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道里没什么人,陈一左右看看,见没人发现,便顺手捡了起来。
黑色的蔻驰钱包,如果是真包的话,光这个手包得有一两千块钱。陈一小心翼翼的打开钱包,里面夹着一叠红色钞票,大概五六千的现金,还有几张银行卡,另外,还有个身份证。
掏出身份证,身份证上的名字是陈风云,男的,82年出生,住在北京海淀区知春路的一个小区。这小区和里面的发癫痫病的那女的好像是同一个,再看看门牌号,竟然还是同一家!
这个男的,没准是这女人的丈夫!
陈一赶紧拿着钱包去了病房,林菲身边,果然坐着一个男人。
走进病房,男子并没有注意,还在全神贯注的看着病床上昏迷的林菲,眼里流露出来的是心疼和难过。
“你好,你是林菲女士的家人吗?”陈一问到。
“是啊,你是医生?”
“是我把她送医院来的,刚才在门口还捡到了你的钱包,我看身份证上,你们俩的地址完全一样,所以知道你是他丈夫,钱包给你,这没我事情的话,我就先走了。”
“等等。”陈风云突然叫住陈一。
“还有什么事情吗?”
“谢谢你把我老婆送到医院,这个是答谢你的钱,你拿着。”说着,男人从钱包里掏出了一叠钱,他也没数,一顺手就抽出来这么多,强塞给陈一,一般有钱的主儿都是这么豁达。
陈一虽然说不要,但是对方还是强赛给他,他也拒绝不了。
拿着钱,走出医院,打车会酒吧,心里还是美滋滋的,心想着,带了这佛牌之后,还真是有有点作用,这刚带上,就捡了个大便宜,输了数千,对方还真是好爽,一出手就给了他三千多,现在收入几乎为零的陈一,还是挺在乎钱的。
不管怎么说,陈一现在的立足之本就是赚钱,他也早就想通了。虽然自己记忆一片混乱,事业一片混乱,婚姻也一片混乱,但归根结底,还是因为自己缺钱,有钱的话,跟胡军那么有钱,那什么事情都会顺起来,没钱的话,生活只会越来越乱,所以,现在这节骨眼上,赚钱才是第一位。至于自己的婚姻,还是顺其自然,对于自己失去的那些记忆,也得慢慢的去回忆,急于求成的话,反倒会让自己脑子更迷糊。
心里还在美滋滋的,但突然觉得,有些不对劲儿。
以陈一这个侦探的观察能力,应该在第一时间,就发觉这事情有些不对劲啊。
陈风云怎么来医院的?当时陈一和胡军把林菲送到医院之后,都联系不到他的家人,陈风云在没有任何消息的情况下,自己怎么可能找到医院呢?还有,陈风云为什么,不问问当时自己老婆的情况,陈一说什么,他信什么,甚至还塞给他钱,他这种种行为,都好像是在催着陈一赶紧走,这不该是一个丈夫应该有的状态。
至少,他应该问问陈一,林菲是在什么地方晕倒的,晕倒时候什么症状,送来多久了,医生怎么说?这些关键的信息,难道他一点都不关心吗?还是因为老婆经常癫痫,他已经习以为常了?就算是习以为常的话,他所表现出来的镇定也有点让人难以理解。
晚上的酒吧,依然清净,本来就没有什么顾客,现在,胡同里除了一起恐怖的命案,来这里玩的人就更少了。刚才来了几个外国留学生,喝了几杯啤酒,见这里没什么意思,很扫兴的离开了。
陈一坐在院子里的摇椅上,对着歪脖杨树上,自己贴上去的那道符发呆,朴痕端了一杯茶过来他都没有注意到。
“你在这发呆了快半个小时了,喝点茶水,清醒清醒。”朴痕开玩笑的说到。
陈一接过茶水,喝了一口,有点烫,然后看着那道符咒,说道:“我总觉得有点奇怪。”
“你是说这个院子奇怪,还是这个胡同奇怪?”
“还记得白天时候,在咱们这犯癫痫的那个女人吗?”
“长得确实还挺漂亮,很有韵味。”
“不是说她长相,我觉得,她犯病犯的很突然。”
“也许是喝点酒之后刺激到她了,癫痫这种病,突然发作是很正常的。”
“正常吗?”
“正常。”
“可我还是觉得有些乖乖的。会不会,这个院子里,真的有鬼,身体虚弱的,或者带着病的,一进这个院子,都会被鬼缠住索命!”
“你可别吓唬我,虽然我胆子比较大,但是,这院子里的事情也确实有点离奇,我现在都后悔留下来了。”朴痕有点紧张。
陈一突然站起身,说道:“今天晚上,我继续留在这里看店,你要想回我那的话,你就回去吧,我倒要看看,在我身边,还会发生多少离奇古怪的事情。”
“我今天也不走了,在这陪着你,其实,我想明白了,很多时候,恐怖都是源于自己的心里,心魔不除,永远都不会走出阴影,不管这院子里有什么,只要我们心里没有,就什么都不用怕!”
