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154.第154章 (大章)帅得呀匹!
    第154章 (大章)帅得呀匹!
    刘彻的车队来到。
    霍海是舒服了,因为刘彻从羽林卫内部提拔的周烈过来了,霍海就可以不管事儿了。
    本来霍海也从来不管羽林卫内部的事儿,要不是秋狩,霍海又是羽林卫唯一可以说得上统领的人,霍海才不会管这个呢。
    太监们给刘彻搬东西时。
    霍海就带着项绪,跟周烈交接了。
    周烈历史上没什么名声,霍海没听过,知道他应该不是个将才帅才,但既然能被提上来,应该是那种刘彻指挥起来使之如臂的角色,和周建樊胚他们类似。
    所以霍海也没多说什么,就和项绪正常交接。
    等交接完了,霍海就继续盯着烤鸡去了。
    而项绪就在旁边跟霍海报告今天新汇总上来的消息。
    “我们首饰店的销售利润已经破六千万大钱了。”项绪拿出报告单。
    霍海瞥了一眼点了点头。
    首饰店的销量比霍海想象的要高得多。
    原因是很多商贩不只是局限于给长安运送物资,还想从地方上赚钱。
    而首饰这种单位体积价格高昂的东西,很明显非常适合作为财货运输。
    而镜子,更是畅销品。
    这种以前贵族们没有得到过的东西,送到任何地方,都会迅速成为贵族必需品。
    还有一些人在运输镜子的时候,也得到了新的订单。
    因为各地贵族女子也得到了消息,知道了皇后和卫长公主,允许其他女人在婚嫁时戴凤冠,允许在平日带头钗。
    要知道她们以前禁止带头钗,所以所有贵女的首饰中都不包含头钗,现在允许戴了,自然要买。
    而各地首饰匠人,并没有熟练地学习这门手艺,所以他们首选就是订购长安的首饰。
    这些商人当然也是顺势推广‘白金’的概念,白色的黄金,最为贵气,又被皇家允许普通贵族使用。
    于是,这几个月首饰店的销量比霍海想象中要高。
    虽然白金一类的东西实际上利润不高,销售出去几亿大钱,也就赚个六千万大钱而已。
    但是镜子这种东西可就不一样了。
    这些小镜子成本价不低,每一块造价也要一千大钱左右,但售价直接几十万大钱。
    这块就是利润就起来了。
    不过镜子的利润是没有统计在铺子的利润上的,因为犯不着给别人看。
    要知道霍海和董偃还有个赌约。
    看完报表,项绪又拿出一封信:“这是右北平郡太守路博德大人寄过来的,公子您自己看还是我读给您听?”
    路博德是去组织征伐匈奴的,他寄过来的信有可能有国家大事,霍海怎么能让项绪直接念出来。
    于是接过了信看了起来。
    此时一群外来贵族子弟还在观察霍海。
    霍海自从交接任务后,就在锅旁边等着炒鸡,生怕错过了炒鸡出锅。
    此时开始处理霍氏那些商业的事情,也让这群人嫉妒不已。
    就这么个草包,居然掌握着这么大的财富?天道不公啊!
    霍海打开书信后,本来就很重视的心,更重视了。
    这书信里面写的事情和匈奴没有关系,而是和狗有关系。
    就因为和狗有关系,霍海才重视。
    书信一开始,路博德和霍海打哈哈,请霍海帮忙照看义妁,作为报答,路博德从右北平差遣人送了一对黑白色的狗子来长安。
    说是他的人在北上探查消息时在匈奴人抓的某个不知名群体的人手中搞到的。
    霍海大概想了一下,这黑白色的狗子……怕不是哈士奇吧!
    这些都不是关键,关键是,路博德把最近的研究成果,报告给了霍海,让霍海帮忙评价或者指点一下试验方法。
    事情还要从二月份开始说起。
    去年的时候,第一期科学报,公布了油的热量超高这个事情。
    这让很多普通人还有贵族都各自想办法去搞油料作物种植。
    其中就有来自于陇右的油菜籽。
    二月的时候,油菜开了。
    油菜开了的时候,三辅之地不少地方就出现了狗咬人事件。
    被记录为猘狗事件,也就是疯狗的意思。
    于是民间就流行起了一种谣传,说狗是被油菜带疯的,油菜开了,所以好好的狗才疯了。
    甚至传着传着,有人开始暗中传播说油菜籽的广泛种植,是朝廷的阴谋。
    目的就是养疯狗来咬人。
    虽然正常人都知道,朝廷怎么可能干这种离谱又没好处又费劲效率又低的事情,朝廷真想杀人,抓来咔嚓就行了,哪有这么麻烦?
