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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章莫千云的噩梦
    唐诗下意识地往后抽了一下腿,但李小天抓着她的小脚,说道。
    “不用担心,按摩一下,很快就会好的。”
    在李小天握着她小脚的一瞬间,唐诗感觉浑身过电,似乎骨头都酥软了。
    她情不自禁地发出一声低吟,一张小脸更红了,似乎随时都能滴出水来。
    李小天轻轻地揉按着她的小脚,手法轻重适宜。
    很快,唐诗就感觉脚没那么痛了,穿上高跟鞋站起来走了两步,虽然还稍微有点痛,但已经基本不影响走路了。
    “天哥,谢谢你。”
    唐诗感激地望着李小天,这个男人不但有勇有谋,对女人还体贴入微,简直就是男朋友的不二人选啊。
    她心里又开始胡思乱想了。
    ……
    晚饭前,莫千云独自一人在客厅里喝闷酒。
    他一想起白天的事情就窝火,尤其是李小天那张嚣张的脸,真恨不得宰了这臭小子。
    但同时,他也感到一阵得意,那小子迫切想得到他手中的股份,单凭这一点,就足以把他给拿捏死。
    他与周兴还有赵有权三人已经结成了战略联盟,联起手来,共同抵制李小天,迟早有一天,要把他给挤兑走。
    然后,在瓜分了他手中的股份,眼下的困难都是暂时的,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这小子就是秋后的蚂蚱蹦跶不了几天。
    一个人喝闷酒就是容易醉,刚刚几杯下肚,莫千云就感到一阵脑袋昏沉,走路直发飘,回到卧室,倒头就睡。
    也不知过了多久,突然间,他感到一阵浑身发冷,好像掉进冰窟窿里一样,寒气直往骨头缝里钻。
    迷迷糊糊之中,他睁开了眼睛,四周一片漆黑,也看不清到底是哪里,冷风呼啸,身下更是冰凉凉的一片。
    脑袋还是昏沉沉的,酒依然没醒,他下意识地以为自己还在做梦。
    不过,身下传来冰冷坚硬的触感,让他逐渐的苏醒了过来,当他看清楚了周围的情景之后,可是吓了一大跳。
    这四周都是荒郊野外,满天的繁星闪烁,虽然已经到了夏天,但后半夜还是带着一些凉意。
    不远处漆黑的树林里,传来阵阵猫头鹰的凄厉叫声,令人毛骨悚然。
    更让人感到惊悚的是,他浑身上下只穿了一条裤衩,手脚被绑着扔在了火车轨道上,衣服被仍在旁边。
    莫千云懵了,他分不清楚这到底是做梦还是现实世界。
    就在这个时候,身下那冰凉的轨道,传来阵阵颤动。
    然后,就听一阵机器的轰鸣声迅速的从远而近传了过来,一道刺眼的白光撕破了夜幕,一辆火车迅速朝这边疾驰而来。
    这下,莫千云是彻底的醒了过来,当场就被吓出了一身的冷汗。
    这要是被扎上,非得变成一堆肉酱不可。
    莫千云心中充满了恐惧,浑身颤抖着,脑门子上的冷汗哗哗地往下冒。
    但强烈的求生意志,促使他拼命地一点点的挪动着,就好像一个大蚕蛹。
    这个被酒色掏空的老男人,很快就累得气喘吁吁,却只挪出来半截身体。
    火车眼看就要过来了,但还有两条腿没有挪出来。
    “啊……”
    莫千云用尽吃奶的力气,最后,终于把两条腿给挪了出来。
    在那一刹那,火车呼啸而过,掀起一股强烈的劲风,沙子抽打在脸上,莫千云感到一阵火辣辣的痛,根本就睁不开眼睛。
    火车终于过去了,莫千云劫后余生,这才长长地舒了口气,活着的感觉真好。
    不过,很快,他感到裤衩里面硬邦邦的,似乎被某个东西给咯着了。
    与此同时,一阵手机铃声从裤衩里传了出来,是他老婆打来的电话。
    ……
    第二天清晨,阳光明媚。
    李小天告别苏澜,先是去了一趟金碧辉煌。
    刚进门呢,就遇见了徐颖。
    今天,她穿着一件卡其色的女士修身小西装,里面套着一件荷叶边的白色小衬衣,胸口被撑得鼓鼓囊囊的,似乎随时都会被崩开。
    恰好两人都没有吃早餐,便来到街道对面的早餐店,随便对付了点油条豆浆还有小笼包啥的。
    待会儿他还要去天行地产,苏澜这两天都待在原先的“夜色”那边。
    毕竟,刚刚合并过来,事情千头万绪,都需要她去处理,实在是分身乏术。
    而这里,暂时就交给了徐颖来搭理。
    当时,金碧辉煌刚刚创建的时候,总共他们三人,也算得上是元老了。
    胡媚要比她稍晚一些,是在金碧辉煌成立起来之后,才跟着过来的。
    吃完早饭之后,李小天开着他的牧马人离开了金碧辉煌。
    徐颖在后面冲着他撅了噘嘴,心中暗道。
    “哼,臭坏蛋,临走也不亲我一下。”
    但同时,她又为这个想法,而感到羞涩不已。
    自己这是怎么了,好像一天不见到对方,就好像丢了魂儿似的。
    天行地产公司。
    李小天走在公司的走廊上,不时地有员工跟他问好。
    现在的他,在公司里的威望很高,风头早就压过了周兴三人,就算是当初赵天行在的时候,也远远比不上他。
    李小天一一点头致意,那淡然的神态,令很多女员工为之着迷。
    他打算收拾完那三头老狐狸之后,把公司的名字改一下。
    刚要进办公室,迎面就走过来一个美女,长发飘飘,气质恬淡如江南的莲花,散发出一股淡淡的香气,正是唐诗。
    唐诗见到李小天之后,眼前一亮,步伐明显加快了,看起来脚已经彻底好了。
    “天哥!”
    “唐诗!”
    经过这两天的相处,两人之间的关系明显拉近了不少。
    李小天告诉她关于公司改名字的事情,唐诗表示会把这件事情落实到实处,会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到各部门,发动大家的智慧征集好听的名字。
    两人正在边走边谈论,突然间,迎面冲过来一道人影,那人衣衫褴褛,狼狈不堪。
    仔细一看,竟然是莫千云。
    一晚上没见,这老东西憔悴了不少,顶着两个熊猫眼,脸上还有一道道的血痕,好像是被树枝之类给划伤的,两脚上更是沾了不少泥,裤腿都被划开了,跟要饭的叫花子一样。
    而且,这老东西往往都是九、十点钟才来公司的,屁股还没坐热,就夹着报纸下班了,什么公司纪律,对他根本就不好使。
    眼下还不到八点半呢,这就着急火燎的来上班了,真是破天荒的头一遭啊。
    他一把抓住了李小天的手,惶恐不安,浑身都在哆嗦着。
    “李董,我……我错了……我现在就把手里的股权给卖了……求求你放我一条生路啊……”
    说到最后,这老东西都哭了。
    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被人强行爆了菊花呢。
    过往的员工看到这一幕,诧异不已,目光古怪地盯着两人。
    被一个大男人给拉着,李小天感到浑身一阵恶寒,连忙甩开他的手。
    “莫总,有话好说,这拉拉扯扯的容易让人误会。”
    旁边,唐诗小脸上写满了惊诧。
    前两天,莫总还很硬气呢,说什么都不卖手里的股权。
    怎么过了一夜,态度就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