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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烨曲 作者:四兰流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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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情,就算男女再相爱,也不可能完全能让对方满意,就比如安莎的出身信仰和职业,狼头将军,对不起,你应该明白,我安莎莱斯就不是个贤妻良母,咱们还是求同存异,各自做自己喜欢的事儿,我不进你家门,因为名不正言不顺,另外,你要晓得,你的情敌可是天子,如果我真大张旗鼓成了江夫人,你认为皇帝心里会高兴吗?”

    我的话一半是甜言蜜语哄骗,一半是威胁慷慨,跟这武人说话,不用躲躲闪闪,要那样,我还不如选李光地,文人至少还是斯文客气的。

    这头驴想了想,实在找不出理由反驳,虽然不太乐意,可我看出他心里的隐忧,在中国这个孝道大于天的国度,如果要带我回家,第一个要过的就是他老娘那关,可流言猛于虎,人言可畏,老太太怎么会开通到接受一个红毛碧烟妖怪似的女人当儿媳,这简直是天方夜谭。

    我就很理智,不去妄想什么老太婆的善意,婆媳和谐,这本来也是天方夜谭。

    更何况,狼兆心里明白,虽然我在正大光明殿挨了一枪,让皇帝暂时罢手,可不代表人家心里就会成人之美,这也是个奇迹,对男人来说,对雄性动物来说,这就意味着失败。

    笑话,那可是皇帝,是天子,是君王,抢女人失败,这样的罪名要换个心胸狭窄的君主,狼兆早就人头落地了。

    所以,想了半晌,他招呼了新来的富灵阿和阿克敦,马上快马去热河郊外租凭房子,要独立小院,最好离大营和大街都不远,附近有温泉,隐秘僻静的地方最好。

    这位热河大营副都统想的不是我养伤,找个僻静地方,还有面子上的问题,我当然心知肚明,毕竟,像他这样巴图鲁一般的铁血汉子,偷偷养个外室,还是个红发碧眼的妖女,这要说出去恐怕任他脸皮再厚,也受不了那流言飞语。

    有时候,生活就是爱情的坟墓,男人和女人下了床,更多的是柴米油盐,现在我像个女汉子一样不要这大男人操心我的衣食住行,似乎这打破常规的做法让副都统大人脸上不太好看。

    可我想的毕竟不单单是贪一时的男欢女爱,我不是想在这个时代安家落户,无论是玄烨,还是江六驴,不知何时开始,不知在什么地方看过那些勘破的书,反正自从我这辈子最刻骨铭心的一场爱情如烟花般结束后,我就把爱情当成了初一十五的白月光。

    我可以拥有,但我骨子里冷冽地明白,什么东西,都不可能是永远,那样生生世世的爱情,我只在祭司和首领身上看到了。这样穿越时间空间,铭心刻骨到追随到天荒地老,追逐到天涯海角的爱情,我从来不会去奢求,这种事只能发生在祭司这种人身上,波斯王族,与神沟通高高在上的祭司,爱上了亡国公主,然后,就是三生三世,上穷碧落,时空颠倒,折腾了多少人,这恐怕只有他们拜火教的真神晓得。

    我不过是在这个年代,这个世界稍作停留,正如我一直说的,我不过是个过客,对于这个国家和这个国家的百姓来说,更不需要留下任何深刻的印象,所以,成为狼兆的外室,是最好的选择。

    如果他对我的热情很快就熄灭,那样我或许会难过一阵,毕竟我是真心爱过这血性男人,但我的性格,只会比惠妃更理性,连她都能心里埋藏着一个人当了几十年皇妃,相夫教子,我不会忘记狼兆,但,绝对不是一个为情所困的人。

    这样一来,我和他的关系就很顺其自然了,他把我安置到一处距离热河大街不过几里地的僻静农家院落后,便赶回博洛河屯大营报道,嘱咐戴荃好好照顾我,并留下富灵阿和阿克敦保护我,便飞马带人追上太子送嫁的人马,一直要把固伦荣宪公主送到札萨克图汗王府,方折回。

    不知不觉已经是小半月时间,我很适应热河农家的生活,这个地方气候很好,既没有关外的严寒,又没有南方的酷热,真是个消夏避暑的好地方。

    乐瑞竹带了乐家一个掌柜和得力伙计早已经到了热河,租凭房子整修店铺进货,等我的伤好得差不多了,这京城惠仁堂乐家老号分店也开起来了,我留下两个年轻侍卫依旧住在那农家小院,自己带着戴荃搬到了药铺阁楼上暂住。

    狼兆送嫁归来,半夜直冲冲到那院子里找我,想给我个惊喜,不想却扑了空,这才晓得我说的开药铺是真的,我真的说干就干了。

    老街上距离热河行宫不远的拐角处,京城惠仁堂的字号布幡已经飘扬起来,看着大堂里看病拿药取药的熙攘人群,许多还是大营里的军士,狼兆张大了嘴巴。

    “你这女人,还真敢干,你不是说不进我家门,这里过去不过几步路过街口就是我家,这上上下下,就不怕我老娘撞见?”

    这还是封建社会根深蒂固的男主外女主内思想作祟,我忙得没功夫跟这男人吵架,一把推开他壮实伟岸的身躯,跟柜台前抓药的小伙计嘱咐着药方用量,完全没空理会这男人的诘问。

    在太医院一堆名医中间混了两年,口授自学,我在中医开方诊脉方面也大有进步,这小地方,寻常症候我也完全拿手起来。

    ☆、第一百一十四章  烟火人间

    第一百一十四章  烟火人间

    看我在药铺里从早忙到晚,狼兆有些不高兴了,堂堂大男人有些撒娇,说我不陪他,我这时候才看出来,这个外表绝对彪悍的男人居然是个金刚芭比,骨子里如此孩子气。

    或者说他只对亲近的人撒娇,而我,这个时候虽然瞒着狼兆,中枪情况下保住了肚子里不到两个月的小生命,应该说是个奇迹,我也挺佩服德兰女公爵这外国女人的身体,是要经得起折腾得多。

    但这个时候,因为中枪失血,这个身体明显虚弱了许多,出现了一些微弱的妊娠反应,心理上也变得烦躁了许多,这就是男女爱情最大的考验,而且根据日期来推算,我是医生,当然很清楚,这不是狼兆的孩子。

    所以,原本性情并不斯文温和的彪悍战将对我发飚就很正常,我也懒得跟他吵,只是继续我手头上的事,当他要强抱我出门,上演老一套土匪戏码时,我手里的火铳却对准了他的头,一字一句威胁:“将军,安莎不想隐瞒你,近日我身体有恙,请不要碰我,否则,后果你承担不起。”

    他这才注意到,不过是初秋时节,我却穿上了宽松的靛蓝染色扎花土布大棉袍大棉裤,棉鞋手套貂皮帽子一样不少,头发也是乱松松的,脸上一点脂粉都没有,整个人有些臃肿。

    他以为我是枪伤未愈,我却慢慢起身,打发了戴荃和两个伙计到后面平房休息,然后准备上门板打烊。

    见我一副懒洋洋不待见他的表情,狼兆一脚踢掉了我手上的门板,怒吼:“你这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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