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道不消魂 作者:玉兮宁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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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利文里是印记、烙印的意思,象征着甜蜜的印记。当初我与吴恺陌在一起时,每次都点这款咖啡,不仅仅是因为咖啡的美味,还是喜欢这咖啡的美好含义。
“我现在已经不喝马琪雅朵了,给我来一杯黑咖啡。”我对侍应生微笑着点点头。
“你怎么转变口味了?”吴恺陌奇怪地问道。
☆、树木与森林
自从八年前与吴恺陌分手后,我就只喝黑咖啡了。我宁可一遍遍地品尝那苦涩的味道,也不愿回忆起那所有的不再属于我的甜蜜印记。
“以前的我太幼稚,太傻太天真!才会喜欢喝马琪雅朵。”我咬了咬嘴唇,苦笑了一下。
八年后,第一次单独地对着吴恺陌,我默默无语,只是用右手轻轻旋转着小调羹,撩动着面前的热咖啡。
可是,我终归还是提出了我心中的疑问。“你是什么时候结的婚?”我是直肠直肚的性格,既然大家现在重新见面了,问个清楚明白,也好让自己彻底放下了过往的一切。
“我……,我……”他望着我,眼中满是凄苦的表情,“我以后有机会一定会跟你解释清楚的。现在我不方便说。”
“你八年前就已经是毫无理由地撇开我了,如今为什么还这样吞吞吐吐?你即使是随便找个理由来敷衍我,我也就认了。你这样的做法,叫我如何可以心安?”我眼睛里的泪水已经在打旋了。
吴恺陌长叹一口气,仿佛有苦难言的模样,他缓缓地说道:“蕙,恳请你给我时间,很快,我就可以给你一个答案的。”
“其实,我已经知晓你的答案了。我要继续我自己的生活。我们从此各自珍重吧!”我觉得自己这次终于做出了正确的决定。
不属于我的东西,再好,我也不会去争夺。
他哑口无言,脸上的痛苦神情,似乎真的有什么苦衷无法跟我细说。
我低下了头,狠下心地暗暗对自己说,“这杯马琪雅朵已经不属于我了,我再怎么喜欢,那也是别人的咖啡。”
吴恺陌深深地注视着我,那好看的面部轮廓,从前让我迷醉,现在依然让我砰然心动。我知道,假如我们继续坐在这里两两互相对望,我很快就会抵御不住自己的内心向往,再次陷入十八层地狱之中了。
我开始考虑,我是否应该接受隔壁邻居那位帅哥的邀约,去看一场《爱在山楂树下》。
“既然你没有什么话要跟我说,那么我们今天就到此为止吧。”我提出结束谈话。
他的脸上露出难以言喻的痛苦,似乎对这次短暂的邂逅深深不舍。
“这一定是我的幻觉!”我对自己说:“甄蕙喜,你一定是看错了,他吴恺陌假如真的对我恋恋不舍,八年前就不会那么绝然地离开我。他假如对我还有半分情义,在这漫长的八年里,就不会完全不联系我。假如他真的还是当初那个对我情深意重的‘陌’,他不会忍心让他的‘蕙’苦等八年后还继续隐瞒自己已经结婚了的事实。”
“好了,太晚了,我还要赶回公司上班,不能多留。”我点点头,不敢看他充满忧伤的双眸。
不等他站起来相送,我就低首垂眉,拿起挎包,狼狈不堪地落荒而逃。
我强忍着泪水,一路疾奔,等去到无人之处,我才面对墙壁,哇地哭出声来。
我现在的这个心情和状态,回去公司上班肯定干不了活,这么回去只会白白给黄鼠狼狠骂。
我们这个广告公司有个人性化的员工福利,每个月可以请一天的带薪“心情假”,员工心情不佳或者是其他任何理由都可以请假,上司不会追问缘由。于是,我给黄鼠狼发了个信息:“我今天要请心情假,请批准。”我也没等他回复,就径直回去翠碧花园2501我的小窝里了。
为了排解郁闷,快速找回幸福感,我给自己洗个温温暖暖的牛奶泡泡浴。躺在浴缸里,我给自己的脸上敷了一张死贵死贵的sk2珍珠面膜。
经过华清池贵妃出浴般的高级享受后,我觉得自己的每个毛孔都在熠熠发光。站在镜子面前,我看到自己的肌肤依然是嫩滑细腻、吹弹可破,晶莹剔透、美丽动人。我解开头巾,让我的及腰长发,像一道乌黑亮丽的瀑布垂了下来。我对着镜子,轻轻挽起,又左右拨弄着自己的乌发。我心长系君,长发为君留。这长发寄托了我的一份深深的感情!如今我也许该换个新发型了。我到卧室里拿了一把锋利的剪刀,对着镜子比划着。
我对自己说:甄蕙喜呀,甄蕙喜!这头发剪了可不能够后悔!这叫快刀斩乱麻。
也不用上发廊,只听到“咔嚓”一声,三千烦恼丝就被我绞了下来。我给自己好好修了修发尾,简简单单剪了个清汤挂面的清纯少女短装发型。这下好了,剪了短发,以后的洗发水也可以省用多了。
我脱胎换骨,改头换面之后,卸下了一切的烦恼与悲伤,心情迅速回归快乐轨道。
我换了一身休闲装:白色衬衣,蓝色牛仔裤,白色球鞋。然后,我步履轻快地走出房门,准备要去超市进行快乐大采购,好好做一顿丰盛的晚餐,慰劳一下自己的胃,并且给自己庆祝爱情重刑囚犯终于重获新生。美食当然要有人一起分享,我打电话给妈妈、诗语和冯友卿要她们今晚到翠碧花园吃我做的大餐。
在去超市的路上,我发现自己的回头率相当的高,好几位男士都伫足悄悄地回望着我。我仿佛又回到自己的学生年代。那会儿追求我的优秀男生一排排要从东大门一直排到西门口。可是,偏偏我只选了吴恺陌。为了一棵树,我放弃了一座森林。如今,本姑娘我要回归大自然了。
我来到楼下的超市,遇到了我森林里的第一棵树。他就是我隔壁的帅哥医生:汤暮生。他穿着一件白色的t恤配蓝色牛仔裤,高大的身影显得非常的强壮。
“咦!你转换了造型?我都差点认不出了。”他笑着问,“这么巧,你也来超市买东西吗?”
我微微点头笑着对他说:“嗯,今天一家人聚一起,准备做一顿丰盛的。”
“我也想尝尝你的手艺,不知道是否有这个福气呢?”他似乎很感兴趣。
我原本习惯性地想拒绝,可是,想到这是我森林里的第一棵树。哈,给个机会给别人,也是给个机会给自己。“额,你要是想,也可以过来一起吃。不过是多一双筷子而已。”
“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啦,我大概什么时间过去好呢?”汤暮生爽朗地笑着说。
“大约七点钟吧。”我考虑到妈妈、诗语、和冯友卿应该这个钟点应该就都到了,人多也就没有那么尴尬。
“好,一言为定,晚上见!”
☆、男朋友?
当天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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