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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主他很肤浅[娱乐圈] 作者:翘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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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池弥也没有睡着,他翻来翻去都在想自己今天的经历。妈妈要给他介绍女孩儿,叫来的那个女孩子听说也是个明星,唱歌的,长得水灵灵的,据张阿姨说这些年还有不少导演想找她女儿拍电影呢,但是他们家没同意,他们女儿只喜欢唱歌,那就专专心心唱歌,家里不缺那几个钱,不需要去电影圈子里折腾。

    那程如雪确实漂亮,一声水汪汪的眼睛每每望向他都像含着水汽一样,楚楚动人。

    但是奇怪的是,这么漂亮的女人,池弥就是没办法把目光以及注意力集中在她身上。他已经很努力地去和程如雪交谈了,但总有一种话不投机半句多的感觉,常常还得张阿姨来调节气氛。

    但是他后来走出包厢遇到赵曼歌的时候,整个人一激灵,眼神像是被胶水黏在她身上了一般,根本移不开,为了不失态,他只得把头转开,可耳朵却竖了起来,想听清她说的每一句话。

    真奇怪。

    翻来覆去睡不着,池弥给董星阑打了个电话。

    第一通,被挂掉。第二通,又被挂掉。第三通,直接关机!

    这才夜里十一点,不知道董星阑那小子睡这么早干嘛!左右也睡不着了,池弥打开微信,看了看,赵曼歌还是没有回消息。

    也不知道哪儿来的火气,池弥把手机往床脚一扔,双手枕着脑袋,睁眼看天花板。

    几分钟过去,手机突然响了一声,池弥一个挺身就扑腾着捞起了手机,定睛一看,咬紧的牙齿又松了下来。

    是程如雪给他发的消息:别忘了今天约好了明天去参观我哥哥的影展哦。

    有些无奈,今天饭桌上两个当妈的当场就定下了这事儿,池弥原本不打算去的。

    但是刚才心里翻来覆去地难受,满脑子都是赵曼歌今天一袭红裙的样子,他甚至带上耳机放夜店音乐都不能使她的音容消散。池弥猛地坐了起来,深呼了几口气,回复程如雪:知道。

    ☆、第12章 很肤浅

    第十二章

    同样的夜里,睡不着的还有唐盼桦母子。

    她失眠的原因是今日在外碰到了祝惜安,她居然还是那么美,那么亮眼,一双美腿在她面前晃来晃去,而自己却坐在轮椅上,顶着一张衰老的脸,甚至无法抬起头直视祝惜安。

    可是她再美,也有老的那一天不是吗?

    唐盼桦想到三十年前,刚二十岁的自己也是帝都的名媛,多少商界政界贵人求着娶她,她都看不上。原因无他,瞧不上那些满身铜臭味儿的男人。

    后来她遇到了北上求学的池景辉,那时候艺术院校的男学生多酷啊,留着一头长发,有一张清俊的脸,最要命的是他那忧郁的眼神顿时能让一个少女沦陷。

    但唐家哪儿能让自己宝贝千金嫁一个穷小子呢,不过池景辉还算努力,在电影圈子里展露了点才华,唐家人看他绝非池中之物,这才勉强同意把女儿嫁给他。

    可惜呀,好景不长,十年前唐盼桦出了车祸双腿被截肢,至此池景辉对她便一日不如一日了。虽说每天还是会回家,该为她做的事也会做,但是相处了多年的夫妻怎能感觉不到其中的变化呢。

    终于,在她出车祸后的一年,池景辉终于提出了离婚。

    唐家人当然不乐意了,当年你还是个穷小子的时候我们把千金嫁给你,这些年没有我们唐家你能混成这样吗?如今我们千金残废了,你就要离婚,这说得过去吗?

    但是唐家是有头有脸的人家,唐盼桦更是有一股千金傲气,她想,情没了就没了,怨不得谁,离就离吧,别拉扯着到最后谁都丢脸。

    就这样,已经成了名导的池景辉与原配离了婚。

    当时媒体确实也有谴责他的,不过人们对男人总是更宽容,久而久之也就没人再提此事,反而自那以后,池景辉的事业越来越好,电影是拍一部火一部,一年后还捧了个“高龄”辉女郎出来。

    没错,那个高龄辉女郎就是祝惜安,在娱乐圈来看,她26岁出道确实“高龄”,但架不住她演技好,人漂亮,池景辉又愿意捧她,从此一炮而红,稳稳霸占了中国电影一线咖的位置。

    两年后,池景辉和祝惜安结婚,那时媒体已经快忘了当年的原配,眼里只有这对年龄相差整整一轮的才子佳人,满屏都是祝福语。

    原本唐盼桦内心也无甚波动,过去的就随它过去,自己的日子总还要过下去的,直到池景辉再婚后的第二年,唐盼桦收到了家里人拿来的东西。

    十张照片,张张都是池景辉与祝惜安幽会亲吻的照片,时间显示,那是在她车祸前一年。

    也就是说,她唐家大小姐被祝惜安三了。

    而这张照片被狗仔拍到后却让池景辉花重金压了下来,若不是家里人有心,她可能一辈子都要被蒙在鼓里。

    *

    天蒙蒙亮的时候赵曼歌就醒了,在床上睁着眼到七点才起床化妆。见前男友,没有哪个女人不会拿出自己最好的状态。赵曼歌把平日里很少穿得高定连衣裙拿了出来,又化了全套精致妆容,还踩上了十厘米的高跟鞋,差不多快赶上她走红毯的重视程度了。

    到了影展地点,赵曼歌见四周来来往往的都是拿着请帖的人,根本没有人东张西望,于是她放心地下了车,站在喷泉旁等待程光霁出来接她。

    脚下的高跟鞋有些微微出汗,赵曼歌往一旁的树荫下挪去,摸出镜子整理了一下发丝。

    不一会儿,旋转门里走出来一个清瘦挺拔的男子。

    他的头发及肩,用编织绳捆在了脑后,白皙的脸上有浅浅的胡茬,配着几缕凌乱的发丝,看着颓废却没有丝毫阴柔之气,典型的雅痞气质。而他似乎也从来和西装这两字不搭边,从来都是宽松的纯色衬衫和长裤。只是他气质独特长相清俊,这么打扮就别又一番滋味。

    “曼歌,你来了,你还是这么美。”程光霁站定,把手伸到赵曼歌面前。

    这是他的惯有动作,见到女人的时候都会吻手背。赵曼歌把手放到他的掌心,眼看着他低头,双唇即将触碰到自己手背时,她突然抽回了手。

    程光霁的手总是冰冰凉凉的,以前赵曼歌还觉得这样的男人像谪仙一般触不可及却又有致命诱惑,可是刚才那一瞬间的接触却让她突生一股反感。

    当两人没有了那层亲密关系后,任何肢体接触都变得名不正言不顺。而程光霁这副“再见还是朋友”的模样让赵曼歌心底一麻,觉得自己真是可笑,不知道一大早跑来这里争什么气。她在裙子上蹭了蹭自己的手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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