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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章 不养鱼
    高树失去了对外界的一切感知。
    当方未明起身的那一刹那,他的世界中,只剩下了方未明一双形若女子的桃花眼。方未明的瞳色要比普通人深邃许多,除非贴的很近,否则难以察觉虹膜上那一圈细碎的分布。但是在方未明的气势压迫,还有气机牵动之下,方未明那一双眼睛被无限放大。
    方未明的气息稍缓,高树终于能够看到他的全貌。方未明如同创世的巨人,伫立在一片混沌之中,高树抬头仰望,却感觉颈部像被无数兵刃架住,似乎下一秒就要头颈分离。
    如果是未曾习武的人,面对方未明全开的气势,或许只会感觉到无由的恐慌,产生诸如心跳加快,汗毛耸立的生理反应。但是正因为高树习武,武道境界又臻至二品,是武林中的中流砥柱这一层次,他才更觉恐慌。
    这种恐慌,是源于修行中本质的等级差,是狂信徒见主尊荣时的恐慌,是求道者朝闻道时的恐慌,是初识人性便跳入熔炉之时的恐慌。无知者无畏,人类的一切知识,只能成为面对更大未知之时,激发更大恐惧的养料。
    高树沉浸在这种恐慌之中的时候,方未明则语气轻松的说道:“你居然真的舍得下手。”
    荀笙摇摇头说道:“这都是拜你所赐,让我亲手杀了张皓凯。第一次杀人之后,再杀人好像就没有那么困难了。”
    方未明好奇道:“只是如此?”
    荀笙舔了舔嘴唇,眼神有些虚无的说道:“今天这件事不可能有第二种解决办法,你不帮我,我没有打晕他们,然后转身离去的能力。何况放跑了他们,他们也不可能罢休,只会造成更大的危害。将来想要清除这种危害,就需要付出更多的人力物力,最终结局也不会改变。”
    方未明指着那个两股战战,像是丧失了意识的高树说道:“那我不帮你,你能杀死他么?”
    荀笙盯着方未明看了很久,神色一敛,双目中的神采闪烁不定:“你应该比我更清楚,现在的我,拥有和这个世界上绝大部分人同归于尽的能力。”
    闷屁刀法,以自身精气神为刀气,可以斩灭一切,是一门世上无人能够躲过的刀法。但是荀笙只是区区二品之躯,若是真的一刀杀了高树,荀笙自己也要被抽成人干,就像当初斩杀张皓凯一样。
    再就是,荀笙也不敢保证自己能不能使出来那一刀闷屁。
    方未明笑道:“放心,我虽然不会出手,但是我保你不死。前提是,你能杀死他的话。”
    荀笙握刀的手颤抖了一下,心下涌起一股莫名的情绪,最后还是忍不住问道:“你有什么办法保我不死?”
    方未明指了指自己:“我和简单不一样,虽然我们两个都是宗师之上的境界,但是简单是外道破开的宗师桎梏,而我是儒释道兼修。我养浩然气,又精通道门心法,还有佛门金刚之躯。绯红大陆上上一个用这种办法超越宗师的人,是东方天晴。我未必是简单的对手,但是我的精气远胜简单,所以,我能够保你不死。”
    方未明走到荀笙面前,通体变作赤红之色,然后从荀笙手中接过称手刀,奋力在手腕上一划。释迦寺活佛是宗师境界,通体鎏金,此乃佛门小金刚境。而金无足赤,方未明能够变成赤金之躯,就说明已经进入了真正的金刚境界。
    至于东方天晴,天人一般,在这之上另做突破,方是佛门大金刚境,只是无人记载相关的表现。大金刚境的东方天晴,用天下第一神兵“无敌”自斩,无敌应声崩裂。当然,金刚境和大金刚境之间,也不可以道理记,故而称手刀能够破掉方未明的金刚之躯。当然,是在方未明这个宗师之上亲手操刀的情况下。
    方未明的体表恢复了正常颜色,但是手腕处的血液,鲜红之余,竟然多了几丝金色。
    方未明将自己皓白的手腕伸到荀笙面前说道:“喝掉,放手一搏,让我看看你的成果。你的进境是用张皓凯的命换来的,我不希望你辜负他。”
    荀笙怒骂道:“你有病吧!我老早就怀疑你了!又爱穿女装,又爱调戏人,你还说你没有断袖之癖?这都让我舔你手腕了,下一步你打算让我干什么?死变态!莫挨老子!”
