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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45 胥吏】
    大明朝的疆域在韦宝的这一世,也没有什么改变。
    明初在外蒙古边境一带设置四十余个卫所为边防前线,包括东胜卫、斡难河卫、开平卫、大宁卫等皆为明朝边防重地,其走向大致为阴山、大青山、西拉木伦河一线。
    永乐以后,由于天气转寒,农耕不济,致使边境逐渐南移。明中期,随着蒙古复振,边境再次内迁,并修建长城以防御蒙古,在长城沿线设九边重镇加强防御,长城也成为当时农耕区与游牧区的界线。
    朱元璋置辽东都司经营辽东,后朱棣招抚女真部落,于1411年设奴儿干都司,共辖130多个卫所。
    1435年明宣宗撤回在奴儿干的流官驻军,至万历年间卫所增加至384个。
    晚明,后金崛起后逐渐进占辽东。
    东北邻国高丽于元明之际大肆扩张领土,通过招谕、剿杀、驱赶女真部落,使疆域不断向北推进。
    1393年,朱元璋内迁铁岭卫,默许取代高丽的李氏朝鲜占据鸭绿江以东、图们江以南的地区。
    幸好在韦爵爷手里,天地会控制了朝鲜的两个道,并且是最重要的两个道,都是政治经济中心,并且,天地会的影响力已经遍布整个朝鲜。
    朝鲜一直是大明的藩属国,但从未像现在这样与汉人有这么紧密的联系,士大夫阶层至少有一半倒向了天地会。
    明初于西北先后设有哈密、沙州、安定、阿端卫、曲先、赤斤蒙古、罕东左等卫,明朝西北疆界涵盖了后世的新疆。
    1472年,哈密卫被吐鲁番攻陷,后于1482年兴复。
    弘治年间三失三复,1528年后嘉峪关以西皆为吐鲁番所据。
    1370年,吐蕃宣慰使何锁南普等率吐蕃诸部归降,后于青藏地区设乌思藏、朵甘卫指挥使司。
    在完成藏区的统一后,明太祖要求藏民输马作赋、承担徭役,或蒸造乌茶、输纳租米,强调“民之有庸,土之有赋,必不可少”。
    1407年,明成祖派遣刘昭、何铭等人前往藏区设置驿站,1414年,又遣中官杨三宝往藏区招谕各土官恢复驿站,经多年努力终使往来西番的驿道安全畅通。
    1382年,明军平定云南全境,除正式府州外另设有三宣六慰,永乐年间増设底兀刺、大古刺、底马撒三个宣慰司,统治范围包括今缅甸、老挝大部及泰国西北部抵达孟加拉湾,明朝中后期这些地区多放弃或为周边国家所并。
    1406年,明军进攻安南,最南边达到日南州一带。
    次年明朝设置交趾布政使司,安南正式成为明朝的一个行政区,下设府十五、州四十一、县二百零八,共得三百一十二万人民。
    1427年明朝罢交趾布政使司,放弃安南。
    安南再次脱离中国独立,建立后黎朝。
    1540年,莫登庸请降,明朝将安南国降为安南都统使司。
    1553年葡萄牙租借澳门,获得停泊船只权,1557年取得居留权,葡萄牙人要向明政府交付租金,明朝依然拥有澳门主权。
    1624年荷兰殖民者进入台湾南部,筑热兰遮城。
    1626年西班牙殖民者也进入台湾北部。
    此时的大明王朝不说岌岌可危,可能还不至于,但已经在下滑的快车道上面了,四面都是问题,内部更是问题重重。
    这些都和韦爵爷没有太多关系,韦爵爷也没有起到什么影响力。
    不管是朝堂上的话语权,行政权,还是在地方上的军事实力,韦宝都只能改变很小的区域,对整个大局没有多少影响。
    不过韦宝在朝堂有一项优势,不是依靠他的老丈人英国公张维贤,而是依靠他所控制的御史衙门都察院和大理寺衙门。
    这两个衙门的官员,九成以上都是韦宝弄出来的。
    这时候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谁弄出来的官,谁带入官场的,谁就是这个人的宗主。
    所以韦宝虽然才十五岁,还得过两个月才到十六岁,但韦宝底下的门生已经有两三千人之多了。
    这些新上来的人,也还是属于旧式官僚。
    而韦宝直接控制的河间府、沧州府、山东和登莱的地方官与军官,则全部出自天地会。
    都察院和大理寺之所以不安揷太多天地会的人,主要还是因为在京城,审查的太严格,弄太多不是本衙门子弟的人进来,太惹眼。
    地方官就要宽松一些。
    在韦宝看来,京官和地方官当中,还是地方官更加重要。
    地方官和京官,也说不上谁比较有优势,有人想当京官,而有人却想当地方官,都有。
    1622年,大明朝廷为了让张鹤鸣经略辽东,升他为太子太保,又赏赐给他尚方宝剑,并且皇帝亲自给他送行。
    张鹤鸣迫于无奈,只得出发,在路上磨磨蹭蹭的走了大半个月。
    后来他上书朝廷,表示自己年老体衰,请求辞官回家。
    张鹤鸣原先担任兵部尚书,是正二品。后来朝廷封他为太子太保,从一品,这显然是升了官。
    他手上还有尚方宝剑,可以说是恩宠非常了,但他为什么不愿意去地方做官。
    清朝乾隆下江南时,曾召见浙江道员罗源浩。
    乾隆对他印象不错,就想把他调到京城做官。
    罗源浩虽然口头答应,但是却面有难色,后来就把他留在了地方。
    罗源浩当时属于地方官,他为什么不愿意去做京官。
    古代文人,学而优则仕。
    但是,在做官上面,又有两个选择,一种是做中央系统的官员,是为京官。
    一种是离开中央,到各地方去做官,是为地方官。
    明清两朝的科举制度,状元、榜眼、探花直接留在中央,授予官职。
    剩下的进士,则要继续考试,合格的进入翰林院继续学习,是为庶吉士。
    三年期满后,还要考试,合格的留在京城,授予官职。
    不合格者,则发配到地方做知县。
    显然,在朝廷看来,京官比做地方官有前途。
    那么,在明朝和清朝时期,京官和地方官相比,有哪些优劣呢?
