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镇 作者:野兔迪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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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涌,似乎在这里他们才能放松警惕,好好睡上一觉。
“我喜欢你的超能力。”弗恩在他耳边说,“又温暖,又安心。要我付出多大的代价我都愿意。”
“这不是主宰赋予的能力,我很乐意向你收取代价。”路克斯回答。
这代价如此美好,让人心醉神驰。
弗恩几乎立刻就在暖洋洋的气息中睡着了。
他接着做那个怪梦。
有三只动物。
猫、狗和狐狸。
它们都是幼崽,刚刚出生,身上没有光滑浓密的皮毛,湿漉漉地裹着粘液,从那个赤裸的女人腹部的伤口里爬出来。
没一会儿,它们就开始又跑又跳,互相追逐嬉戏,用不同的声音交流着,围绕着“母亲”的身体玩耍。
忽然间,它们停了下来,四周只有黑暗的树林和一片死寂。接着,从“母亲”的伤口里伸出一只苍白的小手,它似乎无法依靠自己的力量爬出来,猫、狗和狐狸就咬着它的手臂,拉扯着它,把它从那道伤口中拔出来。
它掉在地上,是个小胎儿。呼吸到了这沉默的空气,它开始尽情地哭泣。
动物们似乎不知道它为什么哭,它是它们的弟弟,可要它懂事还得等很久很久。它不会像它们一样立刻就会跑会跳,会追逐嬉戏,会表达自己的想法。但是它注定比它们都聪明。
因为它有一个聪明的大脑,“母亲”的体内容不下它,如果它的脑袋长到足以容纳包罗万有的智慧,就无法通过“母亲”的骨盆诞生于世。所以它决定先出生,在这片漆黑的树林里慢慢长大,尽管它是从那道伤口里诞生的,但还是要遵循世间的规律。
这是个有规律的世界,像古希腊人坚信的那样,小到沙粒,大到星辰,万事万物都有遵循的规律。
动物们围绕着它,树林里只有它们和“母亲”。
这一次,弗恩没有一身冷汗地被惊醒,而是在一种干燥的懒洋洋的温暖之中缓缓醒来。
不知什么时候,厚重的窗帘被拉开了一线,阳光穿过红色的玻璃映照在地板上。但弗恩并不觉得那像血,看起来反而有些神圣。
他回想起梦中的动物,总觉得这不是一个单纯的梦,其中深藏着他尚未理解的隐喻。
是主宰在影响他的梦境吗?是主宰在玩弄他的思想吗?
刚到小镇时他也会做梦,但那时的梦现实得多,和他的生活密不可分,梦里有亚历克斯,有停尸房,有案件的受害者。可是现在,越融入小镇的氛围,他的梦就越怪诞离奇。弗恩相信在这里,任何事情都不是没有意义的,主宰控制一切,包括梦境。
“你做梦了。”路克斯支着头看着他。他的身上真暖和,弗恩不禁带着些敬畏和嫉妒地望向他。虽然他对路克斯夸口说自己的伤势好得很快,但大量失血后的虚弱总是很难恢复。他需要补充热量,需要更好的环境,不过现在这样就已经让他满足了。
他要尽快决定接下去该做的事,时间不等人,他得让自己快点恢复行动力。
“是的,我做梦了。”他对路克斯说,“一个奇怪的梦。”
“梦见什么?”
“一群动物。猫、狗还有狐狸。”
“它们在干什么?”
“在玩耍,在干动物们爱干的事。”弗恩说,“你觉得主宰会控制我们的思想吗?”
路克斯认真地想了一会儿:“我觉得不会。而且刚好相反,我认为主宰在放任我们的思想,不受法律、道德和规则束缚,甚至不受我们自己的思想束缚,它创造了绝对自由,一种建立在可以随意伤害他人之上的自由。”
“主宰是个贱人。”弗恩捡起路克斯散落在脸颊边的一缕金发,绕在手指上玩了一会儿说,“我们应该给它一个教训。”
“你想吃东西吗?”
“想极了,但不要生的西红柿。”弗恩再次强调。
“我会记得让罗杰带招牌鸡肉饭,但现在只有面包。”
“罗杰会不会被发现?”
“我想不会,他喜欢走夜路,总是晚上来。”路克斯说,“我只担心他会瞒不过魔手餐厅的艾米丽,因为她知道只有你对招牌鸡肉饭情有独钟。”
“你不觉得很美味吗?”
“在你来之前,我没有觉得。”路克斯笑了,绿眼睛发亮,“现在我也觉得很美味。”
弗恩喜欢他。
他不像那些懵懂少年一样对自己的心思一知半解,内心非常明白为什么这么喜欢他。
是因为爱要比喜欢更强烈。
他爱他。
他想念小镇之外的生活,想念他的搭档亚历克斯和办公桌,想念人来人往的街道和交通灯,想念办不完的案子和加班的周末,甚至想念那些站在双面玻璃后面的嫌犯。但他还是爱他,因为爱他,他宁愿留在小镇,即使有机会独自离开,他也会选择留下。
他唯一不明白的是为什么会在这么短的时间里产生这么强烈的爱,但他一点也不想弄明白。这本来就是个亘古至今没有人能明白的谜题,就让它保持神秘,魅力永存。
“拉我一把。”他说,“我想起来坐一会儿。”
路克斯的手臂穿过他的后背,没有碰到他的伤口,轻轻地把他扶了起来。
弗恩捧住他的双颊,在他的嘴唇上留下一个温暖而有力的吻。
“早安。”他微笑着说。
第27章 招牌鸡肉饭
传言不必多。
在这个封闭的小镇上,消息传播的速度比外面连通世界的网络还要迅速。
事情发生之后的几小时,除去那些早已心知肚明的家伙,人人都听说了使者回归的消息。一种紧绷的恐怖感笼罩着小镇,即使夜晚依旧灯火通明,白天仍然阳光明媚,还是无法驱散这种琴弦般脆弱而紧张的气氛。
过去的噩梦似乎有重现的征兆,那些经历过的人不由得心生敬畏。
守卫们忽然之间销声匿迹,中心广场上倾倒的灯柱也无人修复,像个灾厄的标志一样横陈在街心。流出的血已经干涸,变成深色的斑点,浸透地面,渗入缝隙,只要没有雨水洗刷,就会长久地留在那里。
小镇边缘的小屋里,旅人们聚集在一起。
罗杰环视四周问:“都到齐了吗?”
“摩里斯和布莱恩没到。”莫根说,“不过他们从来不参加我们的会议。”
“那就是到齐了。”罗杰说,“这次我们干得很好,不是吗?”
“如果血没那么粘稠就更好了。”温蒂用手擦了擦脖子,虽然血早就洗掉了,她仍然觉得有种粘糊糊的感觉,那是用蜂蜜和红色颜料调出来的假血。
“接下去你和莫根得躲一阵子,你们承受了使者的代价,受了重伤,千万不要被守卫们发现,以免引起他们怀疑。”罗杰说,“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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