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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让全家吃好
    可是饭都煮出来了,总不能再倒回米缸里吧?
    而且这饭还是刘雅亲手煮的,竟然没有煮成半熟的夹生饭。
    这也是让人心生疑惑的地方。
    毕竟,这孩子以前可没煮过什么饭。
    很容易把饭煮得半生不熟。
    余红心里有很多疑问。
    再加上这一碗煎鱼。
    那碗底都汪出了油。
    可见这油水有多足。
    余红又是一阵心口疼。
    怀疑刘雅是把家里唯一储存的那点儿油也给用得差不多了。
    这让她怎么舍得吃这些鱼和饭呢?
    那可都是打算留给她的呀。
    余红一边小口刨着碗里的饭,一边用心疼地目光看着大家吃。
    恨不得告诉他们,都别吃了。
    这是一家人大半年的口粮,还有菜油了。
    就在余红不忍心吃的时候,刘雅却是主动把一条炸好的小鱼放进了她的碗里。
    在她愣神的时候,刘雅更是把那鱼夹起来,放余红的嘴里碰了碰,并对她道:
    “娘,这鱼被你的嘴给碰了,所以只能你吃了,你赶紧吃吧。”
    余红一脸惊讶地看着自己这个转变颇大的闺女。
    而刘雅也冲她俏皮地眨眨眼睛。
    “娘,你看着我干嘛?赶紧吃啊,这鱼我炸得酥酥的,可以连骨头一起吃下去。”
    刘雅说的没错,她的确是把这鱼骨都给炸酥了,可以想见,她用了多少油。
    这鱼外酥里嫩,吃着就很好吃。
    余红是有苦说不出。
    不好在闺女面前跟她说,家里是个什么情况,可经不起她这么折腾。
    所以她抓住她的手,语重心长道:
    “雅,答应娘,以后不要进厨房,好不好?”
    虽然煮的饭好吃,鱼也很香,可就是费油,还浪费大米。
    “娘,瞧你说的,我还打算以后天天进厨房做饭呢。
    这样大家都可以吃到好吃的。”
    刘雅一脸笑意地扫视大家一眼。
    除了刘盼一脸欣喜,还端了碗支持刘雅,其余人都闷不坑声。
    因为他们知道,家里是个什么情况。
    别说吃好吃的。
    估计就连玉米糊糊也吃不了几顿了。
    见大家不相信她的话,刘雅只好宽大家的心道:
    “你们放心好了,我现在运气可是超好的,随便出去一趟,也能捡点儿东西回来。
    让大家可以吃到好吃的。”
    这话不假。
    别人钓不到几条鱼,刘雅一出去,就能钓好几十条回来,简直就是丰收呢。
    她还能去山上的树桩子下面捡到撞晕的兔子,还敢说不是运气爆棚吗?
    就连她爹刘强也劝余红放宽心:
    “雅雅有这个心,你就让闺女做呗。
    你只管吃你的饭就好。”
    余红一想,既然都是这样了,她还能说什么呢?
    刘雅再次把那条鱼放到她嘴里,余红便欣然咬住了。
    一家人其乐融融吃着饭,有说有笑的。
    尽管屋子里光线十分暗淡,只有一个小窗口透出丁点儿亮光来。
    但家庭氛围的确是比从前好太多了。
    要知道以前的刘雅,甚至都不跟家里人同桌吃饭的。
    而余红从来都是给她吃小灶。
    家里唯一有点儿白面儿粉,挂面什么的,都是煮来给她吃了。
    还有鸡蛋什么的,也是同样如此。
    就连小侄子刘笑也没这样好的待遇啊。
    谁会想到,有一天,他们一家子还会坐在这儿,吃着刘雅煮的玉米加白饭,还有煎的小鱼。
    刘雅想好了,一会儿去空间,就把鸡肉和猪肉准备好。
    第二天给大家改善伙食。
    至于要怎么说明这些物资的来源,她也想好了。
    就说是去市集上的黑市换的。
    用什么换呢?
    那当然就是她去钓的小鱼啦。
    只要她明天再装模作样去钓鱼,一定可以蒙混过关。
    打定主意,当天晚上歇下后,刘雅就去空间看了看。
    不仅去看了用猪毛得到的猪肉,还是那种肥瘦都有了。
    还看到了用鸡毛得到的鸡。
    不过不是活鸡,而是已经褪了毛,就跟二十一世纪超市卖的那种。
    只是还没有开膛的那种。
    看到这些,刘雅兴奋不已。
    这样一来,就可以做猪肉和炖鸡给家里人吃了。
    至于怎么来的,还是同样的话,就当是黑市,又或者撒谎说,是鸡病死了,不得不杀来吃。
    反正家里也养着鸡,鸭之类的,这话应该可以蒙混过关。
    刘雅打定了主意。也没把东西给拿出来。
    毕竟,这个时代没有冰箱,放在空间的储物柜里,还能保持肉质的新鲜。
    要是拿出来放着,恐怕很快就会臭掉,那可就不妙了。
    再说,这肉是生的,放哪里也不合适吧。
    刘雅查看完空间,又把哥哥们给她吃的桃核泡在了空间的灵泉中。
    倒不至于说是为了要在空间里种桃树。
    只是想着泡过这灵泉以后,这桃树的生长期应该可以缩短一点。
    到时候把它种在农家院子里,也说得过去。
    还有一件事情就是关系于读书的。
    村子里不是没人读书。
    比如大队长的闺女就在乡上的学校读初中。
    还有几个跟队长的闺女也一起在乡上读书。
    刘雅有点儿记忆,那个学校的教室都是土坯房。
    夏天还好,冬天真是四处灌风。
    老师也只有一个,要把几个年级全教了。
    基本上是,一个班在上课的时候,另一个班的孩子就要求做作业。
    一块刷了黑色油漆的木板,就是所谓的黑板。
    粉笔也是稀缺的,都不知道是从哪里捡来的石灰块来充当粉笔。
    总之读书的条件十分艰苦。
    吃饭的要求就是,从家里带米去,放在食堂里,由食堂的煮饭阿姨统一煮好。
    至于菜,通常就是水煮白菜,要么就是白萝卜,见不到一丁点儿油荤。
    说句不好听的,这种饭菜吃下肚,没过多久就饿得肚子咕咕叫。
    哪儿还有心思听课呢?
    可是一想到一定要在这个时代闯出点儿名堂来,没文化怎么行?
    至少这也是一块儿跳板吧?
    刘雅躺在床上,思来想去,想了很久。
    第二天,她娘在厨房里煮玉米糊外加红薯粥的时候,刘雅便去了灶前烧火。
    余红想要阻止来不及。
    见刘雅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她不由问道:
    “雅雅,你这是怎么了?怎么一脸不高兴的样子?”
    “娘,我就是想问问,我可以去读书吗?”
    “读书?”
    显然,余红也没想到,小姑娘会提到这个要求。
    “不是你说的,你不喜欢读书吗?
    连初小都没毕业,你就没去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