    但耐不住谣言它就是这么传播的,就是这么有市场。
    作为羽林卫统领,路博德怎么能允许这种情况发生。
    于是就去和彭衣聊了一下。
    抓了一条疯狗观察后,彭衣和路博德达成了一致。
    认为狗,是因为感染了某种霉斑菌而变疯的。
    这种东西和普通霉斑菌不同,它致病并不是腐败或者直接产生毒素,而是本身会直接影响狗的生理结构和身体控制。
    很快这一点得到了证实。
    因为有被疯狗咬的人,也疯了。
    在研究了病症之后,路博德和彭衣确定,这肯定是某一种霉斑导致的。
    于是,路博德就派人在三辅之地抓捕疯狗。
    只要把疯狗都抓了,自然不会传染别的狗和人了。
    刚好那段时间,老渭河断流。
    渭河边撒网捕鱼的都没有干这个营生了,那段时间,要鱼,直接下去捡就对了,根本用不着捕鱼。
    所以,路博德把渔网都征用了,用来抓狗。
    很快,就把长安附近的疯狗给一网打尽了。
    没有疯狗,自然不存在继续传播,所以谣言也就停止了。
    大家知道疯狗能控制后,也就不怕了,毕竟就算不是军人没有网,直接驱赶疯狗村民们还是做的到的。
    回去后,路博德就翻遍古籍寻找猘狗记载。
    终于找到了各种记载包括宋国鲁国等国的疯狗记载其实不少。
    路博德看古书中记载,一般被疯狗咬后,如果发病,就是九到二十天的事情,但要彻底的摆脱需要一百天。
    也就是说,大部分是九到二十天发病,但有些会长达百天才发病。
    于是,路博德开始了疯狗研究。
    看到这里,霍海已经懵了。
    这玩意儿……研究出狂犬病疫苗的是谁来着?路易斯巴斯德?
    霍海继续看下文。
    好家伙!
    路博德被派去右北平后,带上了一批疯狗,又购入了一些狗。
    逐渐发现,得了疯狗病的狗,六到八天就会死,最多不超过十天。
    而喂养狗的时候,路博德还发现了一个奇特的现象。
    他为了统一管理狗,所以每次都摇铃铛喂食。
    其实铃铛是提醒手下的人喂狗的,但是他观察发现,时间久了后,狗听到铃铛就开始流口水。
    就算不给吃的,照流不误。
    所以询问霍海知不知道这种现象是什么现象,如果没有人发现过这个现象的话,应该给这个现象取什么名字。
    后文中又写到,有一天,一只病狗,不小心被下人错放进了狗笼。
    其中一条狗被咬了。
    下人发现有一条疯狗后,就打死了疯狗。
    而被咬的好狗,伤口上沾染了疯狗的脑浆,结果没染病。
    于是路博德继续实验这个方法,结果发现,如果疯狗咬狗,然后就把疯狗的脑浆取出来,给伤口涂上。
    有百分之二十七的概率,能避免染病!
    霍海看到这里已经绷不住了。
    这是免疫疗法!
