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功德佛像
叶天明解决了巨鲸岛上的海盗,将绿眉身上的功德袈裟收起来后,查看起了功德袈裟上面所书写的功德说。
功德袈裟是由乌金线缝制而成的,与弥陀经的经文布条是同种材质,不怕火烧,刀剑不伤,可以说得上是一件宝物。
上面书写着:如是我闻,一时我问佛,何为功德?我若以大千世界,无穷……见性是功,平等是德,念念无滞,常见本性,真实妙用,是为功德……
……
袈裟上面的功德篇,与其他劝人行善积德的经文不同,袈裟上面所说的功德与善恶无关,只与人自身的本性有关。
认识本性是功,舒展本性是德,二者结合使是功德。
哪怕是杀人如麻的天魔,依照本性行恶,使心灵舒畅,那也算得上功德圆满,可成就自在天魔,拥有与佛同等的力量,得享大自在、大超脱。
……
“不愧是佛门世尊亲口传下的现在如来经当中的功德篇,传出去的话,不知道有多少佛门之人认为是离经叛道的。”叶天明看得津津有味。
按照叶天明的理解这张功德篇的真正含义,是以至真至强的力量,粉碎一切蒙蔽本性的事物,把握现在,唯我独尊。
只有把握住了现在,才能有功德。
记完之后,叶天明随手将袈裟收起来,打算拿来给精忍和尚做见面礼,之后就开始寻找起了储藏着现在如来经练窍法门的佛像。
进入到巨鲸岛的书房密室之后,叶天明只拿了一本《斗佛笔录》与书房地下密室当中的十制功德佛像,至于其他的武功秘籍叶天明全都没有动,留着给其他幸运儿。
那座木质功德佛像是由一块金丝楠木雕刻而成的,足有一丈六尺之高,全身上下镀了赤金,如同一尊金佛,只不过内部是空的。
佛像大耳垂下,眉目下垂,盘坐在十二瓣莲台上,双手结成一道法印。
这尊佛像在大禅寺灭亡之前,被大禅寺的方丈放置了现在如来经的下半部经文进去,而现在如来经的总纲则是放在乾坤布袋当中,被精忍和尚给拿走了。
也正是因为如此,全本的现在如来经随着大禅寺的灭亡也流散了出去,并没有被洪玄机杨盘他们所得到。
叶天明念头一动,从苦海中抽调神力,化成无数条细线顺着树芯脉络不断的运转着,不断的搜寻着细小的空间波动,好方便找到佛像内部的小千世界。
咔嚓咔嚓……
伴随着苦海神力在佛像内部运转,佛像的内部开始产生了细小的变动,点点清光从佛像的身上传达了出来。
这道清光,只有七寸长、一指宽,内部通往了一个小千世界,但是这个小千世界却极其不稳定,应该是四劫鬼仙开辟出来的,随时都有可能崩塌。
而小千世界一旦崩塌,里面储存着现在如来经记载的一百零八个练窍法门也会随之消失在无尽的虚空之中。
叶天明从小千世界当中摸出了一本由乌金线编织而成的经书,整本经书足有万斤之重,封面上有一尊现在如来佛的图形,中指与食指成环,捏成了如来神掌的法印。叶天明翻开一页,便看到了一尊栩栩如生的佛像,给人立体之感,佛像的内部有一个红点,旁边记载了测量与修炼之法。
整本经书共有一百零八个穴窍的测量与修炼之法,至于拳法、招式、运转气血的法门,甚至心法全都不在这本书里面,普通人得到了根本无法形成有体系的武道修炼,更不要说练成如来法体。
“只有二十九个穴窍是我没有开启的,真是令我失望了。”
叶天明了点时间将经书全部看完,将里面的佛陀姿势图像全部记录在神魂当中,与自己体内开启的穴窍互相对照间,发现上面记载的大部分穴窍都是自己已经开启的了。
现在的叶天明的神石灵胎开辟了足有两百多个穴窍,再开辟几十个穴窍也根本达不到什么质的变化,除非能够得到现在如来经的总纲,观摩的现在如来佛的武道奥义,说不定那个时候叶天明就可以达到一窍通百窍的地步,突破到巅峰人仙的境界。
“希望洪玄机不会让我失望,一定要多开启几个我没有的穴窍,这样我的收获才够大。”叶天明将整座佛像收起来,就继续他的赶路过程了。
顺便按照现在如来经的穴窍测量之法,开始测量开启穴窍,增强自身的底蕴。
……
玉京城外,西山。
西山占地近百里,其中树木茂盛,地形复杂,生活着豺狼虎豹等野兽,每年都有人进山游猎,打猎野兽。
如今的大千世界已是冬季,整片苍茫大地都覆盖上了一层白皑皑的雪衣,西山更是刮起了一阵白毛风,天气冰寒异常,足以冻僵人的手指。
叶天明站在西山的一处高山上,遥望着远处的风景,不断的搜寻着他想要找的目标。
看见一群贵族子弟,身穿皮毛大衣,带着敖犬进入西山深处开始打猎,时不时的拉开长弓射击野兽,每当有人打到猎物,就会向同伴炫耀。
“你跟我说的那位十年之内便可证道阳神的道术天才在哪里,我怎么没看到。”
在叶天明的脚下,有一只巨大的金色蜘蛛,体型庞大到像一只小猫咪,两根长长的蛛牙,一看就是身有剧毒。
全身都是油腻光滑的金色,不像其他毛茸茸的大蜘蛛,整体看起来并不吓人,反而可爱,令人想要抚摸。
在这只金色蜘蛛的头顶,有一道全身穿着金色袍子,赤裸着玉足的少女,此刻正好奇的张望着,想要找到叶天明嘴中的那位十年内便可证道阳神的修道天才。
“走吧,我已经找到他了,他正在与你爷爷同名的一位妖仙喝酒。”叶天明一把抓起了大金蛛,直接朝着目的地飞去。
这只大金蛛为了逃婚,背着他爷爷私自离家逃跑,被叶天明在赶路的途中撞见了,就顺手把她抓了过来,也算是路上有个伴。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