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2章 你说的物理疗法,是用蛆来治疗?(三合一)
在一阵阵议论声中,安婆被送上了救护车,离开了现场。
十几分钟后,救护车抵达仁安医院。
随行的护士建议,得去内分泌科喊个外援。
毕竟安婆这情况着实有些严重,需要联合会诊。
林枫也没拦着,但他心里已经有了一套治疗方案了。
不多时,安婆被安排进了处置室。
内分泌科也来了一名副主任和两名主治。
“这情况这么严重?”
三人看到安婆的情况,也是大吃一惊。
说实话,他们也第一次见到这么严重的尿病足。
溃烂已经从足部开始,一直蔓延到了大腿根。
整条腿都是烂的!
“安排手术?”
内分泌科的副主任叶涛建看向林枫。
“老人93岁了,上了手术台,不一定下的来。”林枫说道。
内分泌科副主任叶涛建闻言,顿时陷入沉默。
林枫说的,不是没有可能。
随着年龄的增大,手术风险也是呈现陡增的。
以往不乏高龄手术者上了手术台后,就再也没下来的情况。
所以,一般医院很少接高龄患者的手术,都是建议家属保守治疗的。
一把年纪的老人了,再在身上动刀子,划不来。
“那打药?”
叶涛建也是刚晋升副主任不久。
虽然有着十多年的经验了,但是思维还是不够开放。
能够想到的都是一些常规治疗方法。
“我的想法是,物理治疗。”
林枫笑了笑。
“物理治疗?”
叶涛建愣了一下。
林枫这是打算用什么物理治疗?
“用蛆。”林枫一脸平静的说道。
叶涛建恍然大悟,“蛆疗?”
林枫点了点头。
没错!就是用蛆虫进行治疗。
当然,这里的‘蛆’可不是指茅厕里看到的那些白色小虫子。
虽然两者在一定程度上属于同源,但培育方式可不同。
一般都是绿蝇的幼虫。
这些幼虫,是从母体的培养开始的。
等到母体产卵后收集起来,再对幼卵进行培养。
最后就是可以用于医学治疗的“无菌蛆”了。
也就是“医疗蛆”。
这些医疗蛆会啃食腐肉,而在啃食腐肉的同时,还会分泌各种酶。
比如胶原酶、蛋白酶等等。
这些酶能将坏死的组织分解,消化,
另外,医疗蛆的分泌液还有一定的抑菌作用。
医疗蛆在啃食过程中,对于伤口的刺激,也会加速肉芽组织的生成,让伤口加速愈合。
不过现在很少会用到蛆疗,因为各种抗生素医疗用品的出现,迫使这一比较原始的治疗方法被逐渐抛弃。
但实际上,一些大面积的伤口,利用医疗蛆来清创,远远要比手术更加的高效,且副作用小,患者承受的痛苦少。
“蛆疗的话,倒是可行,不过得去调一批医疗蛆。”叶涛建说道。
医疗蛆十分稀少,并不是每一家医院都会配备的。
很多都是要到专门的实验室去调过来的。
“尽快吧,现在就去安排。”林枫说道。
安婆的病情,已经耽误不得了。
“行,我去安排下。”
叶涛建点点头,着手去安排医疗蛆的事了。
这事他一个人说了不算,得找主任签字。
还要医院领导批复,最后还得通过层层通报,才能把医疗蛆运过来。
………………
在叶涛建去安排医疗蛆的时候,安婆的小女儿也从别的城市赶来了。
林雪菡听闻自己老母亲生病的消息,也是赶紧放下手头的工作,赶来了医院。
身为家里最小的女儿,负担起的照顾责任,却是所有兄弟姐妹中最重的。
但她却并不抱怨,因为可以说,她是由自己的哥哥姐姐养大的。
从小被宠到大的她,自然也愿意多分担一些。
为此她还放弃了出国留学和出国工作的机会,选择留在就近的城市。
至于为什么不干脆选择在苏城上班,只能说有些身不由己。
她也是有自己的家庭的,选择在附近城市上班,已经是她能够做的最大的让步了。
“医生,我妈的病情怎么样?”
