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历史悲情人物第二名:辛弃疾
——我肺都快气炸了,做皇帝怂到这份上了,也真是可以了。
——这样的人也能活到八十一岁,老天爷真是不开眼!
——真是意难平,替岳将军感到不值!
——当时岳飞已经打到了距离汴京四十五里的地方了,将士们都能看到古都的城墙,金兀术被打到失去道心,就差一点啊……这赵构真不干人事!
……
公元1140年。
绍兴十年。
南宋朝堂刚刚发出第十二道金牌。
赵构于朝堂上愤怒地朝天咆哮。
“一派胡言!”
“这些后世之人怎能如此污蔑朕!”
“朕对大宋有功!”
“朕对华夏有功!”
“是他岳飞拥兵自重!不听朝廷调令,朕何错之有?”
“朕连发十二道金牌他才撤兵!十二道金牌!”
“朕是天子,朕的话就是天,不听朕的调令,光凭这一条朕就能让他死!”
被后世史学家以不堪入目的词语侮辱,赵构脸上非但没有悔改之意,反而一直宣称自己无罪!
他甚至觉得委屈,觉得自己对大宋有功。
“岳飞这些武将,不就是为了功名为了朝廷俸禄才起兵抗金的吗,朕给他们权,给他们粮饷,他们的一切都是朕给的,朕要杀他们有何不可!”
“朕为了让天下百姓过上太平日子,所以才一直主张与金人议和,能用一些土地金银换来天下太平,何乐不为?”
“可岳飞他们呢,丝毫不体谅朕意,把金人逼急了对我大宋有何好处?”
“为什么后世之人都不懂朕?”
“为什么就没有人懂朕!”
……
随着天幕将赵构和秦桧所做恶事曝光。
当晚。
百姓们愤怒如同熊熊燃烧的烈火,席卷了整个京城。
很快
秦府外。
无数人手持火把,高声呼喊,声音震天动地,仿佛要将府邸撕裂。
“秦桧,你这个奸贼,为何要冤杀岳将军!”
“奸相,滚出来!”
“秦桧狗贼,百死难恕其罪!”
“……”
“砸了这狗贼的家,替岳将军报仇!”
不知谁喊了句,愤怒的百姓如同狂风骤雨般席卷着秦桧的府邸。
他们砸碎了府邸的大门,冲进了府内,见东西就砸。
那一刻,整个京城都沉浸在百姓们的愤怒之中。
要不是秦桧早就被护卫着从小道溜出腹地,恐怕此刻早已被愤怒的百姓撕碎!
……
绍兴十年。
这一年。
朱仙镇,战火纷飞。
得知岳家军未来会放弃北伐,班师回朝。
无数百姓纷纷跑了出来,跪在军队前方,求着岳家军不要撤离。
“不能走啊岳元帅!”
“岳将军,不能走啊,您这一走,狗皇帝会杀了您的!”
“岳爷!可不可以不要走,小的愿誓死追随麾下杀到黄龙府!”
当地百姓已经通过天幕知晓一切。
大家知道了赵构是怎样一个懦弱无能的皇帝。也知道了一旦岳飞回京,很快就会被昏君以‘莫须有’的罪名杀害。
百姓们都舍不得岳飞离开。
他们不想再做亡国奴,更不想看到他们敬重的英雄被冤杀。
他们情愿送上拥有的一切充当军队粮草,情愿加入到岳家军中同岳飞一同北伐。
“将军,不能回去,一旦回去,十年之功,毁于一旦!”
“而且根据天幕所言,一旦回去,昏君奸相便会害您性命!”
此刻,将士们都看向岳飞。
不光百姓们不希望岳飞走,将士们同样不希望岳飞班师回朝。
因为大家都清楚,一旦班师回朝,意味着什么!
岳飞闭上眼睛。
这位面对多少金兵都不曾有过丝毫恐惧的男子,如今却被那些冰冷的金牌压的有些喘不过气来,心中压抑着无尽的屈辱。
“将军,与其被那昏君骗回去以‘莫须有’的罪名杀掉,还不如临死前疯狂一把,直捣黄龙!”
“是啊,将军,带着我们直捣黄龙吧!”
“将军,不能放弃啊,否则众将士十年努力就全白费了!”
谁人都知道岳飞精忠报国。
所以大家默契的只说了直捣黄龙,没人说造反的事。
因为大家知道,唯有这样,才真的有可能说动岳将军!
岳飞没有说话。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
这个执拗的将军像是做了什么决定一样,在众将士和周围百姓殷切目光中重重点了点头。
没错。
岳飞决定抗命了。
既然已知那段遗憾的未来。
这一次,岳飞决定任性一次。
其实从天幕将赵构的那些罪行公布以后,他就一直在怀疑,自己所坚持的是否正确。
直到此刻,直到面对数万沦陷区百姓的请求,面对将士们的期盼。
岳飞终于下定了决心,朝着自己心所向往的地方前进。
哪怕,将来可能会粉身碎骨,背负骂名!
自己终究会死去。
与其日后被一道莫须有的罪名冤杀,还不如死的壮烈一些。
为江山社稷而死,为黎明百姓而死!
“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
岳飞眼中闪过一抹坚定!
……
随着岳飞的故事落幕。
天幕之上,画面再次变换。
【盘点历史上的悲情人物。】
【第二位,辛弃疾。】
——大宋第一猛男!
——英年早逝霍去病,生不逢时辛弃疾,意难平!
——我的偶像!
【公元1140年,皇帝颁下十二道金牌,岳飞被迫班师回朝,十年心血,毁于一旦。
从此他心如死灰,再不提领兵北伐,收复失地。】
【当年5月,在被金人侵占的山东历城,一个叫辛弃疾的孩子出生了。】
【两年后的正月,本应是过年的喜庆日子,年幼的辛弃疾却突然发现,家里的长辈都在痛哭,于是也茫然地随着他们一起放声大哭。】
【后来他才知道,在这一天,一个叫岳飞的将军被皇帝赐死了。】
【那日,岳飞在供罪状上留下八个大字:天日昭昭!天日昭昭!】
……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