    方未明一张绝美的脸终于紧绷了起来,一双倾倒众生的美目,眼角跳动了几下,嘴角也抽搐了几下,一旁的高树感受到突然暴增的气势,竟然险些被这股气势震慑到昏厥。
    方未明用自己的真气硬生生逼出来一团血液,宗师高手就有了简单的控物能力,简单这一级别的高手,甚至能够做到百步飞剑。要方未明这一和简单平级的高手,操控一团液体他还是做得到的。
    方未明操控着那团血液,缓缓的飞到荀笙的跟前。荀笙极其抗拒的说道:“这也太野蛮太恶心了,而且朊病毒你知道吧……”
    方未明打断道:“喝了它,不然过几天,我就能看到最俊俏的简单了。”
    荀笙目光中涌现了几分警惕:“你要对简单做什么?”
    方未明咬牙切齿的说道:“想要俏,一身孝。”
    荀笙哈哈一笑:“倾城大人何必如此?古人歃血为盟,尚且饮血酒,我如何饮不得?放才我见大人割腕,面有痛色,故戏之耳!”
    方未明冷笑一声:“呵,喝。”
    荀笙面露难色,最后还是无法抗拒方未明的压迫力,走上前去,捏住鼻子,一个龙吸水,灌了一大口。方未明见空中还残存着一小团掺杂着金色的血液,冷声道:“喝光它,你搁这养鱼呢?”
    令荀笙有些意外的是,方未明的血液,不仅没有半分腥味儿,居然带着一股清甜的气息,入口之时有些酥麻,感觉像极了冬日的铁栏杆。
    虽然心理上还是抗拒的,但是总比到时候简单穿一身孝好,荀笙咬了咬牙,这次没有捏鼻子,一口把剩下的血嘬完。
    荀笙嘬完这一口,只觉得体内涌起一股热流,热流淌过之处,通体舒泰。就好像亲身经历了人类史上所有的进化过程,所有的机能朝着更高级的方向跃迁。这种愉悦要胜过化学品所能带来的愉悦,更是远超繁衍带来的愉悦。
    一时间荀笙居然生出了再来两口的欲望。
    不过耳边响起了一声怒吼。
    不是想象中方未明的“来来来,喝完这杯,还有三杯”的声音,而是已经清醒了的高树。
    荀笙还未来得及从这股暖流带来的舒适中清醒过来,放下了倪红雨尸体的高树就疯魔一般的朝着荀笙冲来,似乎忘记了方未明给他带来的压迫感。
    方未明好像站在了另一个平行世界,荀笙一时间居然也忘却了方未明的存在。这是和尹非凡一样的,神秘诡异的能力。甚至就连方未明亲手将称手刀递到了荀笙手中,荀笙都未察觉他的存在,甚至忽略了自己接刀的动作,好像称手一直在自己手中。
    荀笙防备不及,他将称手刀比在身前试图格挡,但是荀笙的刀式漏洞实在太多。对于从小习武,靠自己的努力晋升二品,甚至有希望在四十岁之前窥见一品门槛的高树而言,荀笙没有罩门。因为罩门是指武林高手防御的薄弱之处,而荀笙浑身上下都是漏洞。
    高树用长剑弹开称手刀,称手刀脱手,而后长剑的剑脊就狠狠的撞到了荀笙身上。
    荀笙一口血喷到了高树的脸上。