林雪菡找到林枫,迫切希望得知自己母亲的病情。
林枫看了眼林雪菡,还挺年轻的。
估计就四十出头,看来她是属于老来得子那种。
安婆那个年代和现在一样鼓励生育。
所以四五十岁还生孩子的妇女,也不是没有。
“已经确定治疗方案了,应该是问题不大。”
林枫也不敢百分百打包票,毕竟安婆的年龄真的很大了。
虽然蛆疗能做到清创,但是伤口的恢复,却是另一个难题。
这等年纪的人,自愈能力很低,伤口恢复起来很难。
所以只有等做完蛆疗后再看情况。
“我能看一眼我妈吗?”
林雪菡问道。
林枫点点头,将林雪菡带到了处置室。
“做好心理准备啊。”林枫说着,掀开了被子。
当林雪菡看到安婆的那条腐烂的腿时,顿时吓得容失色。
“妈呀,怎么会这样?”
林雪菡咽了口唾沫,感觉胃里面有什么东西涌出来了。
这场面,着实有些恶心和吓人。
“尿病足。”林枫解释了一番。
“那这個要怎么治?会不会截肢啊?”
林雪菡感觉这个情况很严重吧?能治好吗?
“能治好的,不用截肢。”林枫说道。
“怎么治?”林雪菡再次问道。
“目前我们定下的方案,就是用蛆疗。”林枫说道。
“蛆疗?这是什么?”
作为一个外行人,林雪菡表示不懂。
“就是用蛆虫,敷在伤口上,进行治疗。”林枫解释道。
“啊?这能行吗”
林雪菡吓了一跳,第一次听说这样治病的。
“当然可以,蛆虫会把腐肉吃掉,代替手术清创。”
然而,林雪菡还是有些担心,“会不会感染啊?”
林雪菡听到蛆虫,能想到的就是那种在腐烂的尸体上爬来爬去的白色虫子,或是茅坑里的那种。
“放心好了,蛆虫都是经过特殊培育的,不会有副作用。”
林枫知道,普通人肯定会有所顾忌。
毕竟,面对未知的事物,大部分人的第一选择就是怀疑和抗拒。
“这个多久能治好?”林雪菡问道。
“不会很快,以老太太的情况,假如一切顺利,完全康复的话,需要数月之久。”林枫推断到。
“哦,那这个不疼吧?”林雪菡担心自己的母亲受苦。
93岁的人了,遭不起罪。
“可能会有些酸麻和痒痒的,不会有太大痛苦。”林枫说道。
林雪菡微微点头,“好吧。”
………………
毕竟是人命关天的大事。
所以隔天,申请的医疗蛆就到了。
林枫戴上手套做好一系列的消毒防护措施,然后将安婆也转移到无菌室。
接着,将装有医疗蛆的箱子打开,将医疗蛆均匀的铺在安婆的病腿上。
当医疗蛆被倒出来的刹那,外面观看的人,无论是医护人员还是林雪菡,都感到一阵头皮发麻。
等到医疗蛆遍布安婆的整条大腿后,他们只觉得自己快升天了,密集恐惧症犯了。
林枫也有些头皮发麻,这是一种身体的本能反应,很难克服。
除非天生就对这种事物不敏感。
等到铺好医疗蛆后,林枫开始掐时间。
医疗蛆除了会啃食腐肉外,也会继续啃食没有腐烂的组织。毕竟,它们的本能就是吃吃吃。
所以,需要严格把控好时间,防止它们把好的组织也给破坏了。
根据林枫的判断,整个过程大概需要半个多小时。
等到25分钟的时候,林枫开始密切观察伤口的情况。
在35分钟的时候,林枫开始清理伤口上的医疗蛆,将它们收集起来,塞回到箱子内。
“确实干净了!”