酒吧下班,服务员们都相继离开,酒吧里,又只剩下陈一和朴痕。陈一依然坐在院子里,敞开着四合院的大门,看着外面。
胡同里的住户还不少,门口总有人过往,即便到了晚上十点多了,依然有人会从门口经过,大多数人经过院子的时候,都会歪着头往里面看。
整条胡同,一扇扇紧闭的门,门外走过的人,都有一颗想要窥探的心,想看看这门里的秘密。门口一个样,门里又是一个样,这就好比是人们自己,我们看到的,仅仅是最表面的外表,谁都别想窥探到别人的心。
陈一观察着外面经过的每一个人,当他们扭头往门里看的时候,他会看到他们的脸,看到他们的眼神,看到他们冷漠但又好奇的眼神。这两三秒钟的对视,陈一就可以记住他们的长相,记住他们的表情。
十一点过后,胡同里过往的人就越来越少,而到了十二点钟,基本上外面就没有人了,顶多有一两个喝的醉醺醺的,摇晃着身体从门前走过,走过的时候,他们也会转过头,看一眼酒吧院子里的样子,也会看到陈一坐在那里,正在看着他们。
而在过往的这些人里面,陈一突然发现了一个与众不同的人。这个人,行迹匆匆,走过酒吧门口的时候,竟然没有往里面多看一眼,他一身黑衣,手里拎着一个黑色的大箱子,步伐很轻快,但是拎着箱子的手掌已经青筋暴出,说明这箱子分量不轻。
拿着沉重的箱子,快速走过的,只有一种人,那就是火车站或者机场赶火车或者航班的人,而这里,不是火车站,也不是飞机场,这里是胡同,鱼龙混杂的胡同。这么晚了,他拎着这么重的东西,着急忙活的从这里经过,他要做什么?他是住在这里吗?住在这里的人,应该都会好奇的往院子里看看吧,为什么他没有看,好像,在经过门口的时候,还故意加快了步伐,似乎他不关心别人的生活,也不想让别人关注到他。
“那人好像拎着一口小孩用的,棺材。”朴痕在旁边说了一句。
这一句惊的陈一差点从座位上摔下去,“你想象力真丰富。”
“一头大一头小的木头箱子,就是装小孩死尸用的。而且,木头一定是桃木,桃木可以辟邪,而且桃木做不出大件,做小孩棺材是做合适的了,材料够用,更重要的是,能够压住夭折婴灵的怨气,还没在人间走一遭,就又要去投胎了。”朴痕很认真的说到。
“你想多了,那就是一个走过的夜归人而已。”虽然陈一也觉得这个人的行踪很奇怪,不过还是只能打消朴痕荒唐的想法。
但就在他刚说完之后,那个拎着黑箱子的男人,竟然又从他们门前走过,依然是低着头,依然是步伐急促,依然行迹匆匆。他刚来,但是又马上离开,难道是走错路了?
“夜归人?我看不像。可能你们这里没听说过,但是,在我们南方一些偏远的村子里,有一种职业,叫领尸人。”
“听过过湘西赶尸人。”
“名字差不多,但做的事情不同。赶尸人是运送尸体的人,这些尸体,并没有怨气,也没有妖魔化,而是赶尸道士用一些道术,牵引这些尸体去一个地方。而领尸人,做的事情,要比他们复杂的多,他要领走的,是带有怨气的,刚死不就的婴儿尸体。如果这些婴儿的尸体,被好的领尸人带走,会帮他们做法超度,退散怨气,妥善的去处理尸体。但是,如果被邪恶的领尸人带走,很有可能,他们会把这个婴儿,做成小鬼!”
“做小鬼!跟泰国的那种小鬼一样吗?”
朴痕点点头,说道:“领尸人的这个职业,就是从泰国古代传入中原地区的。现在在咱们这里,这个职业几乎没有了,但是,在南疆边境,以及东南亚地区,依然存在,很多小鬼,鬼娃,都是由领尸人把婴儿尸体带回去,然后再有东南亚的那些黑法师把尸体炼制成小鬼。”
“你不说,我还真没听过,只知道有小鬼这种东西,但对他的来龙去脉,还从来灭有了解过。不过,刚才那个人,也就是个普通人,不像是你说的那种领尸人,咱们这也没有死去的小孩啊。”
“一般,被领尸人带走的婴儿尸体,家属都不会声张,他们之所以让领尸人把尸体带走,说明,他们认定,这个小孩已经变成了恶灵,为了不让恶灵纠缠他们,他们就会请领尸人,领尸人会把所有的怨气镇住,然后连同尸体一起带走。”
“看来,领尸人,不仅仅是胆子大,也是有一些法力的。”
“泰国,又一多半的著名阿赞,尤其是那些黑阿赞,他们在年轻的时候,都做过领尸人。不过,我说的这些,也都是我听我们那边老人们口口相传的,按道理说,都是封建迷信,顶多算是东南亚那边对失去儿童的一种殡葬方法,怎么去想这个事情,全凭自己。”
这时候,陈一站起身子,走到门酒吧门口,往外看,那个人的身影早已经消失不见,正要扭头回去的时候,突然听到胡同深处,传来一声婴儿的哭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