    这其实就是狂犬病疫苗一样的原理。
    只是路易斯巴斯德对这个方法进行了改进。
    霍海之前看过一个视频,视频里有讲,其实这个方法不是路易斯巴斯德原创的,而是改进的。
    真正第一个发现并且记载免疫疗法的,乃是东晋的道士葛洪。
    葛洪不只是个道士,也是医学家和科学家。
    正是他首次记载了狂犬脑浆可以预防狂犬病这个现象,不过这个现象被当时的医生理解为‘以毒攻毒’。
    这种方法后来还为全世界做出过巨大贡献。
    后来一旦遇到类似的无法解决的瘟疫,古人就会尝试这种办法是否可行。
    在天流行的时候,研究出了‘人痘’的预防办法。
    人痘经过一系列的传播,经过中亚,来到了欧洲,最终研究成了‘牛痘’预防法。
    也正是因为‘牛痘’预防法的出现,巴斯德才开始研究狂犬病防疫法,最终研究出了狂犬病疫苗。(注:具体研究牛痘的爱德华并不知道他接触的方法是其他地方传来的,以为是他自己先发现的。)
    所以,最终才形成了免疫学。
    目前来看,路博德提前了几百年发现了狗脊髓免疫的方法,甚至还有可能提早研究出狂犬病疫苗。
    信件翻页,霍海眼前一黑,差点晕过去。
    路博德还真就无限接近成功了!
    但他的接近有点离谱。
    原因是他想要继续研究这种病毒,但是狗,太贵了。
    他路博德也买不起太多的狗来做实验,毕竟病狗又没法给别人吃。
    所以,路博德开始买兔子做试验了。
    那毕竟是右北平,是草原上。
    之所以让霍海看的眼前一黑。
    是因为路博德直接把兔子关在一起,然后把疯狗放进去。
    疯狗咬了,就染病了。
    但问题是,疯狗更可能是直接把兔子给咬死。
    因为成品率低,路博德有点挠头,所以找霍海问秘籍来了。
    还真不愧是个将军,丫就这么搞是吧?
    也太过于潦草了这实验做的。
    霍海让项绪拿来纸笔,自己念项绪写。
    “老路,信我已经收到了。我在长安,没人能欺负你老路的媳妇儿。闲话不说了,有关同时进行摇铃铛和喂狗,结果导致摇铃铛会让狗流口水的1发现,我建议取名为条件反射。
    有关狂犬霉菌,我有一个提议,这种看不见的可以感染人、狗、兔子的微小生物,明显和我们已知的霉菌不太一样,而会致病,并且带有毒性,我建议取名为病毒。这一种就叫做狂犬病毒。
    有关兔子实验,你的做法太粗狂了,你可以选择人工接种病毒,这样一来你甚至可以试验出狗身上究竟是哪些部位携带病毒,我会派遣一名在研究院研究人体解剖动物解剖的研究员去辅助你的研究。
    我们假定狂犬病毒会让人染病,那么让兔子染病的量,是否比让犬染病的毒性量更小?是否比人更小?
    既然狂犬的脑髓能够有百分之二十五的几率防止其他狗染病,那么有多少几率防止体重更大的已经被咬的人染病?是否更高?
    还有,被少数病毒感染的兔子,无论是脑髓量,还是每克脑髓病毒含量猜想上应该是低于犬类的,假如这个实验成功,兔子脑髓的免疫可能性远大于犬类,那又意味着什么?
    人发病的时间长达二十天,犬发病之前也有一段时期,这段时期可以取名为病毒潜伏期,这个潜伏期内,是接种一次脑髓就行,还是多次?具体每次的病毒量是多是少?
    这项研究很有前途,如果这项研究得出结论,将会治愈很多本来会死亡的病人,也能为以后可能出现的同类型疾病提供研究思想和解决方案。如果研究有成,可以上科学报头版。
    但是记住,草原上说不清还有什么霉菌和病毒,如果发现试验品有其他疾病现象,要注意传染和防治。”
    霍海全信没提一次匈奴的事情。
    匈奴哪有狂犬病病毒疫苗重要!?
