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分卷阅读43
    你我二婚时 作者:十三春夏

    分卷阅读43

    尬的笑了笑,见到陆慈逐渐的恢复过来了才松了一口气,连忙从车座上站起身来:“去吃一顿?”

    于是下车之后的两人就去了小区附近的一家餐馆,尽管项琛对陆慈为何会那么伤心感到很好奇,但是鉴于这样的气氛,他对于刚才的事情也是闭口不谈,而是转而话题尽量的让她心情放松。一想到陆慈对于工作的热衷,于是就将家装小组的事情趁着现在这个机会说了出来,一方面也可以转移她的注意力,让她心情平复一些,另一方面,也刚好趁着这机会好好的交流下,在合宜这个项目完事之后家装小组的事情就会正式在会议上提出。

    大抵是近些年做的工装做多了,没了新鲜感,对于项琛而言,做家装倒也不失为一个不错的选择。尔本专做家装的设计师不是很多,算来算去也就钱好的经验比较足一些。在看到陆慈做的那些家装之后,果断的就想将她纳进来。

    而陆慈在司雀的时候接的都是家装的活,现在项琛提出做家装,她自然是同意的。所以两人就着家装小组这件事情商讨着具体的行事措施,不知不觉她的注意力也被项琛带走,全身心的投入到了怎样才能弄好家装小组上面。

    而带着朗朗正在外散步回来的陶冶路过这个餐馆,正好看到坐在窗口附近陆慈的身影。她连忙抱着朗朗进屋,看到项琛之后她是微微一愣,回了笑容之后才就着陆慈身边的座位坐下来,捅了捅她的胳膊:“什么时候回来的?都没给我电话。”

    陶冶的突然出现让陆慈吓了一跳,低下视线看到朗朗的时候她面上的阴霾立马扫去,剩下的都是满满的爱意,只见她双手撑过朗朗的腋下,将他抱在自己的怀里:“朗朗想不想妈妈?”

    “妈妈,陶阿姨说你明天才回来的。”

    陆慈刮了刮他的鼻子笑着说道:“妈妈提前回来不高兴吗?”

    她的话音刚落,朗朗就双手紧紧抱住陆慈的腰,把小脑袋一个劲的往她怀里蹭,用行动表明他很高兴妈妈回来。

    作者有话要说:陆慈不是一个勇敢的女人,

    她在挂念温启年的同时又对于他的靠近很害怕,

    说到底还是过不了自己心里那一关,当年她在他那样困境下没能陪在他身边很愧疚,还有自己母亲当时对待温启年冷漠的态度也很愧疚,还有一看到他就会想起当年流掉的小孩,所以她不敢轻易表达自己的感情,只能一退再退。

    不过……老温有的是办法挖出她的内心。

    可能俺个人比较钟爱那种细水长流慢慢来熬的感情(自己的感情也是这样,)所以才直接导致了俺写文节奏加快不了,但想来应该也不是啥坏事,哈哈……

    尝试过写节奏快的文,不过还是写崩了,觉得适合自己的总是好的吧,俺尽管有拖延症,但是不会将文拖成裹脚布又长又臭的,会尽最大努力挺住!!

    正文 bsp;10(中)

    坐在一旁的项琛看着陆慈怀里的那团,由衷的微笑起来,不由自主的想起他的母亲,他与朗朗差不多的年纪时也总爱粘着自己的母亲,想来陆慈对于朗朗来说,或许就是他的整个人生。

    陆慈拍了拍朗朗的肩膀:“朗朗,叫项叔叔。”

    怀里的朗朗一听到项叔叔这个熟悉的名字,立马就想起了那天晚上的事情,于是甜甜的叫了一声:“项叔叔。”而后还不忘与陶阿姨分享那天晚上的事情:“陶阿姨,项叔叔做的蛋花汤比你的也好吃,那天晚上我吃过了呦。”

    听闻此话的陶冶双眼立马放光,在项琛身上上下打量。陆慈掐了她的后腰,示意她的眼神别这么□裸。

    “项先生你好,我是陆慈好朋友,叫陶冶。”陶冶丝毫不理陆慈的示意,连忙朝项琛伸过手打招呼。项琛见到她如此热情,也是非常友好的回应:“你好,叫我项琛就好了,别生分。”

    不得不说,项琛笑起来确实好看,用陶冶之后的话来说,项琛的笑容就自带阳光,看见他笑,整颗心都跟着融化了。

    见他这么平易近人,陶冶也就放开了,没那么多拘谨,全程就如推销自己的女儿一样一个劲的说着陆慈的好:“项琛,我看你也不是什么古板之人,如今单身妈妈也没有什么不好,我们陆慈虽然是单身妈妈,但是身心都健康的很,而且心地那个善良,现在像她这样的人都少见了,要脸蛋有脸蛋,要身材有身材,要心地有心地……”

    她说到这的时候索性躲开陆慈在后腰的夹攻,很干脆的坐在了项琛旁边的空位上接着说:“别看陆慈是单身妈妈,你看我们朗朗也这么乖,而且她带着朗朗也确实是事出有因,现在好多男人一看到……”

    “陶冶!够了够了,别说了。”陆慈打断她的话,有些尴尬的朝项琛笑了笑:“不要放心上,陶冶就是喜欢开玩笑罢了。”而后拉着陶冶快速的走出餐馆,显得有些气急:“陶冶,我和项琛也不是你所想的那种关系,你就别吓着他,刚见面就说那么多有的没的,还好他是不爱计较的人,没准人家帮你当什么看呢!”

    陶冶死死的盯着陆慈的眼睛,看到那微微闪烁不敢面对她的眼神,就觉得她心里有鬼,不过看她这么焦急的份上,也就不调侃她了:“我这是为了你好你还不懂啊,别不识好人心呐……这么地吧,朗朗就交给你了,我先回去了,我看那项琛挺好的,我支持你,加油!”她咬着牙狠狠的朝陆慈做了一个奋斗的手势,下一秒一溜烟就跑没了影。

    项琛对于小孩向来喜欢,加之自身又很让人亲近,这才没多久,就和朗朗交心了。朗朗也非常喜欢这个项叔叔,对于项琛的拥抱亲吻什么的举动来者不拒。

    他喜欢朗朗,看到这么小的孩子双眼就失明,心里也不禁隐隐的为他感到难过。不过朗朗的活泼,让他在喜爱的同时又忍不住心疼。

    陆慈这些年,肯定过的不容易。

    想了这些后的项琛在心里不禁对朗朗多了一份疼爱,以致于在以后的日子,即使他离开了这个地方,他还会时不时的想到朗朗这个小孩。

    ***

    而没了陆慈的聚餐对于温启年来说就像没了主食的无味饭局,尽管在吃饭间隙偶尔会回答员工时不时投过来的问题,不过大部分的时间他还是沉默的坐在那里独自思考着。而其中像梁组长那样会看眼色的人也很识趣的尽量不去打扰他,他看似温和的脸上却有着让人猜不透的心事。

    分卷阅读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