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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友是只汪 作者:佳糖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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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度高的作品有大量的读者基础,可以把你捧到天上去,也能把你摔到地底下,说不紧张的绝对是假话,为此温时做了很多很多的准备,将原作反复读了好几遍,才小心翼翼地下笔。

    正是因这部作品,她的名声终于彻底打响,单行本销量节节攀升,微博粉丝从四位数变成了五位数,每条连载下的转发、评论和点赞多得她只好关闭消息提醒,真正尝到了一炮而红的滋味。

    所幸名气大归大,因她从未在微博透露过个人信息,粉丝们再神通广大也找不到人,所以现实生活并未受到影响,作品也依旧在不断更新。

    输入密码,登陆。

    目前正在连载的漫画名为《教主难追》,脚本和主笔均由温时独立完成,是她的第一部原创作品,讲述男女主阴差阳错一同入梦,并在每场梦中以不同身份发展感情的故事。因贴合时下热门的快穿题材,画风精致,偶尔又会冒出蜜汁表情包,不但老读者追着看,还吸引了不少新读者,成日在评论里吵吵嚷嚷的,好不热闹。

    温时点开个人主页,在重温上周五更新的那一话,顺便翻了翻评论区,果然又是一片催更的火葬场。

    “小布叮:大大没有更新的第五天,想她。”

    “提枪杀入作者家:再不更,我的枪就按捺不住了,科科。”

    “时希大大今天更新了吗:没有。”

    “墨墨今天扑倒教主了吗:没有。”

    ……

    “时希”是她的笔名,起得相当随便,那会儿周禹让她慢慢想,毕竟以后少说要跟个三五年,她倒好,懒得想,正好看见书桌边摆着本鲁迅的《朝花夕拾》,便取了末两个字,换序报给他听。

    周禹一听,想着她名字也有个“时”,自然以为她是喜欢笔名跟自己真名能挂上钩,就帮她填了另外二字交上去……这才实打实地成了“时希”。

    刷完微博,温时丢下pro回了书房开电脑。每周的更新是提前一周画好的,她接着看了这周该更新的一话,直至末尾,下一话的剧情自然而然浮现在脑海中,便拿起电容笔在数位板上快速起草。

    “咦,不对……这应该摆过来……唔,好像太奇怪了……”

    温时在画女主坠下树把男主扑倒在地的情节,但两人的姿势怎么画都觉得不对劲,就起身到书柜那儿拿两个“小木人”来实地演练一下。

    “小木人”又叫关节人偶,是一种复制了人身上所有关节的简易人体模型,身高只有20cm左右,分男女,对画手避免画出反人类的姿势很有帮助。

    “喵——!”

    凄厉的猫叫骤然响起,随之而来还有清脆的玻璃破碎声,温时手一顿,突然想起那一猫一狗被她留在了客厅里,自己却进房来画了那么久,忙丢下模型就往外跑去。

    “喵……喵……”

    碎了一地的玻璃渣,大灰瘫倒在沙发下边滚了两圈,像是被谁用力推过去的,壁柜上的高脚杯缺了两只,以及……半条前腿压在了玻璃渣上的金毛。

    它不喊不叫,仿佛毫无痛觉一般,扭头静静地望着她走过来。

    而腿下的皮毛已经微微渗出了血珠。

    ☆、第15章 想你

    【十五】

    从英国飞回国需要在x市转机,等中转飞机的时间颇长,沈煜凡便去休息室打了会儿盹,没想到再次恢复意识的时候,自己又魂穿到金毛身上了,而且还恰好看见自家的猫钻到壁柜上,伸爪就扫落了两只高脚杯,并且跟着就要往下跳,着地的点正是那堆锐利的透明碎片。

    猫爪不比狗爪硬,这一下必定要受伤了,他没有犹豫地奔过去撞开了坠落的猫儿,自己却刹不住车,腿一屈枕在了玻璃渣上,在那道尖利的猫叫声中,皮肉被割裂的刺痛隐隐袭来,愈发深入。

    下一刻,却看见从书房里跑出来的温时,匆匆蹲到了他的面前,满脸紧张盯着他的前腿看,语气急切又担忧:“毛毛,你流血了!”

    金毛没有看自己的伤口,只微仰着头,平视她近在咫尺的白皙小脸,长而浓密的睫毛因情绪波动而微微颤动,让他不禁想抬手轻触……

    一阵痛楚将思绪狠狠拽回现实,沈煜凡低下头,看着自己抬到一半的狗爪子,只好颓然又不甘地放弃了这个念头,把爪子重新放下。

    不料,却被一个温暖柔软的掌心接住了。

    “先忍一下,我抱你到沙发那儿。”温时柔声安慰,握着他被坚硬指甲保护而无恙的狗爪,让他那条受伤的前腿凌空,另一手扶住他未受伤的前腿,慢慢托起金毛的上半身,半抱半拖地转移到沙发上,“不要趴着,你的腿……对,就这样躺着,不许动哦……我去拿药过来。”

    金毛被她摆成了仰卧的姿势,缩着四条腿,一动不动躺在沙发上,黑溜溜的大眼看着她急匆匆去厨房拿扫把清理了玻璃渣,然后又急匆匆跑回卧房去取药箱,最后回到他的身边,感觉后脑下的垫子一沉。

    温时把药箱放在沙发上,方便取东西,然后跪坐在沙发下,像方才一样轻握起金毛的爪子,细细察看前腿的伤情,越看越是眉心紧皱。

    “天,碎片都扎进肉里了……”

    金毛的双眸依旧紧紧凝视她,视线不曾离开半分,仿佛怎么也看不够似的。

    良久,他才反应过来,往自己还在渗着血珠的前腿看了眼,无所谓地想道:哦,怪不得那么疼。

    然后继续一瞬不瞬地看着她。

    几日不见,他想她了。

    很想很想见到她。

    因不知何时又会醒来,所以……想多看看她。

    温时自然不懂他内心所想,在药箱里找到镊子和酒精,小心翼翼扳过金毛的前腿,深吸口气,开始一点点把嵌进皮肉的玻璃取出来,怕它疼起来会挣扎,边弄边在它耳边轻声安抚:“不疼的,乖,忍忍就好了,别动。”

    金毛出奇地安静,就一直躺着任她摆弄,看她像哄小孩子似的往伤口上轻轻呼气,那双本不该有任何感情的黑眸中,泛起了一丝连自己都未曾察觉的暖意。

    她总是这样,温柔得叫他无法抗拒。

    沾满酒精的棉花印在伤口上,如细针密密麻麻戳刺般,牵扯着肌肉里敏感的神经,即便意志上能够忍受,但身体上本能的反应却无法抑制,金毛陡然缩回爪子,疼得哼哧哼哧直抽气。

    “很疼?”温时摸摸它的脑袋,见它抽完气还是把爪子伸了出来,圆溜溜的眼珠子只知道望着她,心里也是揪得紧了,忍不住搂过它的脖子,亲了亲它毛茸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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