    其实霍海还是在信上面点出了研究狂犬病疫苗的关键。
    那就是兔子脑脊髓液的病毒含量,以及接种的次数,还有每一次的含量。
    只要路博德试验出相应的数据,肯定能知道这不是简单的‘以毒攻毒’而是身体在渐进的适应毒性,从而理解免疫。
    一旦理解了免疫,这个时代的医学技术,可以说是飙升一大截。
    回过头来再去研究青霉素一类的治疗疾病的抗生素,也会轻松很多。
    路博德目前要在右北平待很长一段时间。
    应该有很长时间可以研究狂犬病疫苗。
    那边除了安乐县之外,就没有什么大聚集地了,在那边医疗条件差,到时候被狗咬了的,只能去找路博德试着医治。
    本来狂犬病死亡率就是百分之百,全球历史上那么多例子,发病后没死的也只有疑似两例。
    所以霍海对于路博德可能会在那边开展人体实验并没有什么多余的想法。
    那边医疗差,反而会让那些被咬的人都把路博德当做救命稻草,反而能提升实验进度。
    也许路博德研究出狂犬病疫苗,会比巴斯德快得多。
    不过最让霍海担心的是,路博德要大量收购草原上的活兔子。
    这玩意儿太容易带鼠疫了。
    如今从中山国到长安的水路都通了,要是路博德不小心把鼠疫搞到中山国往河北山西还有关中传过来,那就凉凉了,所以霍海让他额外注意其他疾病。
    如果他能观察到鼠疫的情况,是更好,那对传染病的研究又能更进一大步,但这个事情很危险。
    不过,就算他不做这件事情只是在右北平布防准备攻打匈奴,照样要面对这些事情。
    只是不通水路的情况下,疫病不会传播出来而已。
    而且,就算有传播其实威胁也不是特别大,因为有了感染意识之后,隔离染病渠道对于路博德来说不是很难想到的事情。
    至于鼠本身,那是不会有问题的。
    因为如今大汉特别流行养猫,所以猫数量很多。
    不像中世纪的欧洲,把猫当做女巫的魔法生物去捕杀,导致老鼠失控,黑死病反反复复扩散。
    其实黑死病这玩意儿,人得了就算治不好,也死得快,死得快就不会有多大的传染性,但老鼠它得了病短时间不死,加上老鼠是跟着人类活动的,所以才导致黑死病大流行。
    所以这方面其实不必过于担心,霍海只是稍微提醒了一句,就没多谈了。
    写完信霍海就看到卫长公主走了过来。
    周围的人也都得知那就是公主殿下,也是往这边行注目礼。
    霍海让项绪去送信后,才笑着:“你来的可是时候,赶上吃鸡了。”
    卫长公主看了看被抓来当苦力的丁赐,又看了看锅里:“他看上去不像是会做菜的样子。”
    霍海:“我赌鸡肉会很好吃,这是命中注定的。”
    可惜没有辣椒,用了点芥末和一点茱萸代替辣味,至于辣椒强烈的香味,那是一点办法都没有了。
    酱香的话也是不太咸的黄豆酱代替了。
    卫长公主过来后背着手一脸期待的看着霍海。
    霍海摸了摸左边脸,又摸了摸右边脸:“我脸上有东西?”
    卫长公主伸出手,做出要东西的模样。霍海装傻。
    卫长公主拍了一下霍海的肩膀撒娇,霍海才哈哈大笑:“我怎么会忘了呢。”
    每日表白嘛。
    今天是个好日子,霍海拉着卫长公主的手走进了营地。
    过了一会儿,一匹马飞驰了出来,霍海搂着卫长公主骑在马上。
    说实话,论马术,十个霍海都不是卫长公主的对手。
    虽然霍海去年跟随霍去病北上草原去了一圈,但是卫长公主骑马还是跟霍去病一起学的,是卫青教的。
    卫长公主十年老司机了,怎么可能是霍海能比的。
    但是今天,霍海胆子很大,驾驭着马,疯狂加速狂奔。
    原因是,战马三宝,马蹄铁双脚蹬马鞍都已经套上了。
    很多人眼看着霍海把公主搂在怀里就策马出去了,一群人心态炸裂,不少人更是翻身上马,想要在马术上现一现。
    营地里突然走了很多马,自然很多人都注意到了。
    刘彻出来后叉着腰看着纵马奔腾的群马:“怎么回事?”
    周烈拱手:“陛下,霍大人带着公主兜风去了,后面那群人是跟屁虫。”
    刘彻呵呵笑:“躁动,年轻人,血气方刚,不知道安营扎寨的重要,第一天怎么能去放马……”
    说到这里,刘彻神情突然严肃了起来:“虎放了吗?”
    周烈:“放是放了,但是他们不会去猎区吧?”
    刘彻厉声:“本来是不会去的,但是有一群人跟着,你猜他们会不会去!!!”
