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公主赠衣
马上,霍去病春风得意马蹄疾。
说实在话,霍去病官职已经到顶了,食邑虽然距离万户侯还有距离,但应该是不远了,家里钱多的不光。
几乎没有太大的追求。
如果有,那就有两个。
一个是灭匈奴。
一个是把自己的弟弟培养成才。
大军走得很慢,带上四万匈奴人,走的就更慢了。
还带上牛羊那就更慢了。
一开始出发的时候,还有牛羊十四万头,一路上吃牛羊奶制品,又还是吃了四万头牛羊,才走到了现在。
不过进入京畿后就好很多了,这边粮食很多,不再吃昂贵的牛羊了。
这四万匈奴人吃的粮食,对于汉帝国来说,九牛一毛,要知道汉帝国如今养了六十万匹马,其中有几万匹是用粮食养的。
最多让几千匹马少吃点,四万匈奴移民就能吃撑咯。
不过因为回归速度慢,霍去病没什么事情,于是就在教将士们认字。
起先霍去病秉承着‘学个屁’的原则,没想过要教手底下的将士认字,但是霍海在军中的这段时间改变了霍去病的认知。
霍去病教霍海认字时,赵破虏也跟着学认字。
霍去病起先还让赵破虏别浪费时间,但霍海:“这次赵破虏立功了,肯定要封侯的,如果封侯后又不认字,他怎么独当一面?没法独当一面,怎么高升?”
一开始赵破虏也说不想高升,但霍海一句话就改变了他们的想法。
“北方草原能长出匈奴来,南方大海上会不会长出海奴?西南群山背后有没有和匈奴一样强大的部族?大哥你尚能打匈奴,难不成能分身成四个,一人打四方?”
从那天开始,长安城著名学拒开始教育手下的人认字。
不过霍去病手底下的人进度那是完全不一样。
赵破虏这种聪明的,很快就上手了,赵安稽、复陆支、伊即轩、仆多等本来是匈奴王投降后跟着霍去病打仗,他们能学会长安话,那都烧高香了,现在短时间内要学认字,很难。
当然,也有高不识这种,虽然是匈奴王,但有语言天赋的,学的飞快。
而路博德这种就不同了,本身就是认字的良家子,如今已经学习的非常精深了。
霍去病反正钱多,所以派遣先遣部队先到路上去收集学习材料,然后往回送。
万万没想到,送回去的学习材料,居然是《阿房宫赋》。
霍去病一脸狐疑:“你说这是谁写的?”
赵破虏:“侯爷,这是二公子写的,我专门打听过,前面城里的学究说这是霍骠骑的弟弟太子舍人霍海写的。”
“太子舍人?”霍去病狐疑,自己二弟这文化水平,陪太子读书?陪太子斗鸡还有可能。
看完阿房宫赋,霍去病更疑惑了。
虽然霍去病不喜欢学兵书,但不代表他不看书。
被刘彻养大的霍去病那也是看过很多文学巨作的,《阿房宫赋》什么档次什么段位?这难不成是司马相如代笔的?
霍去病地铁手机老人脸……大漠、竹简、嫌弃脸/jpg:“司马相如老糊涂了?”
全军又前进了几日,赵破虏再去收集竹简,发现那座小城里,读书人全都在读《洛神赋》。
“上次你说是霍海写的,这次这个也是霍海写的?”
赵破虏:“千真万确啊侯爷!你信我啊侯爷!”
霍去病嘴角上翘:“你放屁!”嘴上说放屁,其实信了。
《洛神赋》太特殊了,它不是华丽,也不是文学造诣有多高,它也不是赋写的结构有多精妙。
他是遣词造句突破了时代!
当世,如果有感情要抒发,很少有人能把一句话写的漂亮。
高祖刘邦写的‘安得猛士兮守四方’已经是牛哔之中的牛哔了,高祖这几句居然押韵的同时,格律读起来还有点顺口!
