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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给云凯看病
    刘雅如是想到。
    不过在很多人眼里,刘雅绝对是神医的。
    就比如丁珊,还有她的家人眼里。
    可之前把人得罪得很惨,刘雅又怎么可能会去给她家里的人看病呢?
    那一天下课后,云霏来到刘雅的桌前,问她把东西收拾好没有?
    “你想好了吗?”
    “没问题,走吧。”
    “你跟我说的情况,我跟我爸也说过了,他说没问题。”
    刘雅知道,云霏指的是什么事情。
    不过现在还不是时候,先去看看情况再说。
    两个人刚走到校门口,谁知却有人等在那儿了。
    手上拿着好烟好酒,要准备送给刘雅。
    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食堂的管理李松。
    也就丁珊的舅舅。
    之前一副傲慢地不行的样子,这会儿却是巴不得直接变成了一条哈巴狗,好好舔舔刘雅。
    而他拦住刘雅的目的,也是希望对方能去帮他看看他那个半边瘫的老妈。
    但刘雅却是看着他,就绕着走,不想跟他有任何接触。
    “刘雅同学,刘雅同学。”
    “对不起,叔叔,我还有事儿,请别挡我的路好吧。”
    “刘雅同学,我知道你还在生我的气,你就大人不计小人过,原谅我一次行不行?
    大不了你以后来食堂吃饭,不用花钱,好不好?”
    “对不起,叔叔,我想你搞错了,我真不是什么神医。
    我怕给你们家的老人治不好,耽误了她的病情。”
    “这你就谦虚了吧?刘家那个儿子都瘫痪在床了,你还能给他治好。
    怎么到了我们这儿,你就治不好了呢?”
    “照你这么说,你这是打算强买强卖?
    我告诉你,我可是学生,又不是学医的,没有行医资格。
    要真出了什么问题,是不是还得我兜着啊?”
    刘雅发起怒来,那样子还真是生人勿近。
    “你到底走不走?不走的话我可喊了。”
    那李松也是个怕丢人的。
    本来他也没诚心来,还不是因为他姐,也就是丁珊的妈,李霞,非得让他来。
    不然他也不会来。
    这会儿刘雅直接跟他翻脸。
    这李松也不好再纠缠,只是要给自己找回场子道:
    “这丫头怕是有毛病吧?给脸不要脸。”
    “我谢谢你啊。”
    刘雅说完,拉着云霏就往外走。
    连多看一眼李松都嫌多余。
    云霏则咽骂李松道:
    “你还有脸了!”
    骂完狠狠瞪那人一眼。
    云霏可是不怕他的。
    反倒是李松觉得,这下可麻烦了,把人家云处长的千金给得罪了。
    云霏带着刘雅,一路朝自己家里走去。
    他们家就在学校背后不远的地方。
    刘雅不是第一次来这儿。
    不过上次来得匆忙,也没仔细看。
    这一次发现,这征兵处的环境的确是不错的。
    除了用水泥把地面蹚得非常平整以外,四周边缘还有花圃,种着各式各样的花卉,开出了五颜六色的花朵。
    把这个院子装点得十分美丽。
    家属区就是那一排小平房,大概住了有七八户人家。
    云霏家在中间的一间,应该是在三室两厅,加浴室。
    并不配套,因为没有厕所。
    厕所在旁边一排,是旱厕。
    这在当时那个年代是很普遍的。
    像是抽水马桶,估计要接待外宾的大宾馆,可能才会有那样的设施。
    刘雅来到云霏家的时候,得到了金桂和两个孩子的热烈欢迎。
    云霏两个弟弟妹妹,一个八岁,一个五岁,长得都非常可爱乖巧。
    一见到刘雅就叫姐姐,嘴巴很甜。
    他们身上穿的衣服也非常具有时代气息。
    自从刘雅来到镇上读书以后,在穿着上也比在农村要讲究一些。
    主要就是不想被人看不起。
    而且她可以自己赚钱,没必要委屈了自己。
    所以在上学之前,她就请余红让人给自己做了新衣服。
    因此,其实刘雅除了背的书包是布缝的以外,她的穿着打扮和镇上的孩子也没多大差别。
    甚至在镇中学里,没有哪个女孩子的长相有刘雅这么出挑。
    就连云霏这样大城市来的,也没有。
    金桂是典型的贤妻良母。
    即使对待自己老公前妻的孩子,她也十分尽心尽力。
    反倒是云霏觉得,这后妈是不可能全心全意对自己的。
    两个小姑娘在屋子里坐了一会儿,云霏的父亲就拨开帘子走了进来。
    那时候的人家里,通常喜欢用一些珠窜做一些帘子,挂在门口,一是为了挡蚊子苍蝇,二是为了美观。
    三是打开门,也能透些空气进来,又不至于一眼被人看到家里面的情况。
    所以这珠帘非常实用。
    刘雅见这家的男主人回来了,便起身相迎。
    云凯不愧是军人,一身制服衬得英气逼人,肩宽窄臀,很有男子气概。
    三个孩子一见到云凯,就都扑了过去,围着他叫着爸爸,叫个不停。
    云凯似乎很有耐心,每个孩子都照顾到。
    直到他把目光落在了刘雅的身上。
    “这位就是小霏的同学?”
    “叔叔好。”
    刘雅很有礼貌道。
    “坐吧,你的情况小霏都跟我说了。
    这个征兵的事情,我们还是要公事公办的。
    如果你们那个村儿有征兵名额,我会让他们留意。”
    云凯道。
    刘雅知道,这个时代的人,大多还是比较公平。
    听说在农村征兵,主要就是解决一些在灾荒年代,因父母双亡而成为孤独,以及家庭多子女,家庭条件十分困难的。
    也都会解决一部分。
    如果家里面并不存在多子女,或是双亲亡故这种情况,就要考虑人品,品行之类。
    假如品行和口碑不过关,这一类人也没资格去当兵。
    因此,刘雅家的情况应该属于后者,的确是家庭人口比较众多,家庭情况也很困苦。
    家庭收入来源比较低下。
    这就是刘雅希望能让她的三哥刘盼当兵的原因。
    说完了当兵的事情,刘雅则把话题拉到了正题上来。
    “我听小霏说,叔叔以前受过枪伤,胳膊上动过手术,可否让我看一看呢?”
    面对这个五官精致,气质比五官更加优雅的小姑娘,云凯还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主要就是,他怀疑刘雅是不是真的会看病。
    “叔叔不用怀疑,我的确是会看病的。”
    刘雅不卑不亢道。
    “那我要做些什么?”
    “你把受伤的胳膊让我瞧一瞧就好。”
    云凯听她这么说,也不好推辞,就脱掉了右手上的衣袖,只着一个军绿色的背心,让那只受过伤的胳膊暴露在刘雅的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