    “集合!出发!”
    皇帝陛下马上要出发,正在安营扎寨的很多武官都懵逼了,也只能急忙穿上简单的软甲直接出发了。
    一大群人,朝着猎区移动。
    队伍最前面,霍海双脚踩着双脚蹬,稳当的很,所以腾出手来做坏事。
    卫长公主拍打霍海的手:“干嘛呀~”
    “你往猎区跑,不怕遇到老虎?”
    霍海看了看前方的森林,想笑。
    老虎?
    霍海看过短视频,有人说老虎如何如何厉害时,不知道出于什么目的,非要贬低人类,还非要用古书中记载的虎患做例子,来证明古代人怕老虎。
    其中就说到了汉书记载了三次虎患。
    乍一听好像是那么回事,汉代的人都怕老虎,你们还吹原始人也能随便猎杀老虎?
    事实上别说老虎,就算是霸王龙遇到三万年前的智人,那也是移动肉库。
    整个汉书后汉书记载了大汉四百年历史,一共记载了三次虎患。
    那个短视频专门有研究历史的骂过up主胡说八道。
    原因也简单,第一,两次西域虎患,一次九江虎患。大汉核心腹地根本没发生过虎患,九江当时是人口稀少的地区,而西域两次遇到虎患,都是军队,而不是百姓。
    也就是说,普通百姓很难遇到老虎。
    第二,三次虎患,仔细研究一下,全特么是行为艺术。
    九江虎患的核心,不是百姓遇到猛虎,而是地方官员仁政退虎,说白了就是吹嘘自己的政绩,然后被记录了下来。
    这仁政退虎仔细一看,还是个瞎猫碰到死耗子。
    而两次军队遇到老虎的虎患,那更是行为艺术到了极点。
    起因完全是因为《史记》记载了李广射虎石的典故。
    司马迁作为李广外孙女的老公,吹一下老婆的外公怎么了?
    有这个行为艺术在前,另外两个将军去模仿,那还不是必然的?
    虽然是东施效颦没有出名,但毕竟是可复制性行为艺术,改巴改巴又能用,所以才有了所谓的三次虎患。
    除了这些虎患,还记载有那么一两次用来黑别人的。比如记载前任地方长官派人去抓老虎却所害甚重一类的记载。真要是真的话,为什么不当时记载,而是后面补充记载?到底是时隔多久补充的、为了什么而补充的,都不好说。
    汉代人怕老虎?你去问问帮刘彻抓老虎放进虎园那些人怕不怕老虎。
    怕老虎太少了,抓不到老虎,得不到赏钱。
    甚至他们抓捕老虎的方法,在不少诸侯的墓雕砖的浮雕上,都有记录。
    是,普通没训练过没武器的百姓是打不过老虎,但是百姓挖田,就是对老虎最致命的打击,绝大部分百姓生活的良田区,根本不具备养活老虎的生存资源,所以根本不会有老虎。
    而有老虎的地方,就是可以狩猎养活自己的地方,多的是职业猎户。
    所以,老虎在自己的生态位是永远被智人压制的。
    甚至在秦朝时,专门出台了保护动物的法律,禁止百姓为了吃肉过度捕杀野生动物。
    怎么会得出古人怕老虎的结论呢?
    这么说的人,无非是为了卖自己的故事,哗众取宠,夸大事实罢了。
    而,长安地形特殊,被河流隔断。
    秦岭这边是没有虎的,翻过秦岭才能见到分部在蜀地的霸王猇,霸王猇不会过秦岭北上。
    而北面虽然有老虎,但是老虎得在冰封河道的冬季才能南下。
    此时七月底,什么老虎不老虎的,哪儿来的老虎?
    真要是有老虎的话,河道解封后的六个月间,老虎要吃饱,必须要西进,到了上林苑宫殿区,那么多羽林卫,看到老虎这种移动军功,它能活的了?
    除非有人往猎区投放老虎。
    霍海挥动马缰绳:“谁又会往猎区投放老虎呢?那不神经病嘛,哈哈哈。”
    “驾!”
    “这些人真讨厌,跟着咱们干嘛,我们走远点,去林子里吧。”
    后方,刘彻带着大军狂奔:“糟了,进林子了!”
