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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第128章
    少了俗事的烦扰,今个夏天过得称心如意。
    不到一个月,兰秋晨受不住庄园里的孤寂,让莫拉把她送了出来。一出来就要面对环境的适应,恨不得直戳双目选择性地瞎一阵子,不然真的生不如死。
    但人活着,没有最苦,只有更苦。
    “你哥说你爸妈让你回镇上相看,”三楼的茶室(书房),桑月烤着加了近十种料的奶茶,“两周前他又打电话来问你的下落,你自己跟他们解释。”
    兰家大哥问她的时候,她说兰秋晨的修炼正渐入佳境,不敢打扰,怕她走火入魔。
    直接把兰家大哥气笑了,可他当时没说什么,估计转头就跟媳妇儿和家人说:这俩姑娘在山里闲得吃屁,还修炼,还走火入魔,电视看多了吧?
    所以,这次兰秋晨如果回镇上相看,没解决终身大事估计家人不敢放她回来。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近了她这小天后,自家闺女的精神和言行开始有点不正常了,必须隔离啊!
    兰秋晨:“……”
    真会挑时候,现在的她看哪儿都是黯淡无光的。此时去相看,哪怕对方貌赛潘安,在她眼里跟街边的流浪汉也没什么区别。
    “前阵子出了点事,”把乐、尚两家找来的前因后果说了一遍,“为安全起见,我把库房里的药剂搬到你在城堡的北阁楼了。”
    “我又不会魔法,”兰秋晨无语望她,“别说你放在北阁楼,你就算把它们放在草坪上,我要用的时候也拿不了埃”
    世间的意外何其多,防不胜防,必须留点药剂在她触手可及的地方。
    况且,她没跟莫拉签订任何契约,到了外边,有事唤莫拉时它听不见。就算听见了,以它的尿性也未必应答,乐看她在外边生不如死。
    这倒是,桑月默了,道:
    “放在外边,我怕你总有一天撑不住被我家人进来。”
    譬如嫂子怂恿她爸妈前来,兰秋晨能拦住不让二老进?拦不住二老,自然也拦不住他们带着外人进来。这里是二老的闺女家,到处翻找亦跟兰秋晨无关。
    在桑月看来,除了她爸妈,其余人等包括兄姐之类,凭兰秋晨的力气大可以撵出去。
    无奈的是,这只是她的想法。
    到时,面对她亲爹妈的哭诉,估计兰秋晨顶不住道德感的压力。找警方没用的,这是家务事,在大城市或许有点作用。
    在这乡下地方,情理大过天。
    “我房间跟我有关,”兰秋晨道,“咱把每种药剂装在一个100毫升的喷壶里,我分别在上边贴标签……”
    绿豆水就贴消毒剂,提神剂就叫t催化剂,t字就是提的意思,好方便自己辨认。参元液就贴一个s,d型药就贴一个d字足矣,全是化学剂,谁敢拿?
    桑月:“……你分得清楚才好。”
    莫要误服d型药,哪天在镇上出车祸,给世人来一个当众断肢再生惊悚场面。届时恐怕要用如意球满世界查探她的下落,再到某个实验室把她救回来。
    兰秋晨:“……你想太多了。”这不是尽量简化了吗,肯定认得出来。
    另外,桑月把水晶球放在桑宅的卧室里。
    手机在庄园里无法连通外界的信号,她和水晶球可以。它已认主,无论在哪里她都能感应到以及操纵它。
    “我给这座山布了一道法阵……”
    从水晶球里学到的,护宗大阵的初级版,护宅大阵。原本只禁止邪祟踏入这座山的范围,经过她的研究改良,它不仅能防邪祟,还能挡住无人机的探索。
    放心,限空高度不至于影响飞机的正常航行。无人机一旦超出她家的限空高度,同样能正常经过并拍到她家山头的全貌。
    本想用结界的,一来比较耗费法力;二来,有结界等于此地无银。
    就算她不问龙煜也知道,这年头有本事设结界的异人肯定少之又少。她这儿如果设了,龙煜可能改天就要登门拜访了。      能者多劳,她不想给自己找活干。
    “据资料记载,无论是你或者山间的虾鸟鱼虫,若身上有邪祟,在踏入这座山时就会被净化,确保山里环境的清净。”简直深得她心,桑月一脸满意道。
    当然,净化的是邪祟,不是虾鸟鱼虫或某个人。
    虽然嫌弃桑月的乌鸦嘴,但兰秋晨也觉得不错。这么一来,山间小动物们和主人家的安全就有保障了。
    问题是,水晶球必须放在外边。
    造法阵的灵力是它身上发出来的,凭桑月的能耐,不足以布置这么一个护宅大阵,必须要借助法器。水晶球是最好的法器,它在哪儿,这法阵就在哪儿。
    所以,除非两人会炼器,否则终非长久之计。
    除此之外,当当和板板亦留在外边,它们好不容易适应外界的环境,就不必回庄园了。
    开过智的两大巨犬,认得兰秋晨是自己的伙伴。
    以后无论兰秋晨在不在山里,有它俩在,皆能有效阻止桑家那些所谓的远亲近朋。
    嘱咐完毕,桑月当天晚上就进了庄园研究炼丹,用屠夫给的那个炼丹炉。他给的丹方里有淬体丹,这个也是改善凡人体质的初级版,效果如何有待验证。
    药草种下快一年了,可以开炉了。
    ……
    桑宅,兰秋晨无精打采地熬了两三天,好不容易才适应这个黯淡无光的世界。然后直接开车回到镇上,杀家人一个措手不及,让他们没时间给她找对象。
    她在外边待半天就回村了,途中在一栋豪华的酒店前逗留片刻,打包本店的特色菜肴。
    这才过去三天,以阿桑的习惯没这么快就开始修炼,待会儿喊她出来一起尝尝。
    从镇子到兰溪村的这条路日新月异,变化巨大。
    不仅有小型的便利店,大型商场,就连酒店也有两栋,其中一间还是本地有名的星级酒店。除此之外,两旁的村落纷纷建起了高楼大厦,而路边是商铺。
    两排商铺有五金的,有修车的,还有很多经营各地美食的小吃店。
    令人惊喜的是,在兰溪村的人可以叫外卖了。
    可以说,兰秋晨在回家的途中笑了一路,心情美得很。她的家乡终于变得现代化了,生活便利,四下的风景依然优美。
    她今天在大哥的饭店里逗留了一阵,和村里的几位年轻人聊了片刻。
    村里仍有房子的年轻人由衷欢喜,贱卖祖屋的人则说话酸溜溜的,说什么好马不吃回头草,也就那些在外边混不下去的人才整天惦记回村。
    譬如兰秋晨她,因经营不善只好把烂摊子转让给兄嫂。
    兰秋晨自然不跟这些人一般见识,美滋滋地带着一桌菜回到桑宅的门口,然后看到一道灰头土脸的身影从院里出来。
    “阿桑?”她惊讶地下了车。
    唔?一身灰黑的人影顶着爆炸头抬眸,果然是前几天嚷嚷要炼丹的桑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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