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璋 作者:吴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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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突如其来的温柔被周子璋视为糖衣炮弹,他眼神发冷,嗤笑一声,扭头不理。
“今天怎么这么不乖?嗯?”霍斯予亲热地吻吻他的脸颊。
周子璋沉默不语。
“张志民跟你说什么了?”
周子璋怒瞪他一眼,咬牙说:“霍斯予,我,我,我绝不……”
“什么?”霍斯予难得好脾气地问。
“今天就把话挑明了吧,我不管你之前如何糟践别人,反正,我绝不是你,你能跟别人交换交易的私人物品!”周子璋低吼道:“被你,被你一个人这样对待,我已经生不如死,我绝不……”他猛地一咬唇,说:“反正如果那样,我宁愿什么都不要!”
霍斯予有些迷惑,随即明白他的意思,心里一处柔软的地方突然像被人狠狠戳了一下,他平时接触这些公子哥儿,朋友间换个把情人,养个漂亮人儿当高级交际花,这种事司空见惯,原本没什么大不了。但他却清楚,自己绝不会那么对周子璋,不是因为他有多高尚,而是因为,他清楚自己是个独占欲很强的男人,自己的东西,绝不容别人染指。周子璋跟着自己之前是个雏,这感觉就跟你独自开垦的一亩三分地一样,好容易收获了有甜果子吃了,却拿去跟别人分享,霍斯予自认自己没这么二百五。
但周子璋的担忧如此令他心动,这听在耳朵里,仿佛像是一种宣言,因为说的人难得表现出来的血性,令这种宣言尤为难能可贵,听起来就像他将周子璋划归入自己的私人领域,而周子璋自己也认可一样。换句话说,这简直是在拐弯抹角地向自己表示,这具销魂的身子,只能归自己所有,只能向自己敞开,只能让自己满足,这点看来大家都能取得一致共识嘛。霍斯予心里大喜,更紧地圈住周子璋微微颤抖的身子,嘴上却说:“原来你担心这个,这么说,你刚刚要跑,是以为我带你进场子,是介绍其他人给你认识,以便哪天就派你有用?”
“你休想!”周子璋咬牙切齿地说。
霍斯予莞尔,这宝贝真是太可爱了,这么恶狠狠的样子,配上这么楚楚动人的脸庞,真是一点威慑力都没有。倒惹得他重新浑身发热,他笑着吻上周子璋的耳廓,一路向下,流连在精细的颈项上,哑声说:“你答应我一件事,我就向你保证,你担忧的事绝不会发生。”
“谁知道你这种人……”
“嗯?”霍斯予声音一沉,板过他的脸,淡淡地说:“我霍五在s市向来言出必行,有口皆碑,你必须相信。”
周子璋怒视了他一眼,又别开头。
“宝贝,这个事很简单,我们在车里干一回吧。”霍斯予笑着将手探入他的衬衫,在光滑的肌肤上流连忘返:“两个星期没碰你,可想死我了。”
周子璋脸色发白,开始无声挣扎。
“不让我爽,我可有的是办法让你不爽。”霍斯予也不动手,就这么看着他,语气中带着势在必得的压迫。
周子璋气得一声不吭,半响,才低骂:“无耻……”
霍斯予呵呵低笑,一把将人搂过来顺势压在身子底下,一边扒他的衣服一边说:“怕个屁,这玻璃外头人看不到,我们却能看到他们,多刺激……”
他突然停了下来,看到周子璋白玉般的胸膛上,一根红绳子静静穿着一个黄铜钥匙,霍斯予记性甚好,立即认出,这正是那间公寓的钥匙。
他心里涌上一阵全然陌生的感觉,摩挲着这把钥匙,贴到唇边,带着周子璋的体温和好闻的味道,似乎很高兴,又夹杂着酸楚,霍斯予简直觉得自己像个娘们,但这一刻,他却平生第一次,觉着这种娘们似的软绵绵挺好。
真的,挺好。
“为什么,把钥匙穿脖子上?”霍斯予迟疑了一下,还是问了。
周子璋奇怪地看了他一眼,说:“你小时候不把家里钥匙挂脖子上吗?我习惯了。没为什么。”
霍斯予静静端详身下这张脸,嘴角慢慢向上翘,展开一个真正愉悦的笑容,他俯下身,亲亲周子璋的胸膛,然后坐了起来,整理自己衣服,把周子璋也拉起来,笑说:“不做了,我带你花钱去。”
“什么?”周子璋有些听不明白。
“一看你就是那种即便手头有钱,也不知怎么花的,今天我亲自带你,往后你要刷卡上瘾了,觉得两万块不够花,我再给你加。”霍斯予微笑着亲了他一口,又舔了他耳垂一下,说:“晚上回去,咱们再大干三百回合。”
作者有话要说:霍斯予真的不只是一个畜生,就像周子璋不是一个小白受一样。
第 19 章
周子璋这一生中,从未想过男人可以这样将大把的钱花在自身修饰上。
他从来不知道,男人单单修个头发,就可以有那么多道工序,可以有这么多人伺候你,更不要提随后的洁面护肤,按摩修甲,复杂繁琐到令人以为他们不是在摆弄一个人,而是在研制某种秘密武器。
在被摆弄了大半天,获得一个全然陌生的形象后,周子璋又被霍斯予带去高档男装店,走进那些散发之将普通人拒之门外的店铺,试用那些花费普通人一年年薪的衣物。那间店环境冷硬疏离,射灯从不可思议的角度折射下来硬生生打造出拒人千里的光彩,大理石地板简直光洁到需要女士谨防走光的地步,他这辈子做梦也想不到的各类男用衣物分门别类,借由价格产生的优越感,高高在上,拒绝他这样一个普通老百姓的窥探。
整个过程,周子璋只感到人被蜕变成一件物品,经过一个程序化的打磨过程,出来后将粗糙过虑,只余精细华美,跟陶瓷上釉抛光,无甚区别。几个小时后,他看着穿衣镜中的自己,一件亚麻色衬衫,外罩英伦风格的休闲西服,下面是将长腿形状勾勒得线条笔直的细格子西裤,脚蹬真正的鹿皮皮鞋,分明是一个乍眼看去,犹若与霍斯予等同个货色的翩翩佳公子,但问题是,这还是他吗?
还是那个叫周子璋的人吗?
周子璋对这样的自己深深厌恶。在他的记忆中,小时候从没拥有过一件真正属于自己的衣服,他身上穿的,从来都是亲戚们送过来的,哪家儿子不要了的旧衣服。虽然没露过肉,可也从来没让自己穿得舒坦过。有很长时间,他一直穿一件小叔淘汰下来的蓝色运动外套,那衣服太大太长,整个人走在大街上,就跟一个大号墨水瓶一样。
小城里有风俗,一到过年,人人必定要穿崭新的衣裳迎接新年,但周子璋却一直没有这个福分。他要等到上了师范学院后,才靠自己的勤工俭学,于过年时买了一件夹克。这是他记忆中第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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