外面,透过玻璃看到里面情况的林雪菡,也是大感吃惊。
这些不起眼又恶心的蛆虫,居然还真能治病?
医学手段的神奇,果然不是他们这些外行人可以理解的。
虽然伤口处的腐肉已经被清理。
可是林枫的面色,反而比之前更加凝重了。
安婆的情况,似乎比他想象中的,还要差一些。
等待伤口创面全部被清理后,林枫才看到了创面下的真正伤口。
那伤口,深可见骨,小腿骨大约有三分之一的地方完全暴露,足部也有一些脚趾没了血肉。
这情况,想要再生出血肉来,其难度非常之大。
如果只是缺了一小块肉,那么身体会自我修复,先长出肉芽,再与周围的组织契合。
而且实际上这修复后的“肉”,也不算是肉了,因为肌肉组织是不可再生的。
但安婆这情况,何止是缺了一小块肉,就像是把肉从腿上削了下来。
这种情况,就需要植皮修复了,但是修复完成后,也只能是“皮包骨”。
这样治疗,也只是好过截肢,但实际上和截肢没有太大的区别。
因为这条腿已经失去了正常的功能,只能当拐杖一样使用。
的确是做到了对林雪菡的承诺,不用给安婆截肢,但这一结果还是不能令人满意。
然而真的没办法了,林枫也不是神,不可能打个响指,就让安婆腿上的肉再长出来。
现在的话,还是通过植皮,保守治疗吧。
至于患者能恢复到什么程度,真就是听天由命了。
手术室外。
“啊这……”
“那我妈还能走路吗?”
听完林枫讲述安婆的情况后,林雪菡很担心自己老妈失去自理能力。
“不用想了,以后要么留个人在她身边照顾,要么请个保姆。”
“不过我个人建议,如果自己能力足够的话,最好是子女留在她身边。”
“毕竟,再好的保姆或者护工,也不可能全心全意的把她当自己亲妈来照顾。”
林枫非常果断的告诉林雪菡,安婆以后生活上肯定难以自理了。
这时候没必要和患者家属撒谎什么的,直接打破他们的幻想,好让他们能接受现实。
听完林枫的话,林雪菡顿时陷入沉思。
她倒也想亲自照顾自己老妈,可是她也有自己的家庭。
家里老公一天到晚基本就晚上在家,回来时候也得晚上八九点之后的。
而且家里还有两个儿子,一个已经上大学了,倒是没什么。
还有一个还在上高中,走读的。
上高中的儿子,需要人照顾的,家里也需要人打理。
她已经尽可能的压缩自己的工作时间,来照顾自己的家庭了。
如果还要照顾自己的老妈,那么自己的工作怕是保不住了。
在经过了一番思想挣扎之后,林雪菡终于下了决定。
“好,那我来照顾我妈吧,她大概要住院多久?”