    周烈流汗,但依旧冷静:“陛下,您让臣投放老虎到猎区,是为了什么?”
    刘彻:“当然是为了向所有人展现火器的威力!一枪崩了老虎,才够震撼!”
    周烈:“既然如此那有什么好担忧的,霍大人天天玩儿枪,马上挂着四把枪,把把都是专门制作的精品,质量远比普通羽林卫用的高。”
    刘彻:“那老虎是放出来让羽林卫火枪队集体围猎的!”
    “枪再厉害,也要一枪崩的准才行,要是打不到,十丈距离,老虎只需要一瞬就能欺身,霍海哪儿来的机会出第二枪?!”
    周烈:“老虎应该不至于看到人就扑吧,更何况浩浩荡荡这么一大群人。”
    但在刘彻眼中,霍海的速度越来越快。
    霍海的马,那是精挑细选的,搭了四把枪两个人,跑的却比后面那些马快得多,差距越拉越大。
    只有羽林卫的战马能跟上这速度。
    后方将军骑兵们飞速加速。
    ……
    穿过了一片小树林,有一座小山丘,霍海牵着马上了山丘:“吁!”
    战马停下,霍海挠卫长公主的痒痒肉。
    卫长公主把身子往后缩了缩,往霍海怀里团,躲避着痒痒。
    霍海哈哈大笑,掏出一壶酒:“这是送给你的礼物。”
    卫长公主好奇:“哦?今天是礼物?”不是什么新奇的表白方式,也不是情话,而是礼物?
    霍海:“我小时候有个梦想,就是和喜欢的女孩子一起骑马,一起红尘作伴活的潇潇洒洒,策马奔腾共享人世繁华。”
    虽然他们是演的。
    但是那时候看那一幕的很多小孩都有了这个印象。
    那一幕拍的的确好。
    卫长公主:“所以,你早就想带我骑马了?只是因为骑术不够好,所以等到了今天?”
    霍海哈哈大笑:“是因为必须要有了枪,才能拿出战马三宝来。”
    霍海拍了拍马鞍:“这战马三宝要是被匈奴人知道,他们的战斗力起码暴涨三倍!”
    卫长公主脸色一变。
    如果匈奴人战力暴涨三倍,恐怕就要反过来压制大汉了。
    但是霍海继续:“不过,有了枪,大汉的战士战斗力增加千倍,三倍不三倍就无所谓了。”
    卫长公主:“所以你其实早就想到了战马三宝,只是害怕没有办法克制匈奴骑兵,所以一直没有拿出来?”
    霍海点头:“我怕我突然有一天死了,还没来得及研究出提升大汉军力的办法,结果又让战马三宝传出去,那我就成了大汉的罪人了。”
    卫长公主:“所以,战马三宝是你送给我的礼物?很不错哟!”
    霍海笑着扒开了葫芦口:“这个才是我给你的礼物。”
    “这叫青稞酒,青藏高原上一直有一种类似于大麦小麦的青稞麦,这一次成都回来的人带回了一些,让赵过研究。”
    “我亲手制作了青稞酒。”
    运输物品进入高原太难了,青稞可以吃,对于藏兵计划太重要了。
    霍海搞出了糌粑、酥油、青稞酒、奶茶,都要一并送回去的。
    不过霍海亲手做的青稞酒拿出来一壶,要给卫长公主。
    因为卫长公主小名叫青珂。
    为什么不给卫长公主直接带青珂做的食物?说实话青珂太难吃了,青藏高原住着的人都受不了,而青稞酒是真不错。
    卫长公主接过酒壶,喝了一口。
    霍海:“什么味儿?”
    卫长公主抿了抿嘴唇感受了一下:“酸酸甜甜的,有点香。”
    霍海嘿嘿笑:“酸酸甜甜就像咱们的爱情,你也有点香。”
    卫长公主回头咬了一口霍海的嘴巴。
    此时,霍海眼神从谈笑变成了严肃。
    前方一头斑斓猛虎就在眼前!
    霍海总算知道为什么叫老虎做大虫了。
    这老虎伏击的模样,就那么一趴着,就像一条毛毛虫一样。
    但是它夸张的肩膀和前肢肌肉,比霍海见过最猛的肌肉男将士,都要大十倍!