刘彻也是文学爱好者,也喜欢写“xxx兮xx”但居然一句顺口的脍炙人口的利于传播的都没有。
以至于没有读书人听过刘彻写的歌。
而《洛神赋》遣词造句,突破了时代的局限。
这一读,和以往的文章完全不同,但!又读起来格外通顺,比以前的文章更通顺!仿佛以前的文章像是淤积的小河沟,而《洛神赋》就是挖掘机,几铲子下去,把河沟通了!水直接喷涌而出,那种畅快,难以想象!
而它这几铲子挖的,还颇有艺术气息,同时还优美。
有一种,挖掘机在河边一边挖河沟,一边跳芭蕾的美感,是又有力量又有柔美又难以想象。
无论是谁,只要是写过文章的,但凡看了《洛神赋》就能感觉,自己什么都没干,写作水平暴涨了!
自己如果用《洛神赋》的思维去写文章,那绝对吊打以前自己写的文章。
毕竟从‘大炮轰他兮鸣如雷,中彼老母兮露白骨’到‘大炮轰他老母,炸的粉身碎骨’之间读起来明显是后者顺口。
而行文格式上的提升,就好比自己用铁刀,能吊打用青铜刀的自己一样。
其实,霍去病根本不信《阿房宫赋》是自己二弟写的。
但看了《洛神赋》反而相信了。
因为,死读书的人,读书越久的人,越不可能写出《洛神赋》,如果是一个学认字才四五个月的人写出《洛神赋》虽然离奇,但也比司马相如永春了一辈子六十岁了改打长拳要靠谱。
于是,一路上霍去病开始派人专门去打听霍海的事情,而且还派人回长安,打听家里的事情。
很快,霍去病就听说了霍海开始做生意,售卖纸的事情,并且霍去病也拿到了白纸。
有了白纸,手底下的人读书认字马上就快了很多。
毕竟不再需要拿着笨重的竹简了,也不需要拿树枝在冻土上划拉了。
霍海的厉害也在队伍里传开了。
如今,将士们都知道,侯爷的弟弟不一般。
侯爷是大汉将星,那侯爷的弟弟就是未来执宰者。
终于队伍到了长安城外十里的地方。
陛下给匈奴人圈了一块地,让他们过去暂居,所以大军到了城西。
而这里,百姓、贵族、百官等在这儿,欢迎着大军归来。
霍去病往前走着,看到霍海、卫长公主还有曹襄三人骑马并立。
看到霍海比以前白很多了、长高了,稍微欣慰了许多。
不过陛下就在前方,霍去病没法停下来交谈,只是把马背上挂着的一把镶满了宝石的刀拿了出来丢向霍海:“吾弟,接好。”
看着霍海接下宝刀,曹襄感叹:“这恐怕是某位匈奴王的佩刀吧,而且是老牌匈奴王才有的宝刀,好家伙居然是钢刀?神兵啊!起码百金!”
霍海:“百金??卖给你了。”
曹襄战术后仰:“嘶,你哥给你的战利品,你转头就卖?”
霍海:“那要不然我拿去用用,去长安城里杀两个人?”就是因为是战利品,要不然还十金都值不了
曹襄捏着下巴:“有道理,还是卖了好,我买了!一会儿派人送钱去霍府。”
两人正说着呢,一名青年策马而来。
“公主殿下,平阳侯,霍大人!”
“在下赵过,陛下有命令,请二位大人入宫赴宴。”
卫长公主把背上的披风取了下来,丢给霍海:“宫里寒冷,帮我试试保暖不保暖。”
霍海一边披上披风,一边:“公主殿下,麻烦你帮忙派人到霍府传个信,让我的人把马车驾驶到皇宫去。”
驰道上,骠骑赠刀,公主赐袍。
霍海披上披风送别卫长公主,然后朝着皇宫而去。
驰道后排,普通百姓看着霍海往前:“那公子哥是谁啊,长公主居然把自己的披风给他了?”
“那是霍海,霍二公子。”
“就是那些读书人传那个?”
“关我们啥事儿啊,看完霍将军,咱可以回去了,太特么冷了,这鬼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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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