    发展潜力不一样。
    新科进士如果出任知县,大多如丧考妣,很多士人会感觉仕途无望。
    因为,明清时期的士人,如果做地方官,大多都是知县、知州等官,很少能够做到知府、道台的,更不要说,尚书、巡抚之职。
    而做京官,虽然起点也不高,但是只要坚持下去,升迁还是不成问题的。
    尤其是庶吉士,更是多方拉拢的对象,因为他们的未来不可限量。
    后来更是出现了“非进士不入翰林,不翰林不入内阁”的传统。
    俗话说:“朝中有人好办事”,有人就代表着资源,也就是靠山,而有了靠山,升迁就会很容易。
    传统政治中,党争很严重,随便加入一方,就算有了靠山。
    即使不想卷入党争,在都城几十年,几个朋友还是会有的。
    说不定以后哪个发达了,顺便就可以捎带一下自己。
    还有的京官,如果有机会做侍讲学士,给太子当老师,以后前途更是不可限量。
    明朝著名的政治家高拱、张居正都曾做过太子老师,后来都成为内阁首辅。
    而地方官,除了上级领导之外,很难找到自己的资源和靠山。
    所以,地方官想要升迁就很难了。
    名臣于谦在任地方官时,因为入京述职时,不肯贿赂权臣王振,最后竟被投了大狱。
    因为朝中无人,没人愿意帮他。
    最后,是当地百姓群情激愤,联名上书,王振迫于压力,才把于谦放了。
    但是,做地方官的,很少有人能做到于谦这样的威望。
    地方官政务复杂,例如知县,不仅负责审案判案,还负责税收、徭役等各种任务。
    不仅工作多,而且压力还大,有各种考核,极易出错。
    朱元璋时期,地方官每年都要到户部报告财政收支,户部审核通过才能结算。
    但是,因为牵涉到一个州县的财政,所以,经常会出错。
    如果有账对不上,这就需要地方官回到任职地,重新造册,然后再盖上机关大印再来户部核查。
    但是,古时候交通不方便,来回可能就要折腾几个月。
    所以很多地方官会在出发时,带着盖上机关大印的空白印册备用。
    这是元朝的惯例,在明朝初期也没有被禁止。
    后来,朱元璋发现此事,认为欺君罔上,竟然下令所有主印官员处死,副手以下杖一百充军,这就是著名的“空印案”,共牵连上万人。
    明朝著名学者方孝孺的父亲,也死于此。
    遇到王朝末年,各地农民起义,地方官更是可能性命不保。
    张鹤鸣之所以不愿意在辽东任经略,就是因为后金当时闹得凶。
    明朝官场称:“州县官犹如琉璃屏,触手便碎。”可见地方官压力之大。
    而相对来说,京官的工作任务较轻。
    尤其是明朝的很多言官,后来更是为骂而骂,没事找事。
    京官很多时候,都在忙于一件事情,那就是争权夺利和讨好皇帝,而不是把主要精力放在工作上。
    还是有很多士人愿意做地方官的,所谓千里做官只为财。
    清朝官员俸禄承袭明朝,俸禄主要由年俸、禄米和养廉银组成。
    例如正一品,年俸180两,禄米180斛,虽然俸禄很低,但是还有其他途径来钱。
    为了防止地方官搜刮百姓,清朝开创养廉银制度。
    正一品官员养廉银则有16000两之多。
    而年俸相比于养廉银,简直是微不足道。
    其他官阶的养廉银,也比年俸多的多。
    有的地方官,贪心不足,有了养廉银之后,继续搜刮百姓,所谓“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
    罗源浩就是因为此,才愿意一直做地方官。
    但是,京官是没有养廉银的。
    当然,京官也会有一些灰色收入,例如冰敬、炭敬等,这是地方官员孝敬给京官的。
    但也只有高级官员才会有,京城小官,还需要继续忍受煎熬。
    京官占整个朝廷官员的一半,所以,京城有的是大官。
    做京官,就要小心翼翼,稍有不慎,就可能会得罪人。
    而地方官就不一样了,所谓天高皇帝远,地方官员有很大权力。
    普通京官,只能坐两人抬的小轿,否则就是僭越,会受到言官弹劾。
    而地方官出巡,可要威风的多,铜锣开道、衙役净街,还有长长的仪仗,风光无限。
    其实,在明朝和清朝时期,无论是地方官还是京官,对于真正想造福于人民的官员而言,两者并无优劣。
    而对于想为自己谋私利的官员来说,会因为政策的不同而去认真分析。