    而卫长公主说笑的表情也消失了。
    因为她看到刘彻等一大群人骑马来到了林子边缘,刚刚出来。
    此时,这一群跟着刘彻以地毯式方式搜索,全部刚刚出了林子的人。
    看到霍海搂着卫长公主在亲热。
    两人骑着一匹骏马。
    骏马站在小山丘上,十分健硕,宛如一幅画。
    如果画的角落里,没有一头一汉丈不止的老虎,就好了。
    这头猛虎身上夸张的肌肉让人毛骨悚然。
    关键是这家伙已经到了伏击距离上。
    霍海左手从四把枪上划过,心想着用哪一把好呢。
    用超长大口径左轮肯定是最好的,可以连续开枪,但是这头老虎头会被直接打爆的,而且后坐力大,公主在自己怀里,用超长左轮似乎不太好。
    用短燧发枪?如果没打死怎么办?
    最终,霍海摸到了那把后装填双管滑膛猎枪。
    如果一枪打不死,还能打第二枪,安全。
    关键是一枪打死老虎,不需要靠枪法,它敢过来,稳中。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这战利品的皮能保存的相对完整点,虽然会有不少洞。
    霍海摸出后装填双管滑膛猎枪。
    心想你这家伙运气有点差啊,本来宋朝才会发明的枪械,几乎二十世纪才真正到达巅峰的东西,让你赶上了。
    霍海在枪管里面填上火药,单手举起枪,朗声:“速速退去,饶你一命。”
    老虎应该是能看懂的。
    自己根本不虚,它要是看懂了,就该退走了。
    老虎此时也犹豫了。
    刚刚出林子的一群人被震住了。
    因为霍海轻飘飘一句话,把老虎给镇住了,让老虎不敢偷摸摸继续往前猫了。
    但是下一刻,这头老虎,又动了。
    绝大部分围观的人还没反应过来时,老虎已经靠着猛然间的爆发,瞬间缩短了和马匹之间一半的距离!
    一个起跳飞扑向霍海与卫长公主!
    这爆发力!恐怖如斯!
    刘彻大惊,直接策马往前。
    但是,几乎所有人的马都看到了老虎,都不敢前进,就算抽动鞭子,扯动缰绳,也没用。
    “轰!”
    一声爆响。
    飞扑出来,似有无敌姿态的斑斓猛虎,在空中就失去了生气,宛如死狗顺着惯性跌落,扑行,在地上打了个滚后,摊开来又翻成趴姿,脑袋杵着一地泥与草。
    滑行到了霍海的马蹄前。
    卫长公主本来因为谈情说爱被满朝文武给撞见了,一直没注意到身后的事情,听到震耳欲聋的枪声,才回头去看,看到一头巨大的猛虎躺在自己面前,尖叫:“啊!”
    马儿没被老虎吓到,被卫长公主吓一跳,直接扬起了前蹄。
    霍海左手持枪往后扬起手臂,右手胸膛挡住卫长公主,同时拉紧了缰绳。
    公主半转身蜷缩在霍海怀里,紧紧抓着霍海的衣襟。
    马蹄高高扬起,霍海搂着公主几乎双脚站在马双脚蹬上,意气风发。
    而脸上却是,一脸惋惜和怜爱。
    充满现代思维的霍海忍不住惋惜,可惜了一头大老虎了。
    这个画面,给来到这里的所有人留下了终身难忘的震撼。
    在大家眼中,霍海的怜爱和惋惜,表达出的却是另外一层意思。
    这老虎平时也这么勇吗?它不知道我有枪吗?
    他们看到的是霍海对老虎战斗力的不屑,和淡然之风。
    以前有天神下凡这个成语吗?
    没有吗?
    现在有了!
    不过,再也不会有《和张仆射塞下曲·其二》了。
    什么林暗草惊风将军夜引弓?
    人只有面对困境才能写出好诗。
    太顺了只能写打油诗!
    要写就是:
    驸马公主来约会,
    文武百官群相随。
    只听嘣的一声响,
    猛虎化作死乌龟。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