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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恶魔公爵之妻 作者:yori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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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恶魔公爵之妻 作者:yori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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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放血治疗痊愈。”

    “不会痊愈的,至少这样能让他们死得快些?”

    “为什么要这么做?”罗德里克惊讶地望着老人。

    老人拿出手里的理发刀,银色的光在闪耀,他吹了一口气,鼓着眼睛,说:“那些黑色的东西——魔鬼——害怕空气,它们流出来,就会死。人失去了血,也会死。活着让他们很痛苦,不是吗?那为什么不解脱他们。找个安静的地方,悄悄的地,放干身上的血,这样比活在痛苦的人间好多了,舒服多了。这是在治愈,这是在解脱。”

    “有别的办法,瘟疫是有原因的。”罗德里克后退,他预感到危机,无形的压力向他袭来。

    “可你没有别的办法。”老人拿着刀,步步逼近。腐朽的叶子啪啪地响,好像老人的脚步里有诡异的寒气,使人胆战心惊。

    “你要对我做什么?”罗德里克紧张起来,他后退,后退,然后撞到了被挂起来的异教徒骨架。

    啪啦——

    骨头散了,落在地上,骨灰从里面钻出来,飞扬在阴湿的空气里。

    老头停住,收起理发刀,说:“我做什么,我只是说如果你哪天染上病了,可以来找我,我的刀很快,这样会你舒服些,我只收你一个银币。”

    罗德里克还是有些不安,他慌慌张张地跑回去了。回去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

    在门口,他看见一只眼睛放光的狼。他警戒起来,但是狼没有伤他。它悄悄地溜走了,都没叫一声。

    然而罗德里克进屋之后,发现捡回来的老学者也死了。

    水鬼樵夫还在打理东西,地上有一桶水,他在收拾房间——把黑色的血除去。老学者死于瘟疫。

    “我把他救回来的时候,他还是正常的。”罗德里克质问,“我就出去了半天。”

    “哦,他是个老头,身上的伤又重,这里条件不好,他感染了根本没救!你对这种瘟疫一无所知,它们感染得特别快,特别快,还有各种并发症。本来这老头就命悬一线,瘟疫的感染只是最后的稻草吧。”

    “可是我走之前他还好好的。”

    “嗯,你还太年轻了,他看起来稳定了,但是实际上,有些被感染的伤是你看不到,你知道它们蔓延的速度多快吗,你根本不知道,你跑不过它们!它们感染的速度比你的脑子还快呢!”

    罗德里克盯着水鬼樵夫的眼睛,他迟疑了一下,然后问道:“那你也会感染瘟疫吗?”

    “会的,所以我们要快点处理这具尸体。”

    他们找了一个空地,水鬼樵夫挖坑,罗德里克拖来尸体。这时候,一个东西从身体身上掉下来。罗德里克捡起来,发现是一封信——也许该说说遗书。

    出发之前,斯图亚特督学早就预料到自己的死亡,他本想把这封遗书交给他的朋友,但最后还是放弃了。他在信上写道:也许,有个识字好心人能找到我的尸体,但愿他能给我的墓碑刻上名字,让人知道我曾活过。我的名字是,约翰·斯图亚特。

    ……

    ……

    罗德里克把信揉成一团,然后冷静地藏在衣袖里,他默默告诉自己:遗书上没有写别的东西。

    然后他们把约翰·斯图亚特埋了。

    也许是因为今天受了刺激,罗德里克睡不着,望着窗外,辗转反侧。最后他决定坐起来,点火,把遗书烧了。

    他不能告诉他的朋友他决定离开,水鬼太渴望人的陪伴了,他们是两个孤独的灵魂互相依偎。但是这不是罗德里克想要的。他有一种使命感,他必须回去,把瘟疫的事情解决掉。而水鬼不会让他走的,那可是一个活了很多年的,孤独的老家伙。他们可是吃人的。

    罗德里克没忘,他们可是吃人的。

    他给他的朋友留了一封信。也许那个老水鬼根本不识字?于是他改变想法,在纸上画了一串小人画:画一个小人,一半脸涂黑。画一个房子,小人离开了房子,一个箭头指着外面。然后才配上一行字:

    谢谢你的照顾,但是我有更重要的事情。

    罗德里克带了一把匕首,一把弓,穿上一身长袍。他沿着路走到祭坛。

    老理发匠已经回去了,这里只剩下白骨。一种神秘的力量指引他走到这里,夜里响起狼叫。

    发光的白鹿从树丛里钻出来,在他的身边转了几圈,跑去植被更丰富的地方。

    罗德里克跟上去,追着发光白鹿来到一个洞穴入口。

    的此地距离王城甚远,但这个入口与罗德里克和奈特走过的神秘洞穴相似极了,他不得不想象那是一个神奇的地下世界,而不同的入口连接了不同的地方。

    一个隐秘的声音呼唤他:“这是回家的路。”

    他义无反顾走了进去。

    瘟疫还在蔓延,外面的世界黑暗一片,王城的守门人站在城墙的哨岗上,看见一点火光。他以为是外面的难民。他们绝不能让这些难民进来,他们身上可带有瘟疫!

    坚实的城墙能把虚弱无力的难民隔离在外,这些病鬼算不上人,对王城没有任何价值。

    守门人甚至想要拉弓射一箭。他拉弓,弓都满了,但是还是没射出去。只是突然一下,他想到——他现在活得很舒服呢!在王城里,他们没有太多忧虑,又为什么要去残害那些连人都算不上的可悲难民呢?

    于是,他什么也没做。

    正好是哪天晚上,罗德里克穿过了山洞来到城外。他听到犬吠,恶犬在追着一个农家姑娘。

    “救救我!”姑娘看见罗德里克,大声呼喊,“救救我!救救我!”

    罗德里克对追人的恶犬射了一箭,让小姑娘逃脱。恶犬嗷呜地惨,引来远方的声音——那是一个典型的贵族在说话,趾高气扬。

    “谁在打扰我的狩猎?”

    罗德里克知道那个贵族,他用袍子遮住自己脸。

    女孩吓得大哭,拉着罗德里克的袖子,跪下说:“救救我!求求你救救我!”

    “你先跑吧。”罗德里克说。

    女孩跌跌撞撞地跑远了,那个贵族和他的随从才跟上来。

    “哪来的贱民!滚开!”贵族的随从傲慢呵斥。

    他们只有两个人——一个好色的混蛋,一个走狗。随从穿着哥特式板甲,拿着火把,而衣冠楚楚的贵族什么也没带。

    罗德里克放下弓,换上圆头匕首。板甲的关节处有锁子甲保护,他很难与之对抗,但是,趁着贵族和他的手下没有反应过来,他冲了过去,把匕首刺进随从的眼睛。

    天未明,城墙上的守门人又收到命令去开门。一些贵族子弟喜欢晚上出去,干些蠢事,守卫们心知肚明。这好像是一件约定俗成的事情,正常极了,他们有特权无视法令。

    那个贵族带着随从进来了,但是他脸色不太好。

    “您看上去不太好。”守门人随口问道。

    “刚才……我在外面遇上了……”他脸上全是汗,手抖个不停,“是野狼,我被吓到了。”

    “现在安全了。”

    “是的,现在安全了。”他看着身边的随从。

    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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