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藉 作者:红绿布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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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给余恪白提要求,因为这家伙性子别扭,有那么几次,他提了要求之后,总觉得对方心里不痛快,办起事来也别扭。
“随便吧。”郑洵开始洗头发,“楼下有早餐摊,出了小区往右边走有肯德基和麦当劳,你看着买好了。”
余恪白轻轻地“嗯”了一下,擦干之后,光着身子就出去了。
他们俩都习惯了在对方面前一丝`不挂,每次洗完澡在屋子里光溜溜地走来走去也不是什么新鲜的事。
余恪白回到房间穿衣服的时候想:还是不能留在这里,以后郑洵的老婆住进来,他就不能这么自在了。
像是又给自己找到了一条远离郑洵的理由,余恪白在一个月之后去另一个城市的念头更加坚定了。
他买了两碗豆浆,四个包子,还有两颗茶叶蛋。
两个人吃饱之后,郑洵去换衣服,问他:“等会儿去哪儿?我送你。”
“不用了。”余恪白收拾好垃圾,用塑料袋装好放在门口,准备等会儿出门的时候丢掉,“我自己走就可以。”
郑洵低头系衬衫的纽扣,一不小心,把一颗扣子给弄掉了。
他有些心烦,不止是因为这扣子。
今天他要去拍婚纱照,本来说好不拍,但梁潇的父亲说办婚礼的时候没有个结婚照太不像话,说什么也要赶着拍出一套来。
梁潇是郑洵的未婚妻,两人订婚已经订了两年,拖拖拉拉到现在才真的开始筹备结婚的事。
今天去拍婚纱照,后天去领结婚证,郑洵觉得烦,结婚这事儿在他这里等同于“麻烦”两个字。
但他又不能不结这个婚,梁潇是个不错的姑娘,他们从小就认识,彼此也算是熟悉,更主要的是,梁潇对他不会有任何怨言,因为她觉得自己亏欠郑洵的。
梁潇不会说话,是个哑巴,这就是她“亏欠”的点。
郑洵觉得无所谓,反正他们在一起本来也不是为了谈恋爱。
“小白!”郑洵皱着眉,泄了气似的坐在床上。
余恪白本来都准备穿鞋走人了,听见郑洵叫他,只好又跑进来。
“怎么了?”
“扣子掉了。”郑洵摊开手心,一颗深色的纽扣躺在那里。
余恪白看了看他:“那就换一件穿啊。”
“不,”郑洵像个故意闹别扭的小孩儿,“你给我缝上。”
余恪白不是很擅长做这种事,但也没少做过,虽然有着“金主”,但他把郑洵给的钱都存了起来,平常的生活依旧过得紧巴巴,缝袜子是他最常做的针线活。
“家里有针线?”余恪白觉得郑洵家里应该没有这种东西。
果然,郑洵想了一会儿,然后认输一般说:“没有。”
余恪白忍着笑,耸耸肩,转身往外走。
“那你拿回去给我缝好。”郑洵开始脱衣服,换好之后出去,把脱下来的衬衫丢到了余恪白的头上,又拉着对方的手,把孤零零的纽扣塞给了对方,“缝好带回来。”
余恪白把他的衬衫从自己头上抓下来,叠好,把纽扣也小心翼翼地放到自己的口袋里:“行,下次见面的时候你提醒我。”
“下次见面?”郑洵簇了眉,“不是让你搬来这里住?我们每天都能见着。”
“我觉得还是别了。”余恪白穿上自己的球鞋,弯腰拿起垃圾袋,语气淡然地说,“我没记错的话你结婚之后是住这里的,我在的话不太方便。”
郑洵语塞,他确实曾经跟余恪白说过自己结婚后会暂时住在这里,但那都是好久之前的事儿了,没想到这家伙还记得。
他已经买了新房,跟梁潇结婚之后会住那边,这栋房子要么也是空着,给毕业之后没有去处的余恪白刚刚好。
但郑洵没有马上告诉余恪白,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开不了口。
“走吧。”余恪白叫他,“你今天不是还有事?”
郑洵跟着他出了门,外面阳光刺眼,夏天已经来了。
六
初夏的时候,阳光总是让余恪白会十分不适应。
每次出门,都要站在阳光下眯着眼睛定定神,才能打起精神往前走。
郑洵要送他,被他给拒绝了。
余恪白得减少他们接触的机会和时间,不然一个月之后,两人突然切断联系,会变得很不习惯。
就像不习惯这个季节突如其来的烈日一样。
郑洵的车缓缓从他身边驶过,对方开着车窗,担忧地问他:“真的不要我送?”
“不用。”余恪白笑了笑,“出去就有地铁站,很方便的。”
“不想让你挤地铁。”郑洵的车开得缓慢得几乎快停下,他摸出烟跟打火机,叼着烟,将打火机递给余恪白。
余恪白懂他的意思,凑上去为他点烟。
两年了,他们之间的默契还是有的。
不止是床上,生活上也如此,虽然他们并没有真正的生活在一起。
这一点还是要归结为余恪白的聪敏,他懂得识人眼色,时间一久,郑洵给他一个眼神,他就知道对方想做什么。
也恰恰是因为这点,郑洵觉得,以后余恪白不在身边,挺可惜的。
“快走吧。”余恪白说,“别让人家等急了。”
郑洵吐了口烟,都吐在了余恪白的脸上,他笑得像个恶作剧得逞的顽童,对余恪白说:“到家给我打个电话。”
他是惦记余恪白的,也真心实意关心他,两人肉`体关系维持了这么久,余恪白却始终保持着一种神秘感,这让郑洵觉得他很耐人寻味。
说不清是什么感觉,也说不清有什么确切的感情,只是觉得就这么结束的话,未免有些遗憾和空虚。
但郑洵也是个干脆利落的人,说了两年就两年,他已经准备好了两人的告别仪式,在他结婚的前一个星期,跟余恪白度过最后的夜晚,然后一拍两散,他回去,重整精神,迎接自己新的旅程。
一切都计划得非常完美,郑洵从未想过会有什么意外发生。
余恪白转了两趟地铁,又走了两千多米,终于带着一身汗回到了学校。
他们四人宿舍,另外三个这会儿都不在。
他从自己的抽屉里找出针线,仔细小心地给郑洵把衬衫的扣子订好。
最后咬断线,把东西收拾好,余恪白抚摸着那件衬衫,想了想,穿在了自己身上。
他去照镜子,看着穿着大了一码衬衫的自己,觉得无比违和。
他伸了个懒腰,脱下衣服,爬上了床。
刚刚躺下,余恪白接到了一个电话,是高中时的同桌打来的,这么多年两人一直维持着很好的关系,对方在另一个城市读大学,恰好就是余恪白毕业之后准备去的那个地方。
就因为这样,对方主动提出承担租房子的任务,等到余恪白过去,就能直接入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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