毕竟是自己的亲妈,相比于工作,她更看重亲情。
否则,之前也不会压缩工作时间照顾家庭了。
虽然她现在的工作各项福利待遇都很好,失去了会很可惜。
但这毕竟是从小就最疼自己的亲妈,她不后悔。
“不好说,如果情况不好的话,可能需要一直住院,直到……”
林枫虽然话没说完,但林雪菡已经明白林枫的潜台词了。
林枫的意思就是,病情反复就可能要一直住院,直到百年之后驾鹤西去。
也就是人生余下的时光,都得在医院渡过了。
其实现实中这样的情况比比皆是,很多迟暮老人,人生的最后一程,都是在医院里渡过的。
也许只有到了生命所剩无几的时候,也就是最后几个小时的时间里,可能会被家属带回家,算是落叶归根。
“好吧,我明白了,谢谢医生。”
林雪菡深吸一口气,也许,得着手准备自己老妈的后事了。
解决完安婆的事,林枫又忙了一会儿,就下班了。
他来到更衣室换好衣服后,直接前往了停车场。
今天晚上他有个饭局,是陆熙语安排的。
或者说是他之前请陆熙语安排的,是同陆熙语的父亲陆云南吃饭。
陆熙语的父亲陆云南,是国内某大集团的总裁。
其实他手里控股的集团不止一个,有好多个。
大部分都是存在关联业务的独立运营的非子公司。
因为这些集团里都有一个“南”字。
所以商场上的人,把这一股商界势力称为“南帝国”。
另外还有一个北帝国,是由另一个人创建的。
当然,这人和陆云南没有关系,纯粹是巧合罢了,但两者间偶尔也会打交道。
林枫一开始就知道陆云南在商界很有地位。
不过,真正了解这位商业大亨,还是在后来的时候。
林枫这次请陆云南吃饭,除了感谢陆云南帮他弄到那一片种植药材的土地外,还有就是想和他谈一些业务。
他的药材种植园中,那些药材肯定得卖啊,那就需要销路。
陆云南手头有现成的渠道,只要陆云南同意,自己直接嫁接上去就行。
渠道谈成之后,林枫会招一个专门负责销售的人才,自己还是当甩手掌柜。
毕竟他没兴趣从商,也不喜欢商场上的那些弯弯绕绕和尔虞我诈。
“这么慢?”
林枫来到停车场的时候,陆熙语已经等在林枫的车旁了。
“不会迟到吧?快上车。”
林枫解锁了车辆,快步上前,钻进车子内。
“还半小时,这会儿晚高峰,你怕是要迟到喽。”
陆熙语笑眯眯的看着林枫。
林枫挠了挠头,自己是请客的人,迟到可不太好啊。
而且还得和陆云南谈业务呢,这会减印象分的。
应该没人喜欢和不守时的人合作吧?
林枫发动了车子,出医院大门后,直接左拐。
“不应该右拐吗?你是不是开错方向了?”
陆熙语眨了眨眼,有些疑惑。
“没开错,一会你就知道了。”
五分钟后。
某商场地下停车场,林枫带着陆熙语下了车。
“来这干嘛啊?”
陆熙语顿时有些摸不着头脑。
“坐地铁!”
“虽然挤了点,但是不堵车!”林枫嘿嘿一笑。
这家商场的地下停车场是连通地铁的。
虽然这时候是下班时间,地铁很拥挤,但起码不堵啊!
坐地铁的话,基本上能赶上时间。
陆熙语无语,林枫居然想了这么个办法。
不过确实可行,坐地铁过去的话,只要十来分钟。
算上刚才开过来的五分钟,就是一刻钟,比半小时提前了一刻钟。
然而,当两人来到地铁站时,看着眼前的人山人海,还是吓了一跳。
人多到什么地步呢?
就连台阶上都站满了人在那等地铁。
林枫乐观估计,可能得等到第三批才能轮到他们上去。
按照三分钟一班车,倒也来得及。
“嗯?”
林枫脚下忽然踩到了什么东西,以为是踩到谁的脚了。
刚要道歉,可是低头一看,发现是只没有主人的鞋子!
擦!谁踏马挤地铁把鞋子都挤飞了?
六分钟之后,林枫和陆熙语终于挤上了地铁。
此时的地铁车厢内,连呼吸都变得困难了起来,实在是太拥挤了。
林枫看到一个妹子她的脸都被前后两人挤的变形了。
还有一人,手里抓着自己的半截袖子。
很显然是在挤地铁的时候,被人不小心给扒拉掉了。
这里的每个人,都很狼狈,基本都是衣衫不整的样子。
林枫感觉这一幕心酸又好笑。
这就是每一个打工人平凡的一天。
不仅要和时间赛跑,还要每天在这么一个拥挤的盒子内,争抢位置。
………………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