,仿佛讽刺般轻笑。

    这么简单的要求,怎么可能达不到?

    就算现实要给你上最残酷的一课,那起码在最后一秒,让你面带微笑离去。

    “跟我来。”黎锦紧紧抓住骆飞的手,不顾一切地向门外跑去。

    月过中天,宽阔的街道寂静无声,空气仿佛都被抽空,对立的低矮楼房之间,只传来黎锦与骆飞奔跑时脚步的回响。那连绵不断的,极具力量的脚步声,像是某种独家的鼓点。黎锦紧紧牵着骆飞的手,在路灯闪烁的马路上跑过。

    “大半夜的,你要去哪儿?”骆飞觉得黎锦疯了。

    “帮你找个舞台。”黎锦说。

    “你说什么?”骆飞张大嘴,灌了一肚子风,“你……”

    “闭嘴!大半夜我不睡觉在大马路上飞奔不是为了我自己而是为了你,你该感谢我,而不是喋喋不休问些待会儿你就知道答案的问题。”黎锦伸出手,上下挥舞,“该死,这些出租车怎么都不停!”

    说话间,又一辆载客的出租车从眼前呼啸而过。

    骆飞足足愣了三分钟——其间又掠过出租车若干——然后大声喊了句:“你等我一下!”,接着转身跑了回去。

    ☆、第十四章

    五分钟后,他骑着一辆破旧的自行车回到黎锦面前。

    “骑得到吗?”他问。

    “哪里来的?”黎锦看着自行车上锈得看不出原来颜色的铁锈,嘴角抽搐。

    “之前买来骑着去公司的,后来你嫌丢人,我就随便搁那里了。”骆飞使劲压了两下车座,“没想到还有气。”

    黎锦伸腿跨坐上去:“你骑着,我坐着,走!”

    还好警察没有半夜巡逻这里,还好这城市的监控镜头没有人定期检查,还好每个看到这一切的人都没有声张,否则也许第二天,很多人都会知道有两个大男人是怎样哼着不成调的歌,在明亮的月光下穿越城市的梧桐树,从一头向另一头跋涉。

    骑行半小时,骆飞气喘吁吁地将自行车停在一座废弃海边仓库旁。黎锦跳下后座,几步走到仓库门前,不知用了什么办法,一分钟后,推开仓库大门。接着,他径直走到门边,随着“咔嗒”,开关启动的声响,整间仓库都亮了起来。

    这里竟然是一个小型的演出场地。

    巨大的音箱,头顶的七彩顶灯,以及墙上五颜六色的嚣张涂鸦,每一样,仿佛都迫不及待地向人们宣告,i am rock!

    “来帮忙!”黎锦狠狠拍了一把骆飞的头。

    骆飞这才知道自己不是做梦,他的面前,真的,是一个,舞台!

    他抱紧吉他,几乎连滚带爬跟着黎锦奔赴后台。

    场地长久不用,即便各项设备都完好如新,也落了厚厚一层灰,更别提考虑到安全,所有设备的线路全部散开,需要重新组装。骆飞对这些一窍不通,笨手笨脚地在黎锦的指挥下将凌乱的线头归位组装插接,然后打开开关调试。

    “你怎么会组装音箱?”骆飞像十万个为什么一样在黎锦背后发问,“你为什么会知道这里?你怎么进来的?你不怕有人来抓咱们?这根线应该插哪里?”

    我为什么会知道这里?我怎么进来的?

    黎锦的后背不可察觉地绷紧了。

    因为,这里本来就是属于我的啊。

    十年前,这里是本市红极一时的地下摇滚圣地,舒慕的第一场live就在这里。那天夜里,舒慕一曲唱罢,所有人都沸腾了,他们疯狂喊着舒慕的名字,他们踩在凳子上挥舞着自己的手臂,他们甚至试图爬上舞台,用自己的拥抱和热吻向歌手致敬。

    那是舒慕最完美的一次演出,也是在那一刻,柯远爱上了舒慕。

    后来摇滚没落,这里渐渐冷寂,难以维持,柯远就将它从原主人的手里买了下来,按照当初的样子装修一新,甚至找出当年舒慕用过的电吉他,珍而重之地作为这里的一部分,放在后台柜子里的第三排架子上。

    当然,大门钥匙也照老规矩,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被他埋在大门左边那蓬无论春夏秋冬都不发芽的杂草丛里。

    可他怎么跟骆飞解释?

    所以他只能吊起眼睛,没好气:“问那么多干嘛?我要是说我偷来的,你就不唱了?闭嘴,干活!”他指着手边的插口,“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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