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回说到清初实行了「迁界令」,使香港的发展大受破坏。
很老实,去了内陆的香港人,有多少会因展界而返回香港?
试想想,你在内陆已经生活有个三、五、七年,在里头已经有人有物了,而香港呢?只剩一堆已经化成灰烬的废弃物,寸草不生,这样的鬼地方,有谁会去住?
所以说,清廷要游说内陆的人返回自己原来居住的沿海地方,其实也是有一定难度的。结果,清廷便四处找人来填补香港的人口缺少的缺口。
「不介意的话,那我们就来了。」
来自江西、福建以及惠州、梅州的客家人接蹱而来,他们在历史上经历过多次的迁徙,故要他们迁至香港定居,也不是不行。
只是较好和平坦的土地,早已被新界五大族霸占了。香港山多平地少,客家人可能就要委屈一点,住在一些相对麻烦一点的地方。
说起新界五大族,这里略略补充一下资讯。
这五大家族,即是锦田邓氏、新田文氏、上水廖氏、上水侯氏及粉岭彭氏。
他们在宋明期间,陆陆续续迁移到香港新界定居。
你或许会好奇,他们为什么会来香港居住?
要知道,数百年前的香港,仅仅是一个小渔村,十分不发达,没有任何吸引力。
加上南方湿气重,天气炎热,沿海地区又容易打风,根本不适宜居住。
所以,新界五大族是基于特定原因特定条件,才会来到香港。
举例来说,五代战乱、宋末元初、元末明初、明末清初等时期,百姓要走难,就不断向南逃。
还记得宋朝那两小皇帝吗?宋端宗和宋帝昺就是为了逃避元军追杀,便不断南下再南下,由当时首都杭州开始走,走至婺州(今浙江省金华市)、温州、福州、潮州、南澳岛,后来到香港的九龙城一带的官富场。
现存有宋王台纪念南宋皇帝到来过香港。
与此同时,南宋丞相文天祥抗击元军,被元军俘虏,不肯投降,殉难。
还记得文天祥是谁吗?他就是写下街知巷闻的「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名句的那位人兄,我们以往读中学是要背诵的。
他的堂弟文天瑞往南方出逃。
结果他的后代其中一支便入了香港,成为了「新田文氏」,香港五大族之一。
所以说,在几百年前,要来香港,是有些「原因」。
假设当时的人真的选择香港为落脚点,他们还有一些问题需要认真考虑。
包括治安问题。
因为,香港的治安真的非常差。
不然,葡军怎会攻占了屯门七年,而明军也就袖手旁观了七年?若不是明武宗驾崩,恐怕葡国军队还天天在屯门煮饭过活。
哪会像今天的香港,各个地方也有闭路电视监控,不法分子难以藏身,且有解防军长驻在香港本土,保护香港的国防安全。
当时的香港,除了外国军队入侵,还有一个很大且很需要正视的问题。
海盗。
对于中原王朝来说,香港僻处偶海角一隅。
正所谓「山高皇帝远」,事实上,中国地大物博,天朝也管不了这么多地方。
不是说他们不管,而是他们没有人力物力,往往都是有心无力,想管也管不了。
香港便是其中之一。
因此,香港成为了很多海盗的藏身处。
自明以降,很多文献也有记载香港地区附近有相当多的海盗。
如在嘉靖十二年(1533),海盗许折桂、温宗善躲入东莞,千户顾晟追捕,战死于春花洋(今青衣岛一带水域)。 (康熙《新安县志》)
嘉靖三十年(1551)秋,广东沿海最大海盗何亚八,率领海盗进攻东莞守御千户所,千户万里战死于南山烟墩。
何亚八继续进攻香港地区的每家每户,上水乡民廖重山、侯氏夫妇皆不幸遇害。(康熙《新安县志》)
香港治安相当恶劣,居民们每天都提心吊胆,生怕第二天便会成为海盗们的猎杀对象。
而在康熙宣布「迁界令」后,香港居民的治安环境更进一步恶化。
因为,当香港居民移离香港之时,便是海盗群体乘虚而入之时。
尤其是迁界期间,香港地区杳无人烟,曾经居民所住的房屋皆被焚毁,海盗怎能错过这个机会寻找栖身之地?
因此,愈来愈多的海盗迁入,香港成为名不虚传的「犯罪天堂」。
这个「犯罪天堂」的美誉一直在延续。
海盗们的猖獗行为相比以往有过之而无不及。
康熙十一年九月(1672.10-11),台湾海盗李奇寇登陆香港沿海地区,并在西贡蚝涌屠杀乡民。
康熙十五年(1676),台湾海盗百多艘贼船攻破九龙彭莆围(今钻石山大磡),村内九死一生,唯一可以幸免的,便是外出的幼童、学生数人。
雍正十三年(1735),华南海盗首领郑连福、郑连昌兄弟霸占了大屿山与恶魔山(今魔鬼山)。
顺带一提,除了海盗,香港的山贼也是很有名的,上述所提到的「魔鬼山」,除了有海盗虎视眈眈,也有山贼长期占领。
史籍《新安县志》记载:「鸡婆山(今魔鬼山),在九龙寨东南,怪石嶙峋。昔土寇李万荣驻此,以掠商船。」
所以说,肯在复界后南下到香港重新出发的,已经算勇气可加,当时交通又不方便,人们容易水土不服。
好吧,现在让你平安到达目的地,你又要在荒芜之地中重建家园。
好吧,你总算靠自己双手,建造了自己的小天地、安乐窝,却又要时刻面对生命威胁。
人们都称清朝「康、雍、干」盛世,但在香港地区,非常抱歉,居民们的生活仍是非常艰苦。
看看在乾隆盛世年间海盗在香港地区制造的惨剧吧!
乾隆五十三、四年(1788-1789),海盗谭阿车沿海劫掠,「抢劫财物,杀人放火,焚巢烧口,冤寻不计,擒男为伴,捉女为妻,如此官不能治。」(大屿山贝澳老围村《张氏族谱》)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