    但是,这样的官员一旦到任,对于国家和人民来说,也是灾难。
    因为依靠种种利用法律漏洞或直接不合法的途径,明朝官员的实际“收入”并不低,成倍于法定官俸,这种积习成久的官场恶疾浸入明朝政治的肌髓百年,最终成为明朝统治机器机能崩溃的一大原因。
    从法律规定来讲,太祖给明朝官吏规定的俸禄的确堪称可怜,具体的数值很好找,我就不在此罗列以防冗长,清修《明史》就直接定调:“自古官俸之薄,未有若此者。”
    其实与当时的物价对比来说,洪武后期所最终确定的官俸并不算低,明中期人王琼有言:“国初定制,百官俸给足勾养廉用度”。
    但问题在于,洪武年间制定的俸禄待遇被明朝定为“永制”,而明朝自成、弘之后,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已经是今非昔比。
    更为可怜的是,明朝官俸自永乐开始分为本色、折色二部分。
    在国初,俸禄都是按米粮实物支给的,但问题在于靖难之役把国库打光了,成祖登基以后对粮储很发愁,于是朝廷下令:“天下仓粮,宜撙节以备国用。各处都司官俸,旧全支米者,宜米钞中半”
    从此,明朝官员的俸禄就分为本色与折色。本色就是照旧按米粮实物发放的俸禄,后来亦有用布匹等物充当的。
    折色,则是将俸禄的一部分折成白银与宝钞,而明初用白银支付很少。
    一般来说,本色还能照常、照实发放,但问题就出在折色上。
    折色多少,是在建文四年末按照《俸粮支米钞格》严格规定的,后世虽有变动,但幅度不大。
    明朝粮食价格上涨的速率并不低,正嘉以后,米价是在持续上涨的,同样的钱到了哪怕到了成化朝,充其量也就只能买额定大米一小部分。
    更要命的是,大明宝钞的发行极其失败,不久就是废纸一堆,发给官员的宝钞什么也买不到。
    到了景泰时,没有办法,只能把理应折成宝钞的折色俸再折成白银发放。
    到嘉靖朝开始,索性除月米以外,一切概折白银发放。中间来回折腾几次,官员手中实际能拿到的俸禄还不抵规定的那点可怜的数值。
    即使在吏治澄清的明初,明朝人已经在抱怨俸禄之低。自此,明朝人对本朝俸禄可怜的抱怨不绝如缕,如万历朝的于慎行阁老竟然仰天长叹大明王朝的官俸连北汉小朝廷都不如:“至北汉刘崇以太原一道正位建国,宰相月律止百缗,节度使止三十缗,较之唐末已为太减矣。乃今一统之盛,宰相月俸犹不能半此,则近代之俸可谓至薄矣。”
    俸禄太低,但是官员要养家糊口,要上下交际,要维持排场。
    特别是晚明,整个社会沉醉在消费主义的浮华之中。
    明朝官员们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开发出层出不穷的敛财手段。
    明朝官员的法外收入有五个主要途径,乞请与赏赐、占田收租、逃避赋税、贪污受贿、以权经商。
    其实,赏赐只是九牛一毛,以权经商也不普遍,而贪污受贿终究是严重违法行为,时刻有可能因此锒铛入狱甚至丢掉脑袋。
    最重要的,还是以避税为支撑点的广为占田,和常例钱两大途径。凭藉这两大途径,明朝官僚的实际收入极其可观。
    明代官僚有免税特权,故而中进士任官之后,就会有大量人来投献土地,而明代官僚们也都是兼并土地的老手,因此获得的地租收入,足够大多数官僚衣食无忧。
    如果说贪腐是彻彻底底的黑色收入,“常例钱”就是名副其实的灰色收入。
    常例也是搜刮民脂民膏,也是不合法的收入,但却是大明王朝从上到下都心知肚明,人人都拿钱的收入。常例虽不合法,但久经实践,已经形成国家机器运转中的潜规则,拿这份钱,人人心安理得,也不会冒有掉乌纱帽的风险。
    谁若拒绝常例,譬如海瑞,反倒要被看作是不遵守游戏规则的表现。
    到了清朝,一脉相承的陋规之风更是愈演愈烈,无法收拾。
    明朝的常例自州县到阁部,无所不浸染其恶,但它的深根长在帝国统治机器的最下层——胥吏。
    韦宝便是通过从天地会往各个地方输送胥吏这种最低级别的官员,来达到不显山不露水,慢慢控制各地基础行政的。
    经过实践,这的确是一个很不错的办法,几乎无人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