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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且将记忆收藏 作者:苏家秦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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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纪也渐渐大了,干脆再调回来吧。跟苏老师一说,苏老师立马也乐了,正好我家前面那栋楼有一套房子要转卖,半个月后我们就全家出动帮何大娇家整理新家了。

    弄好后,何大娇从背包里拿出一个相框,啪一声摆在床头柜上,跟我说那么多年一直在她床头,她每晚都要看几眼。

    那张相片还是小学毕业那天在校门口苏老师给拍的,我俩手拉着手脑袋碰脑袋,笑得见牙不见眼地比v字。

    最最肆无忌惮的岁月。

    后来又多了一张——

    她正式入住新家的第一晚,我跟她头挨头睡在一个枕头上的自拍,我嘟嘴亲她的脸,她眯着一只眼睛做享受状。

    我的学校就在本市郊区,何大娇则出了省,所以关于叶琪琛的事,我跟她说的比跟赵小蜗说的少得太多。

    她对叶琪琛的印象也一直停留在“住你家隔壁那个话不多成绩很好好像对你挺好的还跟你一个碗吃饭的小哥哥”。

    但她的确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唯一的闺蜜。

    往俗烂点说,她是我唯一敢担保就算我做了最严重的错事,全世界都不愿意原谅我时,那个紧紧抱着我的人。也是我唯一愿意拿出所有勇气陪她疯陪她闹,谁要敢欺负她,我就得想出一百种方法欺负回去的人。我特别爱她,真的。

    她从西藏回来的那天晚上跟我睡,问我,叶琪琛是不是就是我这么多年看着傻不拉唧毫不开窍的原因。

    我自然不会再瞒她,害羞地点了点头。

    她可是我的闺蜜啊,我有什么事她会不知道呢。只是因为都知道,连我所有深藏在心不愿示人的小九九都一清二楚,才会选择不多言语,等我自己想通了想透了,总会告诉她。

    她翻了个身,抱住我:“嗯,你喜欢就好。他要是对你不好你就告诉我,别忘了,他只是红带,我是黑带。”

    我忍不住噗地笑出声。

    叶琪琛读初中的时候特别瘦,姨妈怕他受人欺负,就送他去学了跆拳道。效果自然也是不错的,只是到了高中学业负担沉重,就断了。

    其实完全是多此一举,用老蒋的话说就是,美人杀人谁用刀,斩将追魂全在腰!叶琪琛作为美人中的另一性别代表,那靠的自然不是腰,而是眼睛。

    传说中叶先生的眼睛呢,不大不小,还是轻度近视,只是不爱戴眼镜,偏偏瞳孔奇黑,开心时水光潋滟的,好像有星星,生起气来则眉头都不皱一下,微微一眯,边上的人张着嘴也说不出话了。

    何大娇也是初中时学的跆拳道,学着学着就彻底解放了天性,一直打到了大神带。

    无论如何,大半夜听着还是很感动的呀。但感动时长不到半分钟,她的魔爪往上落在我胸前,不顾我的僵硬,捏了捏:“哎?怎么还是这么小。”

    我:“......”

    又捏了捏:“没事,二次生长还是有希望的。”

    “何大娇!!!”

    何大娇作为一个恋爱经验为零的“大龄剩女”,不仅不着急,而且毫不在意身边人的着急,更一如既往把男生形容得有些,嗯,惨不忍睹。

    叶琪琛大言不惭,让我不要着急,特别的人总会遇到特别的人。

    反正她是够特别的了,至于她喜欢哪种特别的人我就自始至终不得而知,猜也猜不到。

    于是再一次冒着生命危险问她,你到底喜欢什么样的男生嘛,把标准给我说一下嘛。

    何大娇(难得认真):“高数和线性代数要考得比我好。”

    嗯。

    “实验比我做得漂亮!”

    嗯。

    “记忆力比我好!”

    ……“额,就没有表面一点的?比如身高,长相啥的?”

    “长得好看有什么用?”

    何大娇有些些别扭,因为狂追了她整整两年依旧热情不减的据说是建筑学院最好看的男生……

    简直就是有恃无恐恃宠而骄作得可以嘛!

    我毫不掩饰我的嫉妒:“那你介绍给我!”

    “你丫能不能守点妇道?”

    半小时后,叶琪琛截图给我发微信,何大娇原话:“转告叶先生,苏姑娘名言:生命不息,爬墙不止!”

    叶琪琛:“我可不可以申请一个解释?”

    我:“我有拒绝的权利吗?”

    叶琪琛:“有。但我同时也有起诉你的权利。”

    “不是!因为他真的长得好看嘛!”

    “言下之意是我长得不好看?”

    “不是!你们俩不同类型的好看嘛!”

    “那到底谁好看?”

    “张艺兴?”

    “......”

    严格来说,何大娇第一次见到陆同学是在学校食堂。

    我记得很清楚,那时我刚突发奇想跟叶琪琛寻求建议,我要是写个小说,女主角以何大娇为原型,穿着白大褂满身药水味去约会,会不会很可爱?

    叶琪琛笑而不语,却是赞同的。

    那天何大娇一如既往做实验入迷了,想起要去吃饭的时候已经差不多过了饭点,于是衣服也忘了脱,洗个手就跑了,等到了食堂门口,见里边还有三五成群的一堆人,纷纷用一种见鬼的眼神盯着她,才猛地反应过来,咬咬牙脱了白大褂随手扔在一旁的椅子上,撩了撩头发,故作淡定地去打饭。

    端了饭回来,发现白大褂上压着一个背包,颜色不详。但据我后来观察猜测,应该是红色。小陆偏爱红色,也是我见过最适合红色的男生。

    好了说回来,当时陆同学就坐在旁边。

    何大娇眼睛一瞪,心里毫不迟疑地“擦”了一声,面上倒还算冷静地主动打了招呼:“同学,我的衣服。”

    陆同学好整以暇,似笑非笑:“这个位置我已经占了,是你自己把衣服放上面的。”

    何大娇眼睛又一瞪,炸了:“你占了?你搞不搞笑?你敢说我来的时候你包已经在上面了?老娘还没嫌你包脏了我衣服呢!”

    陆同学耸耸肩,依旧心平气和的样子:“我的包不在,可我的书在。”

    食指敲了敲桌上的一本书。何大娇哑然,她的确没注意当时桌上是否有书。

    心虚加疲惫,向来心宽的何小姐默默安慰了自己一句“狗咬了你一口难不成你还要咬回去”,一手端好餐盘,一手抽出白大褂,用力过猛,陆同学被自己的背包打了个措手不及,等反应过来,何大娇已经抓着衣服走远了。

    陆同学在开学典礼上对何大娇一见钟情。

    当时何大娇作为新生代表上台演讲,陆同学无意间抬头,看到的不是几个偷看他的女生,而是何大娇因为嫌弃我写的稿子过酸而紧蹙的眉头。

    十八、九岁的男生和十六、七岁的女生一样,对于突如其来的感情,可以跟周遭好友倾诉炫耀,却绝不会贸然